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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应做到“三要”
时间:2015-09-18 17:50:36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提高代表建议办理质量应做到“三要”

 

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是法律赋予“一府两院”及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的责任和义务。它对于密切“一府两院”及有关国家机关和部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法律规定严、工作要求高的经常性工作。因此,要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落实“三率”(面复率、落实率、满意率),应当着重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强化公仆意识,积极抓好落实

要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建议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管理国家事务权力的具体体现,它对于健全决策体系,促进国家机构高效合理运转,有着积极作用。同时,代表建议涉及方方面面,有许多与人民群众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所以办好代表建议也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因此,承办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办理中应当满腔热情,不怕麻烦,遇到问题不推诿,有了矛盾不回避,以百折不挠的精神做好办理工作。

  代表建议办理的好不好,领导是否重视是关键。当前,在依法办事的氛围尚未真正形成,人们还习惯于惟首长之命是从的特定历史条件下,领导重视与否,往往决定了一件事的命运。领导重视了,再难办的事也容易办;领导不重视,再容易办的事也难办。因此,承办单位的领导更要端正态度,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率先垂范,积极协调,一抓到底,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落到实处。

二、要密切联系代表,及时交流沟通

要办好代表建议,承办人员和承办单位的领导必须加强同有关代表的联系,不能出现“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现象。要求百分之百的“面复率”,就是要求承办单位与提建议的代表面对面交流,它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办理前,承办单位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已经掌握而未付诸文字的相关材料和对承办单位的具体要求;二是办理中,及时向代表汇报办理过程和进度,征询代表意见;三是办理后,邀请代表实地查看,汇报今后的打算,尽可能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

  让代表理解和满意的条件不一定是问题非解决不可,而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采取三种方式予以办理答复:对应该解决又有条件解决的,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受条件限制暂时难以解决的,要定出计划,创造条件,逐步解决;确实解决不了的,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说明原因,求得代表理解。在书面答复代表时,语气力求委婉,内容尽可能详实。

  有许多建议特别是议案转建议,是代表动了不少脑筋,花了不少心血的,原因、理由、解决方案相当全面具体。对这些洋洋数千字的建议,承办单位用诸如“您的建议很好,因条件不具备(或资金不足)暂不能实施。感谢您对某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等寥寥数语作答,恐怕难以让代表信服和满意。书面答复代表时不吝笔墨,这首先是对代表辛勤劳动的尊重,即使是不能付诸实施,也应将个中缘由如实相告,不要搞那种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摸棱两可的文字游戏。实践证明,凡是紧紧依靠人大代表,做细致深入的工作,答复中肯、详实,办理效果就好,代表满意率就高;凡是脱离人大代表,闭门造车,工作漂浮,文字吝啬,办理效果就差,代表也很难满意。

三、要健全办理工作制度,实现办理工作规范化

一是程序化。即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防止和克服办理工作上的盲目性和随意性,使办理工作有条不紊。

二是制度化,即将办理工作提到重要议事日程,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认真落实交办、承办、检查、复函送审、反馈、续复等各项制度。

三是网络化。即各承办单位要成立办理专班,从上到下均有专人负责,形成承办网络。另外,要逐步实现办理工作的现代化,利用办公自动化装备加强与各国家机关之间的联系,实现计算机网络交流、反馈,提高办理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