把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始终
◇ 中共辰溪县委
近年来,辰溪县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市委部署要求,切实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大力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全力支持和保障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职,全面提升新时代人大工作水平。我们的主要做法是:
坚持“四项制度”,做到思想上真重视
坚决贯彻落实绍业书记“健全党委领导人大工作体制机制”要求,始终站在坚持根本政治制度、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不断健全和完善县委对人大工作的领导机制和工作制度。一是坚持听取人大工作报告制度。县委常委会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汇报,每届至少召开一次人大工作会议,指导和帮助县人大常委会开展工作和协调解决具体问题。二是坚持人大参与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上充分听取人大意见;县委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均安排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参加;需由县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依法提交县人大作出决定,确保决策民主化、科学化。三是坚持人大联系中心工作制度。注重发挥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优势,明确要求领导班子成员参与产业发展、文明创建、乡村振兴、民生实事等县委中心工作,齐心协力共推全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四是坚持完善涉及人大重要文件实施制度。以县委名义印发《辰溪县加强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支持和保障乡镇人大建设的具体措施;把部门办理代表建议、县人大对乡镇人大工作考核结果列入县委年度绩效评估指标,列入辰溪县重点工作绩效评估实施方案。
突出“四项职能”,做到工作上真支持
坚决贯彻落实绍业书记“一如既往支持和保障各级人大依法履行职能”要求,全力支持各级人大依法履职行权。一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决定权。凡属人大依法决定的重大事项,特别是对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县委及时提交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决定,确保党的主张与人民意志相统一。2017年以来,县委支持人大依法作出决议决定37项。二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全力支持县人大常委会按照职能职责,聚焦重点项目建设、债务风险化解、环保问题整治、维护食品安全、民生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审议评议和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工作的监督,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6次,工作评议17次,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1项,专题询问11次。三是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县委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行使任免权相统一,大力支持县人大实行任前了解、法律考试、任职表态、投票表决、宪法宣誓、履职监督等制度,严格规范人事任免程序。2017年以来,县人大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237人次。四是支持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政治思想教育和履职业务培训,2017年以来,共组织代表培训800余人次。推动县乡代表票决民生实事项目工作全覆盖,实现重大事项由“为民作主”到“由民作主”的转变,2019年来共票决产生重大民生实事项目23项。健全完善代表接待群众反映问题处理机制,高标准建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23个、联络点291个,2019年以来,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代表坐班接待群众109人次,科级干部代表坐班接待群众866人次,普通代表坐班接待群众11829人次,收集处理办结群众意见1165个。
着力“四个强化”,做到保障上真到位
坚决贯彻落实绍业书记“为人大工作创造更好条件”要求,坚持把搞好服务保障作为支持人大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解决人大日常工作中的实际困难,为人大充分履职创造良好条件。一是强化队伍保障。坚持对人大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加大人大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2021年,共提拔重用县人大机关干部6人,其中将3名委室主任交流到政府组成部门任局长;在乡镇换届中,乡镇人大主席中有1人重用为乡镇长、3人任副书记、19人任县直部门副职。二是强化组织保障。2021年,全县选举产生县人大代表258名、乡镇人大代表1388名;县人大常委会专职组成人员比例提高到62.9%;全县23个乡镇均设置了专职人大主席和专(兼)职人大副主席。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坚持对人大机关财政预算保持每年有增长,对人大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所需专项经费给予足额保证。2021年除人头经费外,共向人大拨付资金388万元;在此基础上,2022年又增加30万元的新任代表学习培训专项经费。四是强化宣传保障。在融媒体中心开辟专栏,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大力宣传人大代表中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一步强化制度自信,努力营造全县上下尊重人大、关心人大、支持人大的浓厚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