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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民政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时间:2018-07-18 09:24:13
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民政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2018年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关于市民政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民政局的工作评议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近三年来,市民政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围绕“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战略,紧扣民生发展实际,坚持履职尽责,大力加强民生保障和社会福利事业;强化服务理念,不断推进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创新;坚持法治思维,不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建设;自觉接受监督,积极落实人大决议及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取得了一定工作成效。但也还存在制度机制不健全,推进民生事业发展力度不够;依法履职还有短板,部门职能作用发挥不充分;基础性投入不足,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受到制约;对乡镇民政工作重视不够,基层履职能力弱化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评议意见:
一、提高政治站位,自觉担当,大力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民政工作转型发展。一是要深刻把握民政事业发展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按照“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的思路指引,全面贯彻落实“惠民生”的发展要求,着力解决我市民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奋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加快推进“幸福怀化”建设进程。二是要进一步理顺民政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要坚持创新发展,将民政民生工作纳入到本地区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理顺民生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尤其要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自觉担当起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主体责任,积极推动形成“大民政”工作格局。三是要大力推动民政工作转型发展。将“五化民政”建设纳入重点工作抓好落实,整合民政多元业务,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引导多元主体参与,有效激发基层活力,促进整体合力形成,构建起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民政事业发展体系,统筹推进各类民政事业发展,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地区、贫困地区民政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大力推动我市民政事业转型发展。
二、突出问题导向,补齐短板,在发展中持续促进民生保障和民生改善。要以促进民生保障和民生发展为基本目标,大力推动民生发展。一是要坚持深化减灾救助能力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推动临时救助制度全面实施和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全面开展。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织密扎牢社会救助安全网,筑牢脱贫攻坚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底线。完善自然灾害救援体系,不断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把工作重心从应急救灾逐步转到日常防灾减灾上来,全面减轻灾害风险,增强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二是要积极促进适度普惠社会福利。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养老服务为重点,推进多元化投资、多层次发展、专业化服务、适度普惠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建设。尽快制定出台相关指导意见,着重加大公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力度;支持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进一步开展“民办公助”“公办民营”探索,采取土地优惠、运营补贴、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养老服务。三是要不断完善社会基本公共服务。以优质高效便民为目标,推动地名标准化建设。建立以地名标准化为基础、地名信息化为载体、地名文化为支撑、城市地图等为抓手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我市地名数据库,统筹地名文化,开展地名普查,规范地名管理,推动地名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参与,推动慈善事业与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有效衔接和功能互补。继续完善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推动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和改进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规范婚姻收养工作。
三、深化改革创新,开拓进取,着力攻克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难点问题。一是要把社区建设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更好地发挥民政在社会治理创新中的基础性作用,将党的领导贯穿于相关社会治理创新的全过程,发挥社会组织作用,促进基层民主自治,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加强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强化城乡社区服务功能,通过编制实施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推动城乡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向社区集中,切实解决社区在办公用房和经费待遇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构建以党组织为核心、群众自治组织为主体、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新型社区管理服务体制,建立社区网格化服务体系。探索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促进社会工作与社会治理融合发展,建立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机制,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相互促进的社会管理服务新格局。二是要深化“法治民政”建设。以推进“五化民政”建设落实为契机,深化“法治民政”建设。大力加强民政执法能力建设,建立专业执法队伍,严格执法监管,加强执法保障。民政工作的重心和着力点在基层,要着力理顺基层民政工作体制机制,稳定基层民政队伍,配齐配强基层民政力量,加强人员编制和经费保障,改善基本工作条件。强力推行“互联网+民政服务”,打造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新引擎。三是要开展社会治理创新探索。坚持把民政工作作为一项全社会的事业来推进,探索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思路和路径,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管理中的主导作用。抓紧研究制定民政系统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具体意见,开展试点工作,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力度,适度引入市场机制,吸引社会资金和社会力量参与提供民政公共服务,提升民政社会服务的能力、效率和水平。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
以上评议意见,请市民政局在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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