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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检察院:建立督察预警机制,实现队伍管理常态化
时间:2015-11-19 10:49:3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新晃检察院:建立督察预警机制,实现队伍管理常态化

新晃检察院在加强对干部队伍正面管理引导的同时,进一步建立完善了督察预警机制,以常敲警钟、筑牢思想防线的方式,深入开展检务督察工作,达到了检令畅通、令行禁止、防微杜渐的良好效果。

1、该院成立由纪检监察、政工、办公室组成的检务督察组,不定期地加强了对检察礼仪、车辆安全驾驶、环境卫生、食堂就餐、值班备勤等方面的监督,特别是在重大节假日期间,院督察组对全院封存的警用及公务车辆进行抽查,对办公楼、办案点和看守所进行重点检查,从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编发督察通报,起到了检查预警的作用,确保了该院不发生任何安全事故。

2、定期开展对干警的警示教育。经常性组织全院干警观看重点案件警示教育片,运用违纪案例,积极开展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产生的根源,开展讨论分析会,切实使干警从剖析、对照、讨论中受到深刻的教育,从思想上筑牢防控线。该院多年来未发生一起违法违纪案件,连续多年被评为县党风廉政建设优秀单位。

3、坚持开展专项重点督察,保证检令畅通、令行禁止。该院结合干部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大了针对硬性禁止性规定的督察,特别是加强了对禁酒令、廉洁从检等规定的明察暗访。采取走访发案单位、征求群众意见以及8小时外不定期抽查的方式,了解掌握干警在工作、生活中的表现及执行各项规定、禁令的情况,并将每次检查情况通报全院,既保证了政令检令的畅通,又起到了防微杜渐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效果。(杨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