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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困难与思考
时间:2016-10-27 10:52:4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困难与思考

 

黄晓平

 

今年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为确保县乡人大换届选举顺利推进,笔者就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开展调查,发现当前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存在“三难一欠”问题,即:代表结构比例保障难、流动人口参选操作难、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配备难、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欠规范健全。

 

当前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

党外和妇女代表结构比例保障难。湘发[2016]6号、8号文件对本次县乡人大换届代表结构比例作出明确要求,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应占代表总数55%以上,妇女代表应占代表总数30%以上,连任代表一般应占代表总数的三分之一左右,党外人士在人大代表中比例不少于35%。乡镇在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中纷纷反映,基层一线和连任代表比例容易保障,但党外和妇女代表结构比例难保障,都希望县直下派代表为党外和妇女代表以保障结构。以辰溪县谭家场乡为例,按户籍人口测算县代表名额为6名,其中县直下派1名,连任代表和职务代表各2名,均为男性党员,余下1名既使是党外妇女,也达不到党外和妇女代表的比例要求。

流动人口参选实际操作难。流动人口参加户籍所在地选举主要通过委托代投。为规范流动人口委托代投,省、市提出了五项条件,这五项条件使委托代投更加规范,但同时增加了程序和工作量,工作实际操作很难。辰溪外出务工人员多,个别乡镇外出务工人员达60%左右,驻村的多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动员流动人口参加人大换届选举,保障选举较高参选率的难度非常大。有的选区流动人口占选民的多数,如果流动人口参选得不到有效保障,该选区选举的选民难以过半。特别是部分流动人口民主权利意识不高,认为人大换届选举与自己关系不大,委托代投程序有点麻烦,工作不愿配合,保障流动人口参选需要做大量细致的思想工作。

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的配备难以到位。为增强乡镇人大工作力量,根据中央18号、省委26号文件精神,辰溪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23个乡镇配备人大副主席,在领导职数较少的上蒲溪、罗子山、苏木溪三个瑶族乡配兼职副主席,其他乡镇配专职副主席。辰溪县委的决定,为乡镇人大发展带来了机遇。但乡镇具备公务员身份的干部远远不够职数配备的需求。公务员法规定,领导干部的配备必须具备公务员身份。由于受公务员身份的限制,乡镇人大专职副主席的配备在短时间内难以到位。

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欠规范健全。由于工作异动,大部分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成员调离变动的多,已无法履行代表资格审查职责,需从代表中重新确定。按照法律规定,乡镇代表资格委员会由大会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由于重新确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需要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乡镇为了图简便,没有严格履行法定程序,存在以乡镇党委或人大主席团名义确定代表资格委员会成员的现象。

 

原因分析与对策思考

保障代表结构首先要确保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党外和妇女代表结构比例保障难,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由于上届人大代表中的党外和妇女结构比例较低,乡镇在推荐连任代表中妇女和党外代表少;二是县直下派代表的身份信息滞后,不便乡镇测算;三是乡镇大量的优秀人才外出务工,在县内有履职意愿和履职能力的党外人士和妇女,符合代表标准条件的比较少,特别是缺乏代表性和应有的威信,如果从外出务工人员中挑选党外和妇女代表候选人,履职又难以保障。笔者认为,人大代表应实现代表性和广泛性的有机统一,代表性是前提基础,广泛性是延伸发展。严格代表结构比例主要是体现代表的广泛性,防止代表队伍出现过多的官员代表和老板代表。作为后发展地区,由于县情、乡情的实际不同,代表结构比例与发达地区相比难免有所差异,在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中应当结合工作实际,不宜生搬硬套。特别是人口大量外流的乡镇,在代表性与广泛性难以实现统一时,代表候选人的提名推荐首先应当保障代表性,也就是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履职能力好、表率作用好、群众基础好这个“五好”标准。如果片面的为保障结构比例而忽视人大代表的代表性,势必舍本求末,难以得到人民群众广泛认同。

要加强流动人口信息化管理。人口大规模流动,是我国现阶段社会的一个显著特点。由于流动人口涉及面广、情况比较复杂,上级文件明确,流动人口原则上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选举。流动人口参选操作难,既有流动人口的主观原因,也有严格规范委托代投程序的客观原因。由于流动人口民主权利意识欠强,对规范委托代投程序一时难以接受,在工作配合上欠主动,虽然乡镇通过委托亲戚联系、群发换届短信等方式,加强与流动人口联系沟通,但缺乏系统性,不便于统计,效果也欠佳。个人认为,流动人口参选操作难,实际上就是流动人口的规范化管理问题,乡镇应当根据社会管理的发展需要,对辖区人口实行信息化精准管理,建立流动人口工作互动平台,包括就医就学、养老保险以及各种信息的发布等,既可加强管理者和被管理对象的相互联系,及时了解工作动态,又可提高乡镇社会管理水平和效率。建立人口信息化管理系统,可有效解决流动人口参选问题。

要根据实际配备乡镇人大副主席,条件不成熟的可配兼职副主席。配备乡镇人大副主席,对加强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十分必要。这既是中央、省委文件的明确要求,又是人大工作发展的必然趋势。由于乡镇干部身份结构不合理,当前部分乡镇受公务员身份限制,干部领导职数尚未配齐。基于乡镇这种现状,乡镇人大副主席应当实行全县统一调配,对因身份受限而未能配专职副主席的乡镇,可配兼职副主席,由组织委员兼任较为适宜。同时,应实行公务员招录制度常态化,定期招录一批公务员充实基层领导干部,有效解决乡镇领导干部中公务员不足的困难。

要依法确定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是把好代表入口关的重要环节。新修的选举法对代表资格审查作出了严格要求。为此,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应当人员完整,依法履行代表资格审查职责,人员不齐的应当依法重新确定。乡镇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可按两种方式来确定:一种是召开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由主席团在代表中提名,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另一种是参照撤并乡镇的代表资格委员会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做法,由乡镇提出代表资格委员会成员名单,以文件的形式报请县人大常委会任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