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大局,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在新时期人大工作的征程上迈出了依法履职的坚实步伐。
监督与支持:服务全县大局
常委会积极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寓监督于支持之中,努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关注经济运行。始终把稳定经济增长摆在监督工作的首位,率先在全市出台了《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通过听取计划、预算相关工作报告,加强预决算审查监督,对全县经济运行情况把脉问诊,力促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对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情况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房地产去库存情况的报告,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找寻对策,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
议决重大事项。对政府提交的涉及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事项以及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及时列入常委会议事日程,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依法适时作出决议决定。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10号文件和全国、省人大相关会议精神,研究出台了《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明确界定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严格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流程,为进一步增强监督的刚性和实效,推进重大决策民主化、科学化、法制化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证。
助力脱贫攻坚。脱贫攻坚是当前全县最大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为了助推脱贫攻坚,常委会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亮出人大“组合拳”,扎实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和脱贫攻坚工作专题询问,从保障依法治贫和推动具体问题有效解决两个层面“双拳出击”,取得了良好成效。在人大监督的推动下,全县各级各部门针对存在的问题扎实整改、强力攻坚,脱贫攻坚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此外,常委会先后选派四名干部担任驻村帮扶工作队队长、第一责任人和指导员,常委会班子成员都亲自深入所联贫困村、贫困户开展扶贫帮困,为全县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积极努力。
配合与借力:推进法治建设
常委会始终按照“工作监督抓大事、法律监督抓重点”的原则,依法行使监督权,督促“一府两院”履职尽责,着力推进依法治县工作。
借力上级人大积极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自我加压,比往年多开展了两项执法检查,除了与省、市人大同步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外,还参照市人大常委会的年度工作安排,同步开展《水污染防治法》、食品安全“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旨在通过积极配合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的同时充分借力,合力推进法律法规在本县的贯彻实施。过来一年的工作实践证明,积极配合与借力上级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不仅提高了工作开展的效率,更提高了发现问题、提出意见、推动工作的精准度,有力提升了工作实效。
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法院关于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法院进一步提高执行工作效率,切实维护法律的尊严;对“两法衔接”专项执法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促进执法资源整合,强化法律监督;对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和实效;对全县司法工作进行工作评议,促进全县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工作稳步推进。常委会一系列监督工作,切实促进了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2017年,中方县被推荐为全国全省“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申报单位。
关注与推动:回应人民关切
常委会将社会普遍关注、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环境与资源保护作为2017年人大监督工作的重点工作来抓,积极督促政府推动改善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环境资源与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除了积极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外,常委会还通过组织视察、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多种手段对全县环保工作进行了多层次、多角度的监督与推动。
专题调研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切实维护和促进了全县生态公益林保护和管理工作的良性发展态势,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集中视察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组织省市县三级人大代表集中视察全县美丽乡村·幸福家园建设情况,提出了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支持和督促政府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工作,较大程度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
首次听取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全县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以及2017年环境保护目标计划安排的报告,作出了相关决议。政府向常委会报告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这在我县还是首次,是进一步加强人大对环保工作监督力度的重要举措。今后,常委会将每年听取和审议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将之作为每年例行开展的监督工作,努力助推全县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
规范与创新:强化工作实效
常委会紧紧围绕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以及全国、全省推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有关会议对于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作出的一系列新部署新要求,着力在规范与创新工作,强化监督实效上下功夫,切实保障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不断发展。
强化自身建设,保障依法履职。一是抓能力建设。坚持定期开展法制讲座、业务培训,加强对宪法、法律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的学习。完善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制度,提高审议质量,议事决策水平进一步提升。同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要求,加强与上级人大的联系,密切联系和指导乡镇人大工作。二是抓机构建设。县五届人大成立了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县人大专门委员会及常委会工作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更加科学化、专业化。
强化制度建设,提升监督实效。重视制度规范与工作创新,出台了《中方县人大常委会财政预算审查监督办法》和《中方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规定(试行)》;修订完善了《中方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事任免工作,充分保障常委会行使人事任免权;出台了《中方县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处理办法》,进一步推进政府加强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工作,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与人大监督的叠加效应。
强化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并实施了一系列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切实保障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有序运行,有效畅通了民情渠道,促进了代表工作的开展;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培训班,邀请市人大领导和专家就人大代表履职与依法开展监督工作作了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能力;强化代表建议交办、督办工作,县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共收集代表建议119件,建议承办答复率100%,切实推动了相关问题的解决,调动了代表履职行权和提出高质量议案建议的积极性。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