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的指引下,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如何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增强监督实效成为深入探讨的重大课题。一年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坚持创新理念,注重在实践中探索,在监督中创新,坚持依法履职,创新方式方法,在“法治沅陵”建设工作中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把握政治方向新要求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始终把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放在首位,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
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关于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的部署,按照省、市、县委的统一安排,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今年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摆上了议事日程,制定了实施方案,列出了工作计划,与人大工作同步谋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
重大事项坚持向党委请示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坚持重大事项由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后,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大议题、依法任免县委研究通过的“一府两院”人事等,党组都事先向县委报告,征得县委同意,做到与县委保持高度一致,圆满实现党委意图。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城区路灯、城区供水等问题,常委会深入调研,听取政府工作报告,党组及时向县委报告监督工作开展情况,主动取得县委对人大工作的支持。
主动融入县委中心工作。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全面贯彻县委决策部署,强力推进中心工作任务落实。按照县委安排,牵头或协助承担多项重点工作,充分发挥人大干部经验丰富优势,攻坚克难,勇于担当,各项工作均取得较好成效。
助推经济发展新作为
全面助推县域经济发展, 围绕工业园区项目生产和运营情况,连续两年进行调研。提出要加强对项目监管和帮扶,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配套设施建设,理顺园区管理体制,提升规范化管理水平,健全促进园区发展的长效机制等意见。为加强水利设施建设监督,县人大组织人大代表对部分乡镇的水利设施建设进行视察、调研,提出具有针对性的工作意见,有力推进了我县在农村安全饮水、水利设施建设、防汛抗旱等方面的工作进程。
着实加强经济和预算决算监督。财政与预决算工作事关社会经济发展的大局。常委会一如既往,高度关注,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1至8月沅陵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通过了《1至8月县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2015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了县人民政府基金预算明细、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明细,社会保险基金明细及部门预算方案(草案)。县人大常委会为加强部门预算的监督,提高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代表的审查预算能力,常委会以新的《预算法》实施为契机,于8月28日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及人大机关工作人员举办了新《预算法》学习培训班,特邀市人大财经委主任、高级审计师郭长生同志授课,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构建和谐社会新举措
高度关注和顺应百姓对人居环境的新期盼。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要求也越来越高。今年8月,常委会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组织代表对全县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调研和视察,调研组深入沅水、酉水流域乡镇和企业一线现场察看,了解情况,查找问题,听取意见。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渔业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对渔业工作提出了审议意见。为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常委会专门召开会议听取了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的汇报。9月7日至10日,县人大内司委就跨行政区域立法保护酉水河问题参加了来凤县的第一次联席会议,探索通过地方立法创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就《酉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建议稿的法律支撑、体例结构、可操作性等建言献策。不久的将来酉水河保护将有法可依,将进一步保护群众的生活环境。
全力推动和顺应百姓对民生事业的新要求。民生问题事关人民幸福指数的提升,事关社会的发展和稳定。一年来,常委会围绕民生问题持续开展监督活动,力促政府及相关部门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更好地发展推进公立医院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县人大组织部分省、市、县人大代表先后到县康复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调研公立医院改革工作,将调研视察意见反馈给政府,要求政府努力破解医改中面临的问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切实解决百姓就医难问题。
维护正义和顺应百姓对社会公平的新期待。常委会始终把司法监督作为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做好信访维稳。在信访工作方面,常委会把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化解民怨、维护民利的重要渠道,坚持和完善常委会领导定期接访制度,加大对重点信访件的转办、督办力度。常委会机关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接待和处理群众的来信来访。一年来,共受理信访件35件,接待群众来访80余人次,办复率100%,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履行人大职责新进展
以服务大局为使命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常委会紧紧抓住事关全局、带有根本性和长远性的重大问题,适时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随着全县经济社会建设的提速,基础设施建设需要日趋完善,常委会高度重视,在对“两桥一路”进行充分调研和考察的基础上,决定支持通过县人民政府关于将“两桥一路”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十三五”财政预算规划的议案。加快“两桥一路”、工业园标准化厂房以及沅陵大道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战略部署,是民心所向,也是扩大城市容量、提升城市需求、加快周边发展,实现全县小康化建设,促使全县人民共同发展的重要举措,同时也是带动我县经济快速发展的基本保证。在批准议案的同时,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县政府要加大对资金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不断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进程,让全县人民切实享受到发展的成果。
以强化实效为关键持续行使监督权。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始终是人大常委会关注的重点,也是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工作的重点。为此,常委会把开展执法检查作为维护法律权威和保障法律法规在全县正确贯彻实施的重要监督形式,坚持“少而精、重深入、求实效”的原则,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一是采取实地察看、查阅资料、走访群众、民意测评、听取汇报等方法,先后深入到23个乡镇和20多个单位、企业,对各执法主体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查找了执法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把执法检查与法律宣传相结合,使执法检查的过程成为学习宣传相关法律的过程,营造了贯彻执行法律的浓厚氛围,增强了各执法单位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增强了全社会维护法律尊严、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三是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情况的报告,结合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督促落实整改,促进了《安全生产法》在我县的贯彻执行,为我县的平安创建活动起到了积极地推动作用。同时,还配合市人大对《森林法》等法律法规在我县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
以提高素质为核心认真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和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不断规范任免程序,提高任免质量。在坚决贯彻县委意图的同时对拟任命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和简历介绍、向常委会作供职发言、任后现场颁发任命证书等。常委会通过了《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人事任免的指导意见》,增强了被任命人员的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和人大意识,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一年来,共任免干部人次,其中政府及其组成部门人次,县人民法院和县人民检察院人次,为“一府两院”职能机构正常运转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以发挥主体作用为中心创新代表工作。建章立制,依规行事,是保障代表依法履职、愿为敢为的基础。加强平台建设,促进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今年,县人大集中力量在各乡镇集镇所在地建设一个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平台,平台名称统一规范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选区的平台统一命名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联络点”。通过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了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拓宽了听取社情民意的渠道。完善机制,加强代表建议督办。一年来,常委会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加强代表建议督办。对代表所提建议认真梳理,确保交办单位准确;通过电话回访、走访代表、现场查看等方式,了解建议落实情况和代表真实意见。为了更加有效的督促办理代表建议意见,今年还编制了《沅陵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及办理情况资料汇编》,准备在第四次人代会上发放,让每一名代表了解相关情况,提高代表建言献策的积极性。在“一府两院”及有关部门的重视下,代表建议办理质量不断提高,逐步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为加强代表学习培训工作,提高履职能力。常委会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全县的县、乡(镇)人大代表进行了培训,认真开展了“12·4”国家宪法日专题活动,加强对《宪法》的学习和宣传。让每一位代表正确认识和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熟悉掌握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基本知识,进一步增强法治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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