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担当创新精神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访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
吴 必 茂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之年,也是新晃60周年县庆的喜庆之年。在新的形势下,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表示,将紧紧围绕怀化“一极两带”和“一个中心、四个怀化”发展战略,以推进法治新晃建设为重点,以保障民生、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己任,以担当创新精神强力推进人大工作。
一、坚持党的领导,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始终坚持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将人大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要准确把握当前国家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立足人大工作实际,以敢于担当、奋发有为、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真正推动发展思路转变到“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理念上来。要积极顺应人民群众期盼,把人大工作与稳增长、惠民生相结合,与扶贫攻坚、精准扶贫相结合,与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建设相结合,以严和实的精神谋划人大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不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要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中央转发〈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若干意见〉的通知》精神,切实推进人大工作的创新发展。
二、坚持服务大局,更加有效地履职行权
2016年,以新晃60周年县庆为契机,紧扣新晃县十一届四次党代会确定的“奋力创新业、创造新辉煌”目标,在助推全县发展大局中主动谋事、干事、成事,同心谋发展,全力促升级。努力推动经济发展。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结合当前宏观经济形势新变化,努力推动“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高度关注实体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重点领域,认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财政、环境保护等专项工作报告,有效推动经济发展。加强对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后基层人大工作的指导,不断发挥乡镇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努力推进法治建设。为适应社会发展,组织自治条例调研并酝酿修改,使其更加突出民族自治、便于操作、实用受益。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保证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为重点,听取《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实施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县法院、县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加强对“一府两院”执法责任考核。认真开展《新晃侗族自治县民族民间传统文化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结集出版民族民间传统文化纪录图册,向60周年县庆献礼。努力促进民生改善。要落实精准扶贫责任,维护民生福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群众新期盼。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持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行、环保世纪行、农民健康行、民族团结进步行”活动,听取和审议关乎民生的专项工作报告,促进民生改善。努力做到监督精准。进一步强化对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情况的跟踪监督。参照党委“三重一大”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严肃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范围,促进“一府两院”重大事项决策民主化、法制化、科学化,并就有关专项工作和重大问题依法作出决议决定。要认真行使好人事任免权,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组织保障。要落实向宪法宣誓制度,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要完善任后监督机制,坚持离任审计监督制度,同时充分运用互联网、微博、微信等现代新兴媒体,加强对任命干部的监督,促进其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要求,做到依法用权、履职为民。
三、坚持夯实基础,注重发挥代表作用
继续坚持完善建议特别是重点建议办理督办机制,切实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制定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进一步加强对代表履职情况的监督;注重加强县乡机构改革和乡镇区划调整后与县乡人大代表的联系,拓宽代表知情知政渠道;探索和拓展人大代表履职途径,丰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加强代表培训、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突出抓好代表遵纪守法,为民代言,关注党员领导干部“关键少数代表”,发挥好正能量。
四、坚持依法依规,认真组织换届选举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党委、人大、政府、政协2016年将同步进行换届选举。要提高思想认识,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增强县乡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在县委的领导下,坚持依法依规,充分发扬民主,严把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关和程序关,严把人大代表的“入口关”,注重人大代表的素质和结构。要会同组织部门统筹谋划实施,加强组织领导、督查指导、宣传引导,始终掌握换届选举工作主动权。要按照“三严三实”要求推进换届选举工作,努力做到政策宣传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民主法定程序到位、纪律要求到位,确保圆满完成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任务。
五、坚持队伍建设,树立人大良好形象
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提高素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机关党员干部要不断增强学习和践行“三严三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突出忠诚,突出担当,忠诚于党,忠诚法律,做到善为、能为、敢为。认真学习和从严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强化主体责任,正确对待权力,依法用权、民主用权、秉公用权、廉洁用权,做到善始善终、善作善成。不断强化作风建设,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立足长效,认真抓好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党支部建设,加强“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县人大机关各项制度建设,形成职责分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加大干部培训力度,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树立“忠诚、干净、担当”的地方权力机关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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