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靖州人大“四曲联弹”助推生态环境保护
时间:2015-01-15 16:06:36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近年来,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职、积极作为,将生态环境保护这个关系老百姓根本利益的重大民生问题,列为人大监督的重中之重,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听取专项工作报告、集中视察、民族立法等多种有力措施,依法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助推靖州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山更秀、林更翠,努力打造更加宜居、更加幸福、更加美丽的新靖州。

执法检查:奏响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曲

2014年初,江东管委会辖区的人大代表和村民陆续到县人常委会反映,靖州县兴金鸡岩采石场石煤“自燃”造成气味难闻、空气污染严重;随后,又有不少群众反映,靖州新红友采石场违规采矿对县自来水水源安全造成较大污染隐患;314,横江桥乡双合村群众反映,通道县某采矿场把未经处理的煤矸石废渣倾倒在该村,造成该村饮用水源受到严重污染。靖州生态环境现状到底如何,319,县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4年常委会工作要点,原本2014年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执法检查变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20145月,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610,组织召开了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动员会,会上,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了专题讲座,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情况的报告,625,常委会组成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分成3个检查小组,分别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副主任张家成、石逢英的带领下,深入相关单位和乡镇进行实地检查。724,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听取了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开展《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并对检查中发现的8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了建议意见。特别是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破坏生态环境的典型事件列出了问题清单,要求县人民政府进行整改,从而奏响了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第一曲。

专题询问:“三违”集中整治效果如何

违法采矿、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行为严重侵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环境,阻碍了美丽幸福靖州的建设步伐。早在20127月,县人大常委会在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执法检查时,就针对县城城区渠阳、飞山、艮山口等乡镇(管委会)违法建设、违法采矿等现象提出了加强整治的意见建议,对此,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抽调专门人员组建了集中整治“三违”办公室,进行“三违”行为集中整治。二年时间过去了,整治效果到底如何。925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集中整治“三违”工作情况的报告,并对该项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在这次专题询问会议上,石元森、王代兵、明泽胜等10名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别对靖州兴金鸡岩和新红友两个采石场非法采矿污染环境整治情况,对因非法开采矿产资源和其他违法建设破坏林木林地、森林植被立案案件的查处情况,县环保局对非法开采、违法建设造成环境污染的监测、立案查处情况等问题,分别向县国土资源局、森林公安局、环保局等13个单位进行了询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尹建芳、县国土资源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等单位负责人就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询问的问题一一作了答复。针对“三违”整治中存在的问题,会议作出了《关于进一步整治“三违”的决定》。要求县人民政府,要严守法律和规定,严格依法处理“三违”行为,严禁为“三违”行为办理证照和手续,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涉违”相关人员,严肃处理抗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土地管理、维护城乡规划权威、整治矿产开采秩序。

视察督办:持续监督强力推进整改落实

党的十八大首次将生态文明建设单篇列入重要议题,而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为进一步推进美丽靖州建设,县人大常委会把监督贯穿于工作的各个方面,持续跟进,强力推进生态环境保护。

    去年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市人大代表对全县工业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视察,在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工业发展情况报告及现场视察后,与会省市不少代表都提出建议,要求县人民政府在加快工业发展的同时,更要注重生态环境保护,不能为了工业发展而牺牲生态环境。

今年521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工作情况的报告,与会的常委会组成人员纷纷提出,要求县人民政府在招商引资工作中,要严把引入企业环评关,要将投资规模小、技术含量低、污染严重的企业拒之门外。对新引进企业做到先通过环评再立项,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一律不得落户靖州。1121日,县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县招商引资工作报告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时,对严把引进企业环评关再次提出了建议意见,凡是招商引资的项目,首先要通过环评第一关。

为督促群众反映的一些重点环境污染问题的解决和落实。今年7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先后视察了靖州兴金鸡岩采石石煤自燃污染环境治理工作及新红友采石场治理情况。经县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十二次会议先后审议,分别向县人民政府发出了关于尽快彻底治理兴金鸡岩采石场石煤“自燃”造成环境污染事件的督办函及关于依法关闭新红友采石场确保我县自来水饮用水源安全的督办函。县委高度关注,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高规格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钦代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县政协主席尹翠华为顾问,县人民政府县长张远松为组长,县委常委、副县长邓宗金具体专门抓治理工作,三名副县长抓相关工作,对靖州兴金鸡岩采石场石煤“自燃”污染进行治理,及时依法关停了新红友采石场。县委书记钦代寿带领相关职能部门现场指导治理工作,张远松县长多次召集有关人员研究和协调二个采石场的治理工作,并积极到省市相关部门汇报,积极争取省、市支持帮助,确保了这两个采石场治理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民族立法:为“美丽靖州”撑起“保护伞”

靖州县是少数民族县,享有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立法权。为发挥好这一优势,为美丽靖州撑起一把“保护伞”。 2013年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在向县委书记钦代寿汇报人大工作时,提出2014年县人大常委会拟开展民族立法,争取制定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三山二线”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把靖州的飞山、排牙山、五老峰及铁路、主要公路沿线保护好。这一建议得到了县委书记钦代寿的积极赞同,并提出生态环境的保护范围可以扩大一些,要把靖州的几大重点风景名山及铁路、公路、渠江两岸等都纳入生态保护范围。于是,从“三山二线”到“六山三线”到“七山七线”,最后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同意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开展“七山七线”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并安排立法经费50万元。

20142月,成立了由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任组长的县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3月初,县人大常委会先后向市人大常委会及省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和专门委员会进行了汇报,并与中南大学法学院达成协议,委托其进行条例草案的起草。

321,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七山七线”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动员会议召开。县委副书记杨秀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县政协主席尹翠华、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邓宗金等相关县领导,县环保局、县林业局等22个相关县直单位及17个乡镇(管委会)乡镇长(主任)参加了会议。20144月和9月,中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刘继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民族事务委员会、中南大学普教中心主任杨吉凡先后带领中南大学法学院相关教授到靖州进行了生态环境状况调研。201410月下旬,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龙力带领立法办及县林业、环保等单位相关负责人先后到湖北长阳及西安等地进行了调研学习,目前,条例草案正在抓紧制定中。
    
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靖州县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围绕县委“一极两翼”发展战略,积极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强力推进“生态宜居靖州”、“美丽幸福靖州”建设,未来的靖州,呈现给世人的必将是一个生态环境更加优美的宜居宜游宜业家园,必将绽放更为绚丽的彩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