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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时间:2018-07-18 09:23:1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市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评议意见
 
(2018年6月27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怀化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市科学技术局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组《关于对市科学技术局的工作评议报告》,并就有关问题开展了专题询问。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认为,近三年来,市科学技术局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围绕推进“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建设,认真履职,在科技服务、技术进步、科学普及等方面做了富有成效的工作,但也存在知识产权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科技服务质量不高等问题。会议形成如下评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科技工作的政治站位。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重要指示精神,坚定不移落实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推进生态创新融合发展,加快构建大科技格局,扎实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要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观念,坚持抓科技就是抓发展,谋科技就是谋未来,持续推动科技创新。要紧紧围绕支撑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工作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广泛宣传普及现代科技知识,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
       二、进一步健全多渠道科技投入机制。要加大对企业科技创新活动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怀化市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发挥科技专项资金的杠杆作用,制定高新技术投资优惠政策,支持发展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技术开发项目、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品。要充分发挥科技部门的引导和拉动作用,激发企业参与科技创新的主体意识,积极引导、鼓励企业增加科技投入,提高产品科技含量,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要积极组织企业申报科研项目,争取上级各类科技扶持资金。要加强对科技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切实保障科技专项经费专款专用,使其发挥最大效益。
       三、进一步强化科技服务能力建设。要服务、指导怀化国家高新区科技创新工作,使之成为怀化经济发展的新引擎。要做好今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服务年”工作,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池”,在做好重点企业服务的同时,做好小微科技企业的服务工作,力争高新技术企业总数倍增;加强环保科技研究和成果应用。要加强对县级科技机构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加大考核体系中科技进步的权重,压紧压实县市区科技工作责任。要尽快完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联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提升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效能,形成打击侵权假冒的高压态势。
       四、进一步推动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科技扶持政策的细化落实。要加快完善全市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制度,畅通高科技人才引进渠道,完善配套政策,在就学、住房、就医、社会保障等方面给予方便和倾斜,努力打造智力资源聚集的“洼地”。要切实规范和完善科技特派员和“三区”科技人才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其服务基层的作用。要坚持问题为导向,深入企业调研,有效解决科技扶持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为科技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进一步加强科技扶贫工作。要积极运用科技手段、科技资源助推全市脱贫攻坚战,发挥好科技部门在行业扶贫工作中的指导、衔接作用,将科技工作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科技服务“三农”力度,打造一批科技扶贫成果,更好发挥和凸显科技创新的驱动作用。要紧密结合我市现代农业产业特点,打造一批高标准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加快农村农业实用科技特别是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的推广应用。
       以上评议意见,请市科学技术局在四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