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之浅见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向洪振
加强人大代表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是做好人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好这方面工作,不仅有利于提高代表的履职水平,增强履职意识,同时,对充分发挥人大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中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是人大在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保障
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是由我国的政权性质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所决定,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大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和特色。《宪法》、《组织法》、《代表法》都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应当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人大代表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一方面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把密切联系人民群众作为其法定职责,认真履行,另一方面也要求人大代表依法督促“一府两院”,认真回应群众诉求,切实解决群众困难。党的十八大报告首次提出了“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要求“通过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因此,在当前人大推进依法治国的过程中,加强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是人大工作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人大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保障。
二、当前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1、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强。一方面,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缺乏法律清晰、明确的定位。对代表而言,联系群众不是一种法律责任,只是作为一种工作作风,一种政治责任;另一方面,由于我国代表实行的是兼职代表制,代表都有自己的工作,往往由于自身事务繁忙,造成代表履职的时间和精力不够到位。有的代表在与选民联系时比较被动,仅限于参加组织上安排的活动,主动与选民联系沟通不够,很少深入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有的联系选民活动比较少,没有形成常态化。
2、代表联系群众的普遍性和广泛性不够。由于一个代表所在的选区涉及多个农村行政村、行政和企事业单位,每个选区选民也都在千人以上甚至上万人。造成有的代表只与自己熟悉的人员联系较多,与其他群众联系较少,有的代表与本单位或本村选民联系较多,与本选区其他选民联系很少,不能普遍和广泛地倾听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愿。
3、代表联系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多数代表联系群众存在形式主义倾向,没有注重实际效果,群众的认同感不高。现实中有的代表在联系群众中,存在着漂浮现象,满足于见见面、说说话,没有深入了解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以至提不出有份量、有影响的建议案;有的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归纳问题抓不住要害,提建议说不到点子上,导致所提意见难以解决落实;有的代表职责意识不强,以工作忙为由,很少联系群众,对社情民意了解不多,在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时只能少发言,或者说空话套话。有的代表缺乏联系群众的经验,对接待选民有畏惧情绪,怕接待后许多问题缠在身上又解决不了,尽量回避减少麻烦,从而导致联系群众的实效性减弱。
4、代表联系群众联系渠道不够畅通,联系方式不够规范。尽管各地在代表联系群众渠道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如在2014年以来,全市各县市区、乡镇开始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建立代表联络工作站、代表接待室等,积极开展“双联”活动、召开选民座谈会、代表向选民述职等,但很少做到全覆盖、经常性、持续性,缺少常态化的制度安排,缺乏利用互联网等新兴通讯工具加强与群众的联系的渠道。
5、代表联系群众机制不够健全,保障措施不够到位。由于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机制正在探索之中,组织保障不够健全,缺乏完善的制度保障,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指导不够有力,物质保障和时间保障不够充分,多数代表没有充分的时间和精力加强与选民的联系,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代表联系群众的激励评价机制。
三、加强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几点建议
1、增强人大代表的群众意识和责任意识。通过广泛宣传代表法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提高代表的思想认识,增强联系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责任意识。教育引导代表树立为民代言的崇高使命,做到广泛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
2、拓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和平台。一要进一步完善代表小组活动形式。代表小组活动是代表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要求的主渠道。因此,要进一步加强代表小组建设,增加活动次数,深化活动内容,提高活动实效。二要建立健全代表联络工作站制度。代表联络站是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有效形式,通过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和代表工作站的集体活动。一方面达到为代表就近、方便、合法、有序、广泛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平台支撑。另一方面保障了群众在固定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找到自己的代表,向代表反映各种愿望和要求。并通过联络站代表的视察、调查分析后,积极提出意见建议,以各种形式协调、督促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积极服务选民,努力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三要开辟多种渠道,积极利用互联网等新兴工具,建立网络平台,广泛联系群众。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作用,引导代表选民积极参与,拓展联系群众的广度。
3、完善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内容和方式。一是代表应紧紧围绕党委的重要决策、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和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一府两院”工作重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等方面,确定联系群众内容。二是代表联系群众的方式需要丰富。除了固定联系一些群众外,应当在日常工作生活中,采取走访、接待来访、电话、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表、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掌握实情,获取第一手详实材料,为参政议政提供有力的实践依据。三是反映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代表在联系群众过程中,及时把群众的建议和意见转化为代表的议案和建议,通过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机构,反映给相关单位,并跟踪落实情况,推动有关问题的解决。
4、确保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本领。要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力度,为提高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能力打下良好基础。要把代表学习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及时向代表寄送重要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通报人大、“一府两院”阶段性重点工作等信息资料,使代表在联系群众活动中更好地与人民群众沟通,回答人民群众的询问。二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主动性。代表都有自己的本职工作,在履行代表职务和联系群众方面往往时间和精力不够。应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自觉性、主动性、经常性,为凝聚民心、集中民智,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上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切实增强代表联系群众的实效性。代表联系群众的实质在于广泛地收集民意,为更好地履职打下基础。应探索建立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完善代表履职登记表,对联系群众活动主要内容、群众意见的处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并作为代表连任的重要依据。
5、健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机制保障。代表能否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关系到代表作用的有效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人大地位的认同。因此,必须加强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路径,完善制度,推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深入开展。一是完善制度建设,细化有关规定。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已有的关于代表联系群众的规定。如可以制定闭会期间代表活动的若干意见、代表联系选民实施细则,完善代表活动制度、代表述职制度、代表履职登记制度等工作规则和制度,为代表联系群众活动提供制度保障。尽可能细化制度的有关规定,提高制度执行的可操作性。二是加强建议意见办理,提高联系实效。要切实解决好代表联系群众后所反映的问题,这是确保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是否有生命力和长久性的根本。因此,应加强对代表联系群众时收集到意见建议的处理。人大代表工作机构应加强对代表建议的督办,注重实效,调动代表联系群众的积极性。三是完善工作机制,接受选民监督。要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发挥好电视网站的作用,定期发布代表接待选民预告信息,方便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及时传递经验交流资料,拓展代表与代表之间的相互学习;每年安排、组织代表向选民述职。增强代表向选民负责、接受选民监督的意识和勇于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方式表彰优秀代表,形成代表联系群众良好的工作氛围和舆论环境。
总之,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责,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内在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需努力探索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新机制,努力实现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制度化、常态化、实效化。使人大代表通过各种方式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广泛地深入基层,全方位、多渠道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使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能够得到及时表达,为民代言的“正能量”得到更加充分发挥,促进政府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不断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向前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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