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问题与建议
钟广立
根据《宪法》、《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和省、市、县委的工作安排,2016年沅陵县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这是沅陵全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对加强地方政权组织建设和促进各项工作开展起着重要作用。笔者结合沅陵县乡人大换届选举的现状和面临的新情况、存在的新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调研,现就三个方面的情况作简要的分析。
一、当前换届选举工作中值得注意的几个问题
干群认识不高。在县乡人大代表选举时因与群众自身的利益没有直接挂钩,所以群众参与选举的积极性不高,选民缺乏对候选人的了解或根本不认识候选人,使选民参选意识不强、热情不高,认为换届选举无非是上面定名单,下面走程序。有的基层干部认为,人大换届选举法律要求严、程序要求多、经费难保障,存在畏难情绪。
选区划分难。根据《选举法》的要求,本行政区域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由于代表名额有限,有的乡镇只能将两个甚至三个行政村划作一个选区,导致选举中“大鱼吃小鱼”、“大村吃小村”现象出现,而代表资源往往又在小村或小单位。加之,近些年来,全县的并乡、并村工作力度大,有的乡镇被拆分成几部分并入其他乡镇,更加为选区的划分带来了不小难度。
选民登记难度大。据统计,沅陵县外出务工人员达10万余人,占选民的三分之一,有的甚至占整个村民小组80%以上。有的选民认为选举费时又没有效益,不愿配合,有的选民户口迁移,工作单位和住处频繁变动,人户分离,这些都给选民登记工作带来相当大的工作量和难度。
组织投票选举难。从之前的经验来看,召集选民参加投票选举大会难度大,主要是部分选民认识不到位,不愿意参加投票选举,召开大会投票更难组织。特别是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多,居住分散,一人代替全家选民投票,选民代投选票超过3人的现象时有存在。
代表“入口关”把握难。从往届来看,在代表候选人推荐过程中和代表的正式选举过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片面强调广泛性,习惯以职业、职务、岗位、工作表现、群众关系、民族、性别、文化程度等多方面条件来平衡,而忽视了对作为人大代表应具备代表意识和参政能力的要求,导致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代表队伍的总体素质。有的代表当一届人大代表,开会不发言,平时不履职,建议不会提,只是占一个人数。为此,如何选一个能履职、会履职的代表,是广大选民和各级党委需认真思量的问题。
人大工作者业务素质待加强。由于人事调整,全县21名乡镇人大主席仅有一名连任主席,其余均是刚从事人大工作,对人大换届的法律要求和业务知识还需要强化学习,否则,对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会造成被动局面。县级人大也要加强力量对全县的人大换届选举工作进行经常性指导。
二、换届选举工作中应抓好的几项工作
强化党的领导,把选举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之下。换届选举是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重要形式,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法律性都很强的工作,对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起着基础性作用。因此,换届选举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样才能保证换届选举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要把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列入党委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个时段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统筹安排,全面部署,精心组织,准备好多种方案和措施,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充分发扬民主,激发选民参选热情。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通过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人民代表大会,来行使国家权力。可以说,选举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的一种最重要的形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体现,也是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重要步骤。在充分发扬民主应把握三点:一是健全选举机构,组织好选举委员会。要选择那些具有选举经验的人大代表,党员是选民中的先进群体,要注意发挥他们的优势和作用,通过他们团结和影响广大选民。二是培养骨干选民,充分发挥骨干选民的带头引导作用。要选择那些坚持正义、公正无私、敢于直言、具有较高群众威信的选民作为骨干选民,发挥他们的带头依法办事,使换届选举时刻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三是注重宣传。要大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帮助选民认清选出一个好代表,选出一届好班子对于发展当地经济,带领群众脱贫致富的重大作用。
严格依法办事,确保选举按规定程序有条不紊地进行。《宪法》和《选举法》等有关法律对换届选举的基本原则和具体程序都作了明确规定,我们要贯彻宪法和法律的有关规定,严格依法按程序开展换届选举各项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对破坏选举的行为要严肃查处,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特别是负责组织选举工作的有关组织和人员,必须首先学好有关法律,熟悉运用程序。对关键性问题的法律规定,一定要了如指掌。要力求做到“四个一切”:组织者一切讲话、言论要出之有据,言之有规;一切活动符合法规要求;一切程序严格按规定运作;一切候选人一律平等,宣传和介绍情况要公平公正,不带任何意图。对以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代表的,对以暴力、威胁、欺骗等非法手段妨碍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对仿造选举文件、虚报选票数的,对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进行压制、报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对在选举中接受金钱或其他财物贿赂的,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三、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几点建议
认真开展摸底调查。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前,要开展调查摸底,力求做到“四早”:一是选民情况要早掌握。要组织和安排人员,深入到所在行政区域的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对选民的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掌握上次选民登记以来的选民变化情况,为科学合理划分选区做准备。二是代表资源分布要早摸底。县委组织部门、县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机构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要先一步着手对现有县乡人大代表的履职和去留情况进行考察分析;同时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等方式,了解各阶层、各界新涌现的代表人物及分布情况,并注意合理安排新选出的村党支部、村委会(社区)干部的代表人选,为下届代表提供合适的人选。三是工作骨干要早培训。要组织力量,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组织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骨干学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文件,使之尽快熟悉选举工作要求和法律知识,确保整个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四是工作经费要早筹措,保证选举工作的正常开展。
加大宣传,营造氛围。以往选举正反两方面经验告诉我们,选举前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要把这次的换届选举工作搞好,首要的工作应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采用会议、报刊、广播、电视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着力宣传换届选举的重大意义、主要步骤和工作要求,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选举宣传工作,使选举知识入村、入户、入心、入脑。二是要根据工作步骤重点宣传。要围绕选举的各个阶段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发动。如在选民登记阶段,重点宣传选民的条件和登记方法等;在提名、酝酿、确定代表候选人阶段,重点宣传公民如何行使提名权,如何把握代表素质等;在投票选举阶段,重点宣传选民如何投票,如何委托投票等。三是针对不同情况进行宣传。大力宣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和代表法,加强对选民的教育提高他们对选举工作的认识和参加积极性。四是通过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剖析,吸取“衡阳、南充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经验教训,明确弄虚作假、贿选拉选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受到追究和惩处。
把好“三关”,严格依法稳步推进。一是把好选民登记关。选民登记时要以张贴公告和电视、报纸、新闻媒体公告等形式及早告知选民,采用设立选民登记站和专职工作人员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选民登记核对。建议针对农村流动人口大幅增加、破产改制企业下岗职工分散等实际情况,对人户分离的选民登记工作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二是把好选区划分关。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改革的深入,城镇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社会成员固定从属于一定社会的组织管理体制已被打破,大量“单位人”转变“社会人”,社会经济成份、组织形式、利益格局、就业方式趋于多样化。为适应这一新形势、新变化,建议除农村以居住地为主划分划区外,凡设社区的城镇可以社区为单位划分选区,实现社区与选区的一体化。三是把好选举投票关。由于行政村的合并,使选民人数、选区范围都比过去成倍的扩大。因此,选举不能搞以召开选民大会为主的一刀切做法,应提倡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采取召开选举大会和选民到投票站及在流动票箱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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