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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贴民生开展监督
时间:2015-09-18 17:58:33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紧贴民生开展监督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宋联

 

2012年以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增强监督实效,为促进社会和谐作出了积极贡献。

以惠及民生为主题,加强工作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监督形式,努力提升监督工作层次和水平,坚持把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促发展的主要目标开展监督工作。2010年,随着财政收入的增长,常委会督促民生投入同步增加,让发展成果惠及民生。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建校项目资金2324万元、公用经费1825万元,补助贫困学生生活费558万元,发放中等职业教育贫困生助学金78万元。社会保障更加有力。企事业养老保险、就业、低保、优抚等配套资金均按政策足额预算,拨付各类社保、民政、卫生资金40450万元,为3.5万人次困难群众发放低保救助金3485万元。筹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6598万元,参合率提高到92%。落实惠农补贴政策,全年发放各类惠农补贴32大项1.17亿元。特别是家电、汽车和摩托车下乡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累计兑付财政补贴资金1500万元,19.3万人次农村居民直接受益。投入4499万元,用于病险水库加固和山塘清淤扩容;投入648万元,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和集中供水工程建设。为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完成二酉大桥等在建重点工程,常委会作出了批准《沅陵县人民政府关于追加财政专项支出的议案》的决议,追加专项支出2500万元。

以维护公平正义为主旨,强化法律监督

县人大常委会努力发挥社会公平正义守护神以及社会矛盾“化解员作用,切实加强法律监督。一是加大执法检查,促进依法行政。2010年,开展了《妇女权益保护法》、《环境保护法》和《科学技术进步法》的执法检查,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法、依法行政,使执法检查的力度与效果达到了有机统一,促进了法律法规在我县的正确实施。常委会组织代表通过实地视察看守所、公安大巡防工作、基层司法所工作,专题听取和审议了“一府两院”实行执法责任制情况的报告和县政府关于社会治安工作情况报告,组织人大代表有重点地开展旁听和评议法院庭审等活动,促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二是突出重点案件督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县人大常委会把解决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加大跟踪督办力度。明溪口镇李某等6户因明溪口九校失火导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2006年经法院判决,因学校无能力执行,该案一拖就是5年,21口人因无家可归过着流浪生活,多次到省、市上访,县人大常委会接到该案后,牵头召开了有县政法委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执行联席会议,促成该案妥善解决三是做好信访接待,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一年来,共接待人民群众来信来访72件,160人次,其中控诉8件,申诉20件,申请执行8件,其它36件,做到了件件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去年,地处城南的沅陵镇老鸦溪村村民和沅陵四中教职工由于出行不便,强烈要求开通公交车,由于客观上存在一定难度,迟迟得不到解决,致使村民和学校老师群情激愤,多次准备集访。县人大常委会得知这一情况后,召集相关部门现场办公,责成县政府及时处理,并积极出面协调,使城南3路公交车终点站设在老鸦溪村并途经四中门口,满足了他们的夙望,维护了一方的稳定。

以改善民生为主线,创新监督方式

县人大常委会以改善民生为主线,积极寻求监督与支持的结合点,做到在监督中支持,在支持中监督,努力增强监督支持的科学性和实效性。根据县委安排,常委会积极融入、参与借母溪的旅游开发、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工贸小区建设、茶叶开发、城南开发等重点项目和重点工程建设。为进一步加快我县交通建设步伐,人大常委会牵头开展了沅陵县“十二五”规划交通建设项目的调研工作,为构建沅陵便捷的交通网络积极开展规划编制工作。去年8月,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前往辰溪县、溆浦县联系修建高速公路事宜,由沅陵、辰溪、溆浦三县的11名省人大代表联名形成了《关于提请规划修建张家界-沅陵-辰溪火马冲高速公路的建议》,专程赴省人大常委会、省发改委汇报。省人大常委会十分重视,表示将积极支持此项工作,要求省政府相关部门尽快予以答复。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持之以恒开展城市创建,先后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省文明县城,人居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为了巩固创建成果,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县人大常委会积极行动,努力构建城市管理的长效机制。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政府相关部门起草城市管理办法,通过借鉴外地先进经验,起草完成了《沅陵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办法》(草案),并在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得以顺利通过,为城市管理的常态化、规范化提供了依据,为人民群众在创建中得到实惠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