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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履职,与美丽芷江建设同行
时间:2015-01-12 16:06:06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依法履职,与美丽芷江建设同行

——2014年芷江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亮点工作综述

补发明

2014年,芷江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紧紧围绕中共芷江侗族自治县委提出的“打造和平名城,构建美丽芷江”展开,在依法履职行权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的步伐。

民族立法:摸着石头过河

芷江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享有立法权,即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芷江虽然有自治条例,但由于各种原因,没有单行条例。在去年全省立法工作会议上,省人大领导要求芷江填补这一空白。但过来芷江在民族立法上工作经验、人才缺乏,既没有工作机构,也没有模式可鉴。这对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来说,是一项艰巨的挑战。

为了确定立法项目,县人大常委会领导率领工作人员下基层调研,征求意见,为了了解立法程序,又派出工作人员到兄弟县市取经学习。然后,向县委作了汇报。经县委同意,将《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作为立法项目,组成立法领导小组,并聘请中南大学法学院立法专家协助开展立法。

立法工作从去年6月正式开始,经过半年时间,反复征求意见、讨论、修改,形成《芷江侗族自治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第五次修改文本。今年,县人大常委会继续围绕条例草案的制定,依法开展民族立法工作。常委会领导多次向省、市人大常委会汇报,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指导。市人大民侨外委就条例草案召开了市直相关单位座谈会,省人大民侨外委的领导、专家到芷江实地论证,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书面指导意见。全县各级依照相关程序就条例草案组织了多次讨论,再次通过电视、网络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过七轮修改,形成了条例草案第十二次修改文本。条例草案文本凝聚了各方智慧,体现了全县各族人民建设美丽家园的共同愿望。鉴于条件基本成熟,常委会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县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工作评议:提高行政效能

对部门工作开展工作评议,是督促部门提高行政效能,积极服务群众的一项监督措施,也是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了解和熟悉各方面工作的一条有效途径。根据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办法和评议工作规划,县人大常委会确定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四个单位为今年的被评议单位。

5月份开始,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工作评议调查组对县财政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县民族宗教局四个单位近年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调查,评议调查通过面对面听汇报,背靠背调查,着重听取各方面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寻找被评议单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调查组从乡镇到部门,从领导到普通群众,收集到了很多意见。如为了了解司法局工作情况,调查组深入18个乡镇和县公安、检察、法院、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中心,芷江镇部分居委会、社区、网格等单位,对近两年来有关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及司法局机关效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调查,广泛听取了意见。为了找准问题,每个调查组都如此进行。在8月份的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对四个单位开展了评议,委员和代表的评议发言,使被评议单位负责人流汗,无记名投票测评,让有的被评议单位负责人脸红,明确表示会后抓好整改。通过工作评议,进一步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执法检查:盯准环境保护

近几年来,芷江以创建全国生态县为目标,以污染防治与污染减排、确保环境安全为重点,深入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全面推进环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环境保护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实施环保法律法规,环保工作成效显著(2010-2014年连续四年获全市生态创建先进县),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城乡呈现新面貌。但是,芷江作为怀化境内舞水上游县,作为怀化的后花园,作为享誉国内外的旅游大县,对环境保护有着特殊的要求。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工作,县人大常委会结合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结合开展环保世纪行活动,重点检查了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等实施情况。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组织座谈、查阅案卷、现场察看等形式,对县人民政府和县环保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卫生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经济科技和信息化局、县疾病预防和控制中心、县红十字医院、安贞医院、县城个体医疗诊所、部分乡镇卫生院、两江口水库等10余家部门、单位,对县自来水厂、县污水处理厂、县生活垃圾处理场、兴洋化工有限公司、恒兴纸制品厂、荣森生态纸业纸品厂、化肥工业有限公司、庆湾煤矿、宏宇水泥有限公司、南岭民爆分公司等20余家企事业单位贯彻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对水宽乡、岩桥乡、杨公庙乡、楠木坪乡、大垅乡、碧涌镇、公坪镇、芷江镇等8个乡镇进行了重点抽查。共查出四大方面14个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都以高度的责任感支持环保、参与环保,进一步加强集中整治和监管执法,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加大环保基础设施投入,夯实环保工作基础。

作风建设:服务基层群众

县人大常委会以2014年作风建设年为契机,全面深入加强了作风建设。县人大常委会党组及机关严格按照省、市、县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常委会及机关转变作风。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和“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带头开展学习,查找自身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扑下身子整改,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条规定。

常委会党组对于查摆出的主要问题,制定全面整改方案,逐条进行整改。通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有了新推进。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成员多次深入到所联系的乡镇、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和扶贫村,开展调查研究,帮助理清发展思路,协调解决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具体困难,帮助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常委会组成人员主动到乡镇走访代表,面对面、零距离听取代表意见,收集代表建议,交流履职情况。常委会机关干部职工积极参与“联村企五送三帮”等活动,把温暖送到偏远乡村的困难群众家中,加深与群众的鱼水感情。常委会会风得以改进,审议监督更加充分,有力地提高了常委会的工作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