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年,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在中共沅陵县委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县有机统一,围绕县委工作大局制定工作目标,紧扣政府工作重点确定监督议题,聚焦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组织视察调研,立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开展专题询问,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人大工作彰显监督活力,形成履职为民新常态。
突出法治监督,推进依法治县进程。一是精心组织开展执法检查。常委会高度重视执法检查工作,2016年,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对《旅游法》的执法检查活动。通过不断改进执法检查方式方法,采取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自查自纠和督促整改相结合、会议审议和专题询问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拓展执法检查的广度和深度,找准法律法规贯彻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法律实施机关认真解决。同时,还配合省、市人大开展了《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执法调研,积极参与了市人大《怀化市人大地方立法条例》的立法征求意见,有效地促进了上述法律法规在我县的贯彻落实。二是坚持推行执法责任制。常委会听取“一府两院”执法责任制工作报告,并表彰了2015年全县执法责任制先进单位,与“一府两院”签订了2016年执法任制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规范“一府两院”执法行为,确保监督执法责任的贯彻落实。三是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新修订了《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进一步提高全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有效开展。一年来,共对县政府报备的17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进行了备案审查,及时发现并纠正了违法设定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收费等不当内容,全县出台的规范性文件质量有了明显提高,有效履行了人大法律监督职能。四是注重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常委会主动融入全县信访工作大格局,及时调整充实了人大信访工作人员,依法履行人大信访职能,健全完善“专人接待、监督落实、定期回复”工作机制,严格实行日常随机接访和重要信访案件约访制度,重点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全年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0余件100余人次,办复率达到了95%以上。
突出重点监督,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不断深化对“三农”工作的监督。沅陵县既是一个贫困大县,又是一个农业大县,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推动“三农”发展作为开展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住脱贫攻坚这个战略性工作,深入乡镇、深入村组、深入贫困户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视察,召开了多次座谈会,共同发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精准脱贫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仗。围绕夯实农民增收的产业基础,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对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实地考察了湘西牧业、辰州碣滩茶业有限公司等企业。形成了农业综合开发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县政府加强引导和扶持,做好农业项目储备,突出重点产业开发规模,确保实施项目收益。二是认真落实对旅游产业的监督。为响应县委全域旅游的号召,专项听取审议了县政府关于全县旅游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形成审议意见,推动县政府高标准编制旅游发展规划;常委会以促进文物保护与开发利用为目的,全面视察检查文物保护情况,提出了做好鹿鸣塔抢救性修复及周边设施建设和明中古居的保护规划编制工作的建议,并要求抓紧启动“辰州三塔”整体包装申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前期工作,推动县政府加大了对文物保护的修缮保护力度。为进一步整合旅游资源,做大做强旅游品牌,常委会深入调研,联合古丈、花垣、保靖、永顺、龙山等5县人大常委会,合力推动“大酉水”旅游项目的实施,绘制全域旅游的新蓝图。三是积极跟进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监督。为打通西北部对外通道,解决沅陵西北部交通死角问题,回应群众对宜居宜业生活的期盼,常委会联合古丈县人大常委会,对省道313沅陵凤滩至古丈罗依溪段三级公路的建设实施进行调研。通过两县的共同努力,该公路古丈罗依溪段已于2016年4月开工建设,沅陵路段将于明年开工建设,整体工程项目完工预计3年时间完成,将促进该区域乃至全县的经济社会发展。针对我县城区路灯、绿化等市政建设实际情况,常委会组织代表视察了凤凰山森林公园、凤鸣大道、滨江大道的路灯建设情况,城南过江供水工程、酉水取水泵站、龙泉山水厂供水安全以及公安路道路复修工程情况,提出了加强城区路灯建设、自来水厂安全防护设施建设的交办意见。县财政投入资金220万元,使这一系列问题得到解决,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得到了落实。
突出任后监督,推进人事任免工作。一是严格任免程序,提供组织保障。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的高度统一。在进行任前“考法”、任前发言的基础上,针对“两院”的人事任免,常委会专门出台了《关于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工作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了“两院”人事任免程序,提高了司法干部任免的公正性和合法性。全年共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47人次。二是实行任期承诺,增强责任担当。今年,常委会创新了监督工作方式,对已经任命的干部,常委会要求在任命后的2个月内递交个人任期承诺书,在任期内切实履行承诺。下半年,常委会共对县政府办、县民政局、县林业局、县科技局、县安监局等5名实行任期承诺的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抽查,其所承诺的事项基本得到了兑现。此外,县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实行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制度,进一步增强了被任命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取得良好成效。三是强化监督管理,确保队伍先进性。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各级祛除“四风”顽疾、加强廉洁自律的工作要求,加强与组织、纪检和政法部门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启动对违法违纪代表的法律监督程序,努力营造了遵章守纪、依法办事、风清气正的履职氛围。
突出主体作用,改进代表工作。一是创建“代表工作室”,搭建履职平台。根据市人大统一部署,全县各乡镇建立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各选区设立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联络点。常委会专门出台了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实施方案,要求人大代表一年至少2次到工作室接待联系群众,极大地畅通了民意反映渠道,密切了代表与群众的关系。二是发挥主体作用,积极争先创优。常委会认真落实委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双联”制度。坚持人代会前走访人大代表,广泛收集代表意见,帮助代表解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鼓励代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邀请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议,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加大代表视察力度,组织代表跨乡镇视察、执法检查,充分发挥建言献策作用。同时,积极开展“学精神、联选民、办实事”主题活动,涌现了熊德约代表艰苦创业、带领群众致富奔小康,周树汉代表三十年如一日热心公益事业、改变农村面貌等一大批人大代表的先进履职典型。三是督办代表建议,激发履职热情。常委会不断改进督办方式,实行主要领导亲自督办、主任会议集中听取汇报、分管领导催办的方式,促进了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得到了代表的广泛认可,全年共督办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91条,见面率、答复率均达100%,满意率逐步提高。如:针对我县农村当前反映比较强烈的“山林纠纷”问题,张玉环领衔22名人大代表提出《沅陵县农村林木林地权属发证存在的问题及建议》,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促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强化林权复查整改纠错,加强林权争议调处,明晰山林权属,做到确权到户,取得了良好的办理效果。通过督办建议,激发了履职热情,提高了代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
突出严格规范,搞好县乡两级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县乡人大两级换届之年,按照省、市的总体要求,常委会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认真制定实施方案,严格法律程序,加强检查指导,严把代表“入口关”,及时解决换届选举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顺利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县乡人大代表,圆满完成了乡镇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突出思想教育,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专题教育活动,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常委会紧跟时代步伐,适应形势要求,始终坚持学习教育不断线、自我批评不懈劲、整改落实不放松,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三严三实”专题活动成果,扎实组织开展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从思想、组织、作风和制度等方面打牢基础,引导机关党员干部强化责任担当,增强行动自觉。严格落实“一岗双责”,持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努力营造风清气正、干净干事的良好氛围。二是不断强化制度管理,狠抓工作作风转变。常委会不断加强工作管理,修订完善了机关调查研究、公务用车、财务管理、信访接待等7项制度,进一步提高了人大机关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三是切实加强信息化建设,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常委会会议改进会议表决方式,实现了由“举手表决”向“无记名按表决器表决”的转变,推动了人大工作的信息化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运用电视台、网站、报刊等主流媒体,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及时报道人大工作进展,形成调研文章10篇、新闻宣传稿件100余件,为推动人大工作理论和实践创新发挥了积极作用。(本文刊发于《怀化人大》2016第六期 )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