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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代表满意 让群众受益
时间:2017-01-02 15:53:44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加大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加快县城备用水源建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创建平等教育环境”……一件件建议凝聚着代表们为民代言、不负重托的拳拳之心,饱含着人民群众对县级国家机关工作的重托和企盼。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们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提出了52件建议,内容涉及城建、交通、农业、财经等诸多方面。在县政府领导领办、相关单位部门承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牵头有关工作委员会对口督办下,这些建议办理得到了有效落实。截止目前,52件建议在法定时间内全部答复完毕,办结率100%,满意率达94.6%,基本满意率5.4%

 

审慎提出,建议内容点准穴

代表建议质量的高低,影响着办理效果。过去,由于代表素质参差不齐,或调查研究不够深入,致使提出的议案、建议有的较为简单、粗糙,比如仅局限于一些诸如帮助修桥铺路、解决资金等方面的局部问题;有的把不属于县级人大和“一府两院”职权范围的事项作为议案或建议提出,比如因牌楼镇变电站影响周边群众生活,中方县原牌楼镇的县人大代表多次提出意见,要求将其搬迁,但因该事项属于省级电力部门的职权范围,县级层面不能予以有效解决,虽经县人大常委会与县电力部门多次沟通协调,但最终并未取得很好的进展;有的代表建议没有做到一事一议,内容庞杂,涉及多个办理部门,不便于交办,难以落实等等。

近年来,常委会通过组织代表听取政府有关工作汇报,参加培训、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广泛听取选民的愿望和要求。引导代表关注所在区域重点建设项目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高的思想性;引导代表在日常生活中做“有心人”,注意观察和思考问题,做到所提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引导代表深入群众,联系实际,做全面细致的调查研究,做到所提建议意见具有一定的准确性,力求代表建议站在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高度,多提精品建议。引导代表学习和掌握必备的法律知识,自觉依法办事,所提建议于法有据,于情有理。特别是在会议期间,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对代表所提建议认真梳理把关,仔细过滤,并和领衔代表见面通气,规范建议格式,完善建议内容,确保条条建议都要“点准穴”。

在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代表建议,如城乡建设方面的《关于设立小城镇建设发展专项引导资金的建议》、脱贫攻坚方面的《关于加大蒿吉坪乡民族地区发展特色产业扶持力度的建议》和《关于将蒿吉坪乡桃江、吉都堂等村连片天然林纳入生态公益林项目实施生态保护的建议》,均得到了县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办理单位主动和省市部门衔接,争取支持,并深入瑶乡现场对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目前,代表建议的办理已经让瑶乡群众得到收益。

 

严防空转,提高代表满意率

为防止代表建议“空转”,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准确把握代表建议核心内容,坚持科学交办、允许合理改办,切实避免了因职责不清而导致互相推诿、办理不力的现象产生。如县直机关代表团一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及时解决县城各小区住房房产证办理问题的建议》,应该由县住建局交由房产局直接办理,却交给了县委旺市融城办公室;铜湾代表团提出来的《关于铜湾电站白天不关门的建议》,泸阳代表团提出来的《关于泸阳中心完小设立减速带、公交车站台的建议》、《关于花桥豆腐产业兴镇做好基础设施及镇容镇貌扩容的建议》,应该由县电力、交通、农业部门办理,却交办给了乡镇,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都及时发现问题,并重新进行了交办,促进了相关问题的解决。

“一府两院”也分别建立和完善办理代表建议意见领导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负责领办,各承办单位建立办理班子,主要负责人亲自负责。对代表所反映的问题、提出的建议,不局限于你问我答、文来文往,更没有兜圈子、做花样文章,通过深入调查研究,摸清问题的症结所在,提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真正形成领导重视、责任明确、任务落实、措施到位的办理格局。如为办理好《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建议》,县交警部门一年来共查处三轮车非法载客62起,酒后驾驶22起,行政拘留18人,排查校车201辆,查获校车超员4起,整治了2个马路集镇的交通秩序;县交通部门在69处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树立了警示牌,投入了200余万元进一步完善了波形护栏、防撞墙等安保设施,全县交通安全环境不断净化,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预防。

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的代表建议实行常委会领导督办制度,对重要的代表建议意见通过走访代表听取意见,约请承办单位负责人与代表共同商讨解决的方法和途径,把着力点放在解决问题上。如在督办《关于还村民一方干净饮用水的建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多次到县环保局督办,引起了县政府和环保部门的重视,县政府召开了专题会议商定了综合整治方案,现正在与养殖户确定补偿数额,在明年将启动综合整治工作。

 

突出重点,群众诉求变现实

代表每年提的建议意见很多,涉及面很广,抓住并督促解决好这些问题,有利于促进全县各项工作。常委会对一些富有全局性、针对性、建设性并且影响大的议案建议,进行重点办理,抓住办理工作的“牛鼻子” 。县人大常委会从今年开始,邀请提议代表、承办单位参加人大常委会会议,由提议代表与常委会组成人员共同对重点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进行无记名投票测评,有力促进了重点代表建议解决率的提高,为全面推进建议办理工作树立良好的典范。

根据《中方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督办办法》的要求,常委会建立健全了“大督办”机制。20166月下旬,在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下,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相关委室和人大常委会委员参与组成五个督办小组,邀请部分提建议的领衔代表参加,到所有建议承办单位对县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开展现场集中督办。为落实好代表建议,县政府投入1000万元,对10个建制镇实施背街小巷改造工作,整合专项资金,对主要干道上的乡镇集镇深入推进“三化一改”工作;提高了离职村干部的的补助,由每人每月120元提高至180元每月,并承诺将继续逐年提高离任村干部生活困难补助标准;一次性投资300余万元,更新更换乡村学校校车22辆,使校车覆盖率达到81%;加快乡镇合格学校建设,现代化的教学设施、设备得到了普及,许多农村学校的软硬件建设是近10年以来面貌变化最大的一次;建立了向东部山区倾斜的教师补助机制,保障了东部山区学校的师资质量。同时,在调查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时,由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去征求代表意见,而不是由承办单位去征求代表意见,防止代表因碍于情面、烤着脸而“被满意”。

 

营造氛围,办理过程全透明

县人大常委会利用多种途径,大力宣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总体情况,以及对“一府两院”工作的促进作用。对办理工作中的亮点、经验进行重点报道,推广应用;对影响全局的高质量建议,以及代表为提出建议所作的调研、走访等前期准备工作,在“代表风采”栏目中进行宣传报道,并在电子宣传屏幕上滚动播放,让公众知晓;对不依法答复、办理不力、敷衍塞责、代表意见较大的承办单位在代表建议督办报告中予以通报。将代表建议内容、承办单位责任人员、办理进度、解决方案、落实结果等,利用政府网站、新闻网、手机报等平台,把建议办理全过程置于选民监督之下,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通过代表建议“阳光办理”,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务实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