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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常态下的县级人大工作
时间:2016-04-20 09:50:29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做好新常态下的县级人大工作

——访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侯桥训

汪登高

新常态是一个具有历史穿透力的战略概念,新常态既面临新机遇、新动力,也面临着新矛盾、新挑战,如何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会同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侯桥训在接受笔者采访时表示,县级人大工作要在接地气、贴民生、促创新等方面做足工作、做好文章,要充分体现新常态对人大工作的新要求和新任务。

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履职中要接地气,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是人大代表履行职责的法定要求。人大代表来自于人民群众,分布在各条战线、各个阶层,只有经常保持与选民和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选民和群众的监督,才能在执行代表职务时真正代表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才能当好他们的贴心人和代言人。

人大履行职责要接地气。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人事任免权时,要注重接地气。在人大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方面,从重大事项的选择甄别、作出决定到监督检查,都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重大事项的选择上要尊重民意,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广泛收集民意、集中民智,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参与管理公共事务的积极性。特别是要重视更为直接、更为真实的网络民意。在行使监督权方面,要通过执法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工作评议、询问、备案审查等有效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不断提高监督实效。在行使人事任免权方面,既要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也要充分发扬民主。要不断完善干部任前调查制度,重视群众意见,为党和人民把好用人关。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民生这条主线履行职权,让人民群众满意

要善于发现民生问题。县级人大常委会要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工程,以及人民群众热议的民生问题和一些突发性事件,及时开展各种形式的视察检查活动,集中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实地视察发现、了解存在问题,听取有关单位和群众意见,准确掌握人民群众的呼声、愿望和要求,真正发现人民群众最迫切希望解决的民生问题,为确定民生监督议题提供依据。

要准确剖析民生问题。认真倾听群众呼声,收集群众意见,了解群众愿望,正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思想脉搏,真正调深查透,把情况摸清。在调研选点上,注重多样化,做到点面结合、好差结合,提高调研的真实性、全面性和代表性。

要认真审议民生问题。会议审议是人大监督的中心环节,它既反映会前调查研究的成果,又为会后做好跟踪督办提供依据。首先,要坚持材料提前送达制度。其次,要保证有足够时间让与会人员能够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把道理辨明,把问题说透,把建议提准,切记匆忙了事,草率决定。第三,要注重听取列席人员和基层代表的意见建议,采取一般审议发言和重点发言相结合,委员、代表询问与“一府两院”有关负责人解答相结合等方法,增加审议的深度和广度,集思广益,力求全面、准确地把问题研究透彻,从而议定科学、合理的审议意见,促进“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促进民生问题解决,促进社会和谐进步。

要督办解决民生问题。跟踪监督是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关键,对民生事项的监督,做不到敢于跟踪,善于跟踪,人大的监督就有可能会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而难以落实,甚至不了了之。对关系民生的重大问题,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决议、决定,提出审议意见后,要及时将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送达“一府两院”及相关部门,并责成人大办事机构跟踪督查,定期反馈整改情况,防止监督活动半途而废,或流于形式。对群众反映强烈的“老大难”问题,要重点跟踪、反复监督,努力做到查必有果,行而有信。要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督促有关部门和人员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直至民生问题得到根本改观,让人民群众满意。

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探索工作新举措,推动人大工作创新发展

与时俱进,坚持突出观念创新。要树立创新意识。要转变思想观念。广大干部群众首先要从思想上正确认识人大的性质、地位和作用,抛弃人大只是“走过场”、“走程序”以及人大是“二线”等错误认识,增强人大意识。要增强法治意识,真正树立“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不得具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思想,做宪法和法律的遵循者和捍卫者。要加强理论学习。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坚持每月一次集中学习和每季度举办一期法律辅导讲座制度,促进了学习型机关建设。

求真务实,坚持突出实践创新。要更加注重实践。创新不是脱离实际的照猫画虎和一厢情愿的凭空想象,只有深入实际,才能了解真实情况,才能在实践中发现新特点、探索新规律、形成新认识、找到新答案、培养新能力、取得新成果。2015年,会同县人大常委会安排了13次视察、调研和考察活动,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深入基层,广泛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进一步畅通和发挥地方人大把党的主张和意志转变为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的主渠道作用。二要创新监督方式。第一,谨慎选题,问需于民。彻底改变“关起门”来定议题的方式,积极采取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真正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切、带有共性的问题吸纳上来,并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科学合理确定议题,使人大监督更贴近民情民意,更具有前瞻性和可行性。第二,开门议政,问计于民。不断拓展人民群众直接参与人大监督的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布监督工作计划,扩大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的数量,适时邀请涉及其切身利益的群众代表参加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努力实现群众对人大监督的有效有序参与。第三,透明公开,接受监督。增强人大监督的透明度,丰富和完善信息发布,畅通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沟通交流渠道,建设人大代表与群众、选民的互动板块,自觉把人大监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

着眼长远,坚持突出机制创新。一要把扩大有序政治参与,作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途径。积极探索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重大决策及时征求群众意见,重要决定及时向人民群众公开,不断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度,使各项决策决定更加顺应民意、合乎民心,使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决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体现。2015年,会同县人大常委会邀请公民参与执法检查、集中视察、工作评议和列席人大常委会161人次,不断扩大公民有序参与人大工作。二要把创新代表活动方式,作为代表工作创新的重点。进一步完善了《会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县人大代表的意见》和《会同县人大代表联系原选区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建立健全了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走访联系县人大代表的常态机制。通过走访,听取了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两院”工作的意见。在全县18个乡镇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以固定的活动场所、灵活的活动机制,为代表履职创造了良好的基础条件。积极组织“代表创业”活动,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模范作用,引领和推动县域经济不断发展。三要把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作为代表发挥作用的关键。切实保障代表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自主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实避免干扰代表依法履职的行为。为代表依法履行职务提供全面、切实的保障,除时间、经费、待遇保障外,一是及时向代表通报常委会的工作要点、重要活动、作出的决议、决定和本行政区域内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重点工作进展等情况,寄发有关的信息资料;二是加强对代表小组活动的指导,适时安排代表视察、调研和参加执法检查活动,为代表履行职务提供平台;三是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会和政府有关会议,邀请代表参加会前视察、调研,并列席会议,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四是集中培训代表,增强人大代表的法律和业务水平,从而从各方面为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发挥代表作用创造条件。四要把提高代表履职效果,作为对代表履职能力的检验。提高代表履职的效果,从两方面抓实:一方面是促进代表切实履行职务。通过开展调研、视察、座谈和评议部门等活动,促进代表履职。开展了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或选民述职活动,加强了对代表履职情况的考核等,收到了一定效果。另一方面是提高代表建议的办理质量。首先坚持抓重点,将14件影响大、涉及面广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件,其中主任会议确定了《关于增加“宝田茶”的种植面积,为老百姓增收致富创造机会的建议》等4件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每位副主任负责联系督办1件重点督办建议。在对“发展宝田茶”建议的督办中,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亲自督办,亲自组织协调,积极支持县人民政府大力发展茶叶特色产业,发挥宝田茶业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用委托扶贫的方式新开发有机茶2000亩,在产业培育、脱贫攻坚方面探索了新经验,得到了省人民政府的认可。其次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督办建议,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共计督办代表建议78件;再有对重点督办建议实行公开测评,接受代表和群众的监督。2015年,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以来交办的118件全部得到认真办理,见面率和答复率达100%,满意或基本满意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