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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重点条文解读(十二)
时间:2020-07-13 01:30:31
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村庄规划和村民建房管理条例》
重点条
文解读(十二)
第十五条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制作村民建房审批公示牌,将审批内容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方便群众监督。
【解读】 本条是关于村民建房审批公示的规定。
实践中有很多村民建房行为实际与审批要求不相符,导致最后无法验收。为避免“批一套、建一套”的情况发生,参照《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关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公告牌设置的规定,即:“申请人应当在建设项目施工现场或者其他显著地点设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公告牌,载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主要内容和图件。公告内容应当真实、有效。”条例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制作村民建房审批公示牌并在施工现场醒目位置进行公示,便于群众监督。通过发动群众力量,督促村民建房符合审批具体要求。其中审批内容主要是指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中所载明的建筑位置、建筑面积、标高、建筑风格、外观形象、色调色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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