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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城区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情况调查
时间:2019-11-23 02:18:1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城区小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情况调查

王世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设计标准》《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国务院关于小区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的有关要求,住宅小区应当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为了掌握了解城区配套建设情况,更好的推进城区化解大班额,解决学位紧缺问题,提供更多学位,笔者对怀化城区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小区配套建设现状

1.城区教育资源状况。怀化主城区现有幼儿园181所,其中民办园171,公办园7所,在园幼儿数35167人。怀化主城区小学42所(其中民办15所),在校学生人数64940;初中33所(其中民办15所),在校学生人数27221人。怀化主城区高中16所,其中公办高中5所,民办高中11所.学生人数18979人。据测算,怀化主城区每年缺少学位约4000个,2019年约缺3000余个。

2.小区配套建设情况。总体情况是,怀化城区小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情况不足。据统计,2010年以来,怀化城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配建初中4所,小学10所,幼儿园10所,实际配建初中1所,小学5所,幼儿园9所,未配建数占比较大。

3.未配建对学位的影响。按照有关单位提供的数据资料计算,如果城区应当配建的学校配建到位,可提供小学学位10000个,初中学位5000个,幼儿园360个。因未配套建设少提供了这些学位。

 

二、主要问题及原因


 

1.对配建工作认识不足。没有引起足够重视,相关职能部门普遍没有认识到这一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落实这一工作要求时就出现了偏差,有的单位因认识不到位,还出现抵触情绪。《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住宅设计标准》等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对小区设计时配建学校幼儿园都有明确要求,国务院2010年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也有规定,但都没有落实。《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对哪些小区应当配建,配建规模,操作程序,验收、移交等都作了规定,有关职能部门没有落实。今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开展幼儿园整治,我市因为配套建设不力,现在移交十分困难,工作无法开展,面对上级要求又不能不开展,所以目闪进展十分缓慢。思想认识不到位,致使一些人对配建工作看法与中央无法形成一致,有的人还认为中央的做法不妥或者错误。因配建没跟上,致使学位供给严重不足,城区学位显得十分紧张。

2.没有编制专项规划。市区没有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导致学校布局不合理,学校建设用地没有预留或已预留的被挤占挪作他用。如河西2块学校用地被调整,学校项目建设实施缓慢,没有公办幼儿园和初高中学校,入园难、上学难问题突出。《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第四条规定:“设区的市、县(市)人民政府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教育部门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对法规的这一条,有的认为规划编制应由教育部门牵头,有的认为应由规划部门牵头,相互推诿,职责落实不力。市级政府应当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因无规划,城区学校建设用地困难,目前政府建设缺少资金建学校,即使有资金也没有建设用地,城区城市总体规划教学用地没有预留不足,住宅小区配建学校幼儿园也存在困难。

3.教育部门参与作用发挥不够。体制机制不健全,规划委员会职责落实不够,在涉教方面没有广泛征求教育 部门意见,教育部门参加会的人员经常更换,最终教育部门参与规划会议成为一种形式。有的会议参加了,教育部门发表了意见,但提出的合理意见没有得到有效采纳,意见采纳没有保障。没有邀请鹤城区参加有关规划会议。

4.配建缺少实际操作规程。政府落实建设主体责任不够,没有出台城市规划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的办法规定,实际操作困难,职能部门对配建工作不熟悉。教育用地应当行政划拨供给,但有的小区建设用地全部是出让用地,教育部分没有划拨,建成后的学校幼儿园因前期工作没有依法进行,没有具体的操作规程,建成后的移交也十分困难。有的人还认为,实施配建,法律上有障碍,对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理解不够,把握不够准确,没有学深学透。

5.职能部门依法履职不力。有关职能部门对配套建设中小学校幼儿园工作配合不够,学校普遍反应项目建设报建审批难,有的项目一拖再拖,没有起规范的审批制度。没有按《湖南省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规定要求,在土地出让时将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作为一个前置条件,签订政府委托建设合同。没有落实有关的税收减免政策,国家规定,对于配建的学校、幼儿园应当减免企业所得税,教育附加的征收应当优惠,有关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力。学校建设项目审批难,相关职能部门支持不够。住建部门把关不严,一些学校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差。职能部门配合不够,致使有的工作实施困难,影响教育事业发展,就学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

6.监督不力,听之任之。监察委员会应当开展教育专项监察,并向人大报告。政府对小区配建工作监督存在不力。有的单位把配建当成一种职权,而且权力很任性,没有把配建当成是为人服务的机会,一些应当配建的没有配建,造成国家资源流失,错过过去房地产发展高峰,配建学校的大好时机。如果怀化城区及早按要求配建,城区学校幼儿园就学问题就不会有现在这么突出的矛盾。

 

三、对策


 

1.坚持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高度重视配建工作。要统一对中小学校幼儿配建工作认识,配建是真正的为民办实事,是解决最基本的民生问题。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看待学校幼儿园配建工作。要把配建纳入政府及部门履职重要内容,按要求做好配建工作。同时做好幼儿园整治及移交,通过整治,解决小区配建幼儿园的历史遗留问题。

2.认真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专项规划。当前各地正在按国家要求编制空间规划,但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是法律早有规定的,也是今年市五届人大作出决定的内容,规划部门应当会同教育主管部门及时编制近3年的专项规划,留足学校建设用地,并组织实施,待编制空间规划时一将近期规划一并纳入,保持规划的统一性、连续性,使城区学校布局更趋合理。

3.及时出台相关实施配套政策。要尽快出台《怀化市城市规划区住宅区配套中小学校幼儿园建设暂行办法》。建立严格的制度。规划部门在出让土地时,要提出配建的前置条件,签订配建合同。要把配套建设与主体项目建设做到“三同时”。要通过配套建设,建设更多学校幼儿园,提供更多学位,满足人民群众就学需求。

4.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要加强规划管理,规划主管部门应严格依据国家及地方配建标准,统筹规划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将居住区配套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和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专项布局规划和国土空间规划,确保配足配齐教育设施。市规划委员会审批项目时要征求教育部门意见,在教育规划布局、规划调整、学校建设、大型住宅小区配建中小学校、幼儿园等方面要吸收采纳教育部门的合理意见。

5.加强检查监督。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监督,有关专门委员会要把配套建设学校幼儿园作为监督的重要内容,持续发力,破解难题。市监察委员会要加大对规划等职能部门监督力度,对履职不力,存在弄虚作假的,要启动问责程序,加大问责力度,依法追责。过来,我市在这方面放之过宽,造成配建工作严重滞后。国务院要求开展幼儿园专项治理,我市因配建工作不力,遗留问题太多,移交工作难以落实。(作者系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