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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评议意见
时间:2018-07-18 09:26:1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评议意见
 
(2018年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工作评议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近三年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平战结合”方针,依法履行战备职能、融入城市建设、参与应急管理、服务保障民生,有效推动了全市人防事业的发展。但还存在人防工程总体欠账多、人防法律法规落实不到位、执法不严格、自身建设有待加强、对基层工作指导不够、部分县市区领导人防法治意识淡薄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评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特别是要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会见第七次全国人民防空会议代表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国防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坚持人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不断提高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强化目标考核,着力推动县市区责任落实。要主动向市委、政府汇报,督促各县市区政府认真履行职责。要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力度,尤其是督促沅陵、会同、洪江区等结建工程为“零”的县区,倒排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加快建设步伐;督促未建成人防地面应急指挥中心的县市区限期完成任务;督促指导各县市区科学编制并严格执行人防建设规划;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加强对人防工作人财物保障,易地建设费必须专款专用,探索民用人防工程建设奖励或补贴政策。
       三、提高法治意识,深入推进法治人防建设。要加强人民防空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切实强化人防法治意识。要严格执法,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人防执法责任制。要加强对基层人防工作的指导,加强人防机构、执法队伍建设,广泛开展各种类型的人防执法培训活动,提高法律素质,规范和提升执法能力。
       四、坚持平战结合,切实加强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要加大人防工程建设力度。按照2020年全市城市常住人口人防工程使用面积达到人均1㎡的目标,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加大结建式人防工程建设力度;积极督促国家机关、公共事业单位在工程建设时带头建设人防工程。要严格把好建设人防工程与收取易地建设费的关口,严格落实“应建必建、应收必收”要求,加强与规划、住建、房管等部门的密切协作,规范审批程序。特别是对一些开发商提供的不具备建设防空工程条件的证明材料,要建立公正、可行、严格的审核制度,坚决查处、打击恶意逃避建设人防工程出具假证据、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要加强人防设施的保护维护、监管监督,积极探索推进民用建筑人防工程维护管养工作。依法、科学利用人民防空资源,统筹发挥人防的公共服务功能和应急救援支撑功能。
       五、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新时代人防工作水平。加强人防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廉政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作风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加强以指挥通信、预警报警为一体的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设,全面提升人防信息化水平。
       以上评议意见,请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在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