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人大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以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为例
一、罗旧镇人大工作开展现状
罗旧镇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现有人大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7名,辖区内共有县代表9名,镇代表51名,建有镇大工作联络室一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点8个。在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人大主席团的作用,一方面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镇人大工作,积极收集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另一方面是组织代表依法履职和开展活动。围绕党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为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代表工作职责》《人大代表五联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利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引导和鼓励代表深入选区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不高。一是召开的次数达不到要求。从实际来看,除了有补选任务的乡镇全年开两次人代会外,大多数乡镇只开一次。二是应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未进行审议决定。据调查,乡镇重大事项,如重大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建设规划等均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未提交人代会审议决定。三是人代会的财政报告“虚”。我县实行乡财县管,乡镇事实上只是一个预算单位,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职权。向乡镇人代会报告的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是走形式、走程序。
(二)乡镇人大履职环境有待加强。一是人大主席工作职能错位。全县配有人大主席的乡镇,除了承担日常的人大工作外,还兼管财政、绩效、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文化、民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特别是一些人大主席兼管政府重要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二是乡镇人大干部队伍不稳定。近年来,芷江一些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变动较为频繁,致使个别乡镇人大主席还没来得及全面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就被调到其他工作岗位。自2017年以来,全县18个乡镇先后换了 6名乡镇人大主席,占乡镇人大主席总数的33% 。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不规范,监督效果不明显。虽然乡镇主席团履行闭会期间的职权有法律规定,但内容过于庞统、原则,内容缺乏实质性,形式缺乏程序性等规定,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和把握。如,主席团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是否可以作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以及由谁作出审议意见等问题,法律缺乏程序规定,导致主席团履职不规范,监督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监督水平不高。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由于受文化程度、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政治责任感不强、文化素质不高、议政督政能力弱;有的认识不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缺乏代表意识,对代表履职仅仅停留在“参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的认识上,对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缺乏主动性;有的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和湘发[2015]26号两个文件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合理安排会期,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每次会议不少于一天,会议除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大主席团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报告外,应将重大事项列入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同时在会前要组织好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等活动。
(二)营造乡镇人大履职的良好环境。一是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实际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要聚焦主责主业。在选好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的基础上,建议乡镇人大主席专职专用,以便集中精力和时间抓人大工作。三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要按照全县人大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在工作监督、代表活动等工作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拓宽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渠道。
(三)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的培训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要每年要根据监督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工作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每年选派一批素质好的乡镇人大主席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的形式,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学习人大制度和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镇人大干部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增强履职成效。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需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出台《湖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另一方面需要在工作上进行规范。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每年召开主席团会议不少于四次,每次主席团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五)着力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要组织代表学法律学政策,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好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点,充分这些载体,发挥好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代表活动的有效方式,在经常性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活动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大代表服务农村群众的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本文刊发于2019年3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一期“调研”栏目,作者:赵建军)
关于芷江侗族自治县乡镇人大工作运行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以芷江侗族自治县罗旧镇为例
一、罗旧镇人大工作开展现状
罗旧镇辖8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现有人大主席1名,主席团成员7名,辖区内共有县代表9名,镇代表51名,建有镇大工作联络室一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点8个。在闭会期间,充分发挥人大主席团的作用,一方面是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主席团会议,认真研究和部署镇人大工作,积极收集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建议意见。另一方面是组织代表依法履职和开展活动。围绕党政重点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及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开展调研视察、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为提升代表的履职能力和水平,建立和完善了《人大代表工作职责》《人大代表五联制度》等规章制度,同时利用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引导和鼓励代表深入选区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
二、乡镇人大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不高。一是召开的次数达不到要求。从实际来看,除了有补选任务的乡镇全年开两次人代会外,大多数乡镇只开一次。二是应当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未进行审议决定。据调查,乡镇重大事项,如重大民生工程、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集镇建设规划等均由乡镇党政领导班子讨论决定,并未提交人代会审议决定。三是人代会的财政报告“虚”。我县实行乡财县管,乡镇事实上只是一个预算单位,没有独立的财政预算职权。向乡镇人代会报告的财政预算执行和预算草案是走形式、走程序。
(二)乡镇人大履职环境有待加强。一是人大主席工作职能错位。全县配有人大主席的乡镇,除了承担日常的人大工作外,还兼管财政、绩效、乡村振兴、社会保障、文化、民政、安全生产、信访维稳等工作。特别是一些人大主席兼管政府重要工作,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二是乡镇人大干部队伍不稳定。近年来,芷江一些乡镇人大主席调整变动较为频繁,致使个别乡镇人大主席还没来得及全面掌握乡镇人大工作情况,就被调到其他工作岗位。自2017年以来,全县18个乡镇先后换了 6名乡镇人大主席,占乡镇人大主席总数的33% 。
(三)乡镇人大主席团履职不规范,监督效果不明显。虽然乡镇主席团履行闭会期间的职权有法律规定,但内容过于庞统、原则,内容缺乏实质性,形式缺乏程序性等规定,在实践中难以界定和把握。如,主席团听取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工作评议等履职活动,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是否可以作审议意见、评议意见以及由谁作出审议意见等问题,法律缺乏程序规定,导致主席团履职不规范,监督达不到预期效果。
(四)代表履职能力不强,监督水平不高。乡镇人大代表大多数由于受文化程度、社会活动能力等方面的限制,政治责任感不强、文化素质不高、议政督政能力弱;有的认识不到自己所肩负的使命,缺乏代表意识,对代表履职仅仅停留在“参加一年一次的人代会”的认识上,对闭会期间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缺乏主动性;有的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职责认识不深入,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意见的质量不高。
三、对策建议
(一)提高乡镇人代会会议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发〔2015〕18号和湘发[2015]26号两个文件要求,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合理安排会期,乡镇人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两次,每次会议不少于一天,会议除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财政预算报告、人大主席团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报告外,应将重大事项列入会议议程,并根据需要及时作出决定决议。同时在会前要组织好代表开展会前视察、专题调研、走访选民等活动。
(二)营造乡镇人大履职的良好环境。一是乡镇党委要加强对人大工作的领导。乡镇党委要高度重视、理解和支持人大工作,把人大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人大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的实际问题。二是乡镇人大主席要聚焦主责主业。在选好配齐配强乡镇人大主席的基础上,建议乡镇人大主席专职专用,以便集中精力和时间抓人大工作。三是县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要按照全县人大工作一盘棋的理念,在工作监督、代表活动等工作中完善上下联动机制,拓宽乡镇人大代表履职渠道。
(三)加大对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的培训力度。县人大常委会要每年要根据监督工作的内容和特点,有针对性的制定乡镇人大主席和代表工作培训计划,通过定期举办专题培训班、每年选派一批素质好的乡镇人大主席到全国人大培训基地学习的形式,组织乡镇人大干部和代表学习人大制度和宪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努力提高镇人大干部的法律知识、业务水平和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促进乡镇人大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增强履职成效。规范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需要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应尽快出台《湖南省乡镇人大工作条例》。另一方面需要在工作上进行规范。在闭会期间,乡镇人大主席每年召开主席团会议不少于四次,每次主席团会议要有明确的议题,组织代表听取和审议政府专项工作报告、开展工作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
(五)着力搭建好代表履职平台。要组织代表学法律学政策,进一步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建好代表联络站、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点,充分这些载体,发挥好代表与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创新代表活动的有效方式,在经常性开展调研、视察、评议活动基础上,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开展形式多样的人大代表服务农村群众的活动,激发代表履职热情,展现新时代人大代表风采。
(本文刊发于2019年3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一期“调研”栏目,作者:赵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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