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出问题 “察”出真相
——论深入扎实开展代表视察工作
◆《怀化人大》刊物编辑部
开展代表视察工作是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务、知情知政、论政议政的重要途径。当前,各级人大在每年人代会召开前夕,都会组织代表就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反映强烈的难点问题等方面的工作开展代表视察,目的就是希望通过代表视察,找出问题的根源之所在,提出真知灼见的建议意见,促进问题的解决,推动经济社会事业的健康和谐发展。但从目前代表视察工作的现状来看,视察工作流于形式、视察成效大打折扣的现象依然存在,视察工作离法律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
当前,有些地方人大在开展代表视察工作中,表面工作做足了功夫,但实效却甚微,原因就在于浮在表面,热衷于在视察前与被视察单位精心选点、反复踩点,布置现场、掩盖问题,视察中大队人马浩浩荡荡、到现场走马观花看一篇,然后回到会议室听听汇报、提点不痛不痒的建议、意见,事后闭门造车形成一个视察报告。因为没有看到真实的现场,没有听到真实的民声,没有看到问题的存在,所提建议和意见往往就没有针对性和操作性,泛泛而谈,空洞乏味。这种浮在表面的视察形式经年使用,就会让本行政区域内的行政、司法部门看白,感到神圣、严肃的人大代表视察不过如此,只是一场猫捉老鼠无关痛痒、做给人看的小把戏而已。而人民的期望、法律的尊严、宪法的权威也就在这种不负责任、极不严肃的视察中碎成一地鸡毛,随风而去。
视察的本意就是要认真地看,用心思考。代表视察不仅要看到成绩,更要看到问题之所在,还要用心思考问题存在的原因,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步骤,只有这样,才能“对症下药,治病救人”。
“视”出问题,是代表视察的首要任务。当下,行政、司法部门依然存在比较严重的乱作为、不作为和慢作为问题,乱作为主要表现在执法违法、以权谋私、权力滥用、官商勾结,一些行政、司法人员骑在人民的头上作威作福,置党的形象和法律的权威于不顾,把党的惠民政策和国家的法律变成为某些小集团服务的工具,趋利性、选择性执法,滥用自由裁量权。不作为表现在“在其位不谋其政”,不履行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一些执法人员不深入基层一线执法,习惯坐在办公室等问题找上门。如工商人员不深入商铺小贩中查售假冒伪劣产品,城管执法人员不在大街小巷执法巡逻,环保执法人员不深入厂矿车间检查污染问题,很多执法部门习惯等举报上门再慢吞吞去查。慢作为主要表现在办事拖拉,不给好处、不到时限不办结,原本只要一个小时能办好的事拖上一个月,一个月能办好的事拖上一年,一些行政执法人员对人民群众的举报和求助比蜗牛的速度还慢,人民群众质问时还振振有词回敬“我这个部门不是为你一家开的,你打个电话我就来了?”一副无赖的嘴脸。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社会反映非常强烈。代表视察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更要发现这些问题的存在,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不能没有原则、一味地评功摆好唱赞歌当好人。要有一说一,实事求是把发现的问题摆在桌面上,引起被视察对象的重视,引起党委、政府和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推动问题的解决,促进工作更好地开展,让权力回归到为民服务的正常轨道。
“察”出真相,是代表视察的最终目的。视察的目的就是要看到事情的真相,找到问题的症结所在,对症开出“药方”。对做得好的要通报表扬,对做的不好的要通报批评,甚至可以依法启动询问、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譬如,一些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规定小学一年级新生在入学前一定要年满六周岁,少一天都不能入学。这种规定和做法,既有悖于法律精神,也有悖于社会现实。而事实的真相是,迫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作出这个决定的深层次原因既有过往对城市教育设施建设投入的严重不足,也有未重视农村中小学建设与管理,农村中小学教师薪酬过低留不住人才,导致农村中小学教学质量严重下降,促使一些家长增加子女就学成本迁移到师资优良、环境优雅的城市求学。对此,就要在视察中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不能任由这种不合法也有悖于现实的规定剥夺孩子正常求学的愿望。
只有“察”出真相,才能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意见。所以,在开展代表视察中,要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民声、走访座谈,广泛收集存在的问题,拨开迷雾,去粗存精,去伪存真,看到事情的真实面目,了解事情的真实原委,通过分析整理、归纳总结,一针见血地指出存在问题的根源所在,提出有针对性、可操作性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思路,促进问题得到有效、圆满地解决,给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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