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溆浦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广泛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积极履职,不断创新,主动适应人大工作新常态,有力地推动了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解决。
专题询问《森林法》执法检查
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特别在高铁高速公路和其它项目建设中植被破坏严重,龙潭、葛竹坪的石材开发占用大量林地,黄茅园镇、江口镇的非法煤矿山企业在开采时造成许多山体裸露,溆浦的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群众十分担心。针对这种情况,2014年3月4日,溆浦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全县封山育林的决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及主管部门和各乡镇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积极实行封山育林,严格林木限额采伐,全县封山育林251万亩。为推动《决议》的落实,进一步建设生态溆浦,今年初,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在研究2015年工作要点时,大家一致确定把《森林法》作为今年的执法检查项目。5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了《森林法》执法检查动员会,对如何搞好这次执法检查提出了具体要求。为搞好这次执法检查,常委会组成六个执法检查小组,分别由一名常委会领导带队,深入到全县12个部门、13个乡镇、4个林场、2个企业,通过听取汇报、查阅案卷资料、走访座谈、实地察看、询问群众等方式,对《森林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6月26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上,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汇报。常委会组成人员围绕林业执法不到位、林权发证遗留问题多、林地流转工作管理混乱、裸露山体生态修复缓慢、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大等15个问题,向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进行了询问。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和林业、国土、森林公安、经信等8个部门负责人一一回答了询问,电视台进行了录播。会上,常委会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加大《森林法》宣传、林权发证纠错、裸露山体生态修复、造林护林力度、规范林地流转行为等6条意见,要求县人民政府在六个月后就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汇报。会上,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生礼指出:“专题询问只是手段,督促改进、推进工作才是目的。通过开展专题询问,既提高了常委会审议质量和监督效果,也强化了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进一步形成了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溆浦的共识和合力。”
跟踪监督不放松
“今年,在溆水流域综合治理上,我们将重点搞好县城污水处理厂和龙潭集中连片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网问题,发挥污水处理设施效益;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好挖砂采砂洗砂行为和农村环境卫生综合治理等几个具体问题。”2015年8月31日,在溆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县人民政府县长谢商成代表县人民政府对今年溆水流域综合治理作了以上承诺。
近年来,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高度重视,将溆水流域综合治理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紧紧围绕治理目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决议作出后,溆浦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并对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督促县人民政府加大治理力度,如期完成整改任务。几年来,县人民政府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先后开展了城乡环境卫生、河道整治和工业“三废”整治行动,加大了企业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完善了县城部分污水管网配套工程,修建了广福桥、双井、两丫坪等多处防洪堤,溆水河水质逐步改善。换届后,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继续把溆水流域综合治理作为监督工作重点,接连发力,除每年继续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汇报和进行满意度测评外,今年8月27日,县人大常委会再次组织了35名省市县人大代表集中视察了溆水流域,28日召开了代表视察评议会议,代表们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莫百生关于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情况汇报和代表视察组关于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情况前期调查的汇报,针对视察中存在的问题,代表们开展了评议。县人大代表夏良评议说:“尽管近几年县人民政府在溆水流域综合治理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部分单位依然重视不够,单位之间缺乏协调,形不成合力;有的乡镇不抓不管,属地责任没有落实,挖山洗砂屡禁不止,造成溆水流域浑浊,县人民政府必须在视察后开展专项整治。”市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生礼在评议中指出:“县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不懈地加强对溆水流域综合治理的监督,根据这次视察解决实际困难,问题不整改不放过;县人民政府要加大投入,把责任抓在心上,担在肩上,久久为功,回应群众对龙潭石材、低庄硅砂污染问题的关切,继续整治达标。整个溆水流域的采砂一律集中整治进行关闭,对生活垃圾直排、县城和龙潭片区污水管网配套设施没有发挥作用问题要认真整治,并把整治落实情况向常委会报告。”8月31日,在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3次会议上,常委会再次专题听取了省市县人大代表视察组《关于溆水流域综合治理情况的视察报告》,在审议中,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莫百生在报告中指出:“对代表提出的问题,政府全单照收,对存在的问题一项一项研究落实,力争在年底整治到位。”
首次举行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10月30日上午,在溆浦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这是溆浦县人大常委会首次举行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活动,它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湖南溆浦正式实施。
在庄严的人大常委会会议室,刘生礼主任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向被任命的同志颁发了任命书。随后,7位新任命人员在主席台前,面对国徽,左手持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声音宏亮,向宪法郑重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
新任命的溆浦县人民副县长马源现场宣誓结束后,深有感慨:“以这种庄严神圣的方式接受县人大常委会的任命,并向宪法宣誓,给我上了一堂生动的依宪执政、依法执政的教育课,不仅使自己的心灵受到了震撼和洗礼,而且激发了自己的工作热情,增强了责任感和使命感。”他表示,今后一定要用法治的思维,忠诚履职,主动作为,把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宣誓仪式后,刘生礼主任指出:“这次新任命人员向宪法集中宣誓仪式,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的一项重大举措,它标志着宪法宣誓制度在溆浦正式实施,必将对全县上下落实宪法制度起到很好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必将有力促进国家工作人员学习贯彻宪法、捍卫宪法尊严,强化责任担当,必将激发广大干群投身依法治县的积极性和热情。”
据了解,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既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要求,也是溆浦县人大常委会对人事任免程序的不断完善和深化,更是对新任命人员的一种法治教育、一种警示和约束。
湖南溆浦县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后凡经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都要公开向宪法宣誓,以彰显宪法权威,推动被任命人员依法履职、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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