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病险山塘水库全面排查,切实消除了群众生产生活安全隐患”,“这次《防洪法》执法检查是人大深化为民情怀、心系我们百姓民生的一个缩影”;“人大常委会找准了党政所急、人民所需、法律所赋、人大所能之间的结合点”。2016年5月31日,鹤城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区防洪法贯彻落实情况的工作报告。会议分组讨论中,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纷纷颇有感触地说道。
常年居住鹤城的人都知道,虽然鹤城没有什么大江大河,也不容易发生大洪大涝,但每年的城市内涝、河流倒灌总是应期而至。为进一步推动防洪法的贯彻落实,促进政府部门做好防汛抗洪工作。今年,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了防洪法执法检查,致力以检查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为切入点,进一步推动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工作措施,做好防洪准备和抗洪应对,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那么,一次执法检查又是如何激起代表们无限感慨的呢?让我们从一些平常而又有新意的工作侧面,扫描出答案。
精心准备打基础
2016年3月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室里气氛热烈,就怎样开展执法检查讨论得热火朝天。“哪些法律法规涉及全区发展大局、群众普遍关注?“检查哪部法律才能产生以点带面的效果?”“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怎样才能落实为政府履职的举措?”在执法检查议题选择上,主任会议认真讨论研究,着力从百姓身边事入手,努力解决困扰群众生产生活的问题。在第二十六次常委会上通过的《2016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确定对全区贯彻落实《防洪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重点摸清山塘水库的建管现状、查找城市内涝的应对措施等。
随后,主任会议研究通过了《怀化市鹤城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对执法检查的组织发动、检查审议、督促整改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成立了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分设5个执法小组,扎实推进执法检查工作有序进行。
为进一步提高人大执法检查实效,4月28日,鹤城区人大常委会邀请水利部门专家就防洪法等相关内容作专题辅导讲座,为执法检查组成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开展防洪法执法检查学习培训,切实让执法检查组成员清楚“查什么”、“怎么查”。
深入调研察实情
检查有没有深度,能不能检查在“点”上,关键取决于检查的广度和宽度。为了摸准情况,找准问题,5月开始,区人大常委会“兵分五路”,各评议调查组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分别深入河西街道板坡水库、黄金坳镇十四湾水库、凉亭坳乡竹林湖水库、区水利局、气象局、财政局等区直机关单位,重点对水库大坝安全状态、泄洪和输水等重点部位的管护等进行检查,详细了解防汛指挥体系建设、防汛物资储备及水利建设财政保障情况,全面了解防洪法在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
“河道、水库乱建、乱挖、乱倒,随意占用河道、擅自堵塞河道,造成管道毁坏、汇流不通、排水不畅,形成堰塞湖,影响防洪安全。”
“地下排水管道细小、老化、部分区域管网淤积、排涝能力不足,一遇暴雨容易发生内涝”。”
“防洪法明确规定,占用水域或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进行建设的,须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有关部门才能办理审批手续。但在实际操作中,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往往未征求水利部门意见就办理了审批手续。”
“街道承担了城市防洪职能,但没有配备专职人员及工作经费。河道执法范围广,执法人员较少,水政、河道、水资源,三项工作一套人马,执法设施投入不足,客观上增加了河道执法和管理难度。”
检查组实地察看后,把发现的问题原汁原味记录下来,为检查提供最有价值的第一手材料。在此基础上,检查组将调查材料疏理归纳,反复研究,精准核实,本着对群众负责的精神,把这些“沸腾”的民意原汁原味地向政府反馈,交换意见,做到未评先改。
随后,检查组着手撰写执法检查报告。“执法报告真实、准确,做到成绩不否定,矛盾不回避,问题不淡化,反映情况真实可信,分析问题客观公正,意见建议合情合理。”常委会第二十七会议听取了执法检查报告,并充分肯定了执法检查工作。会后,印发了“加大防洪法宣传力度,提高全民防洪意识;严格落实城市防洪规划,完善防洪工程体系;强化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防洪减灾能力”等4条审议意见,交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直面问题抓整改
检查归结于整改,下半场的整改落实问效才是硬仗的开始。为确保整改工作不留死角,力求执法检查工作实效,9月上旬,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审议意见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审议意见收到后,区政府认真对照,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
针对“公众防洪法律意识淡薄”的问题,以召开会议、播放光碟等多种形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防洪法、水法,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的防洪意识。每年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防洪法、水法及河道管理条例的宣传活动,制作宣传展板10余块,发放各类宣传资料万余份,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城乡人民群众防洪意识。
针对城区内部分工程建设施工渣土乱堆乱放,侵占阻塞河道影响行洪安全的问题,向施工单位下发整改督办函,限期整改。针对病险水库山塘隐患,组织对城区周边23座上型水库、300余处骨干山塘、60余处溪河坝等进行全面排查,努力消除隐患。
针对防洪保障不足的问题,协调请求市里共同解决城市防洪问题。今年市里和区里各安排防洪经费100万元,区级财政安排80万元用作城区专项防洪经费。针对城区内现存40处内涝隐患点,市水利局制定的城区防洪排涝工程规划今年已开始实施,城市防洪排涝工程体系将进一步完善,城市内涝问题将逐步得到解决。
实践证明,通过执法检查,进一步推动了防洪法在全区更好地贯彻落实,进一步维护了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丰富了人大监督实践,进一步畅通了民意渠道,增强了政府部门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在今后工作中,区人大常委会将以这次执法检查为良好开端,把执法检查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更加富有成效,为“五个鹤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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