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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
时间:2015-11-19 16:22:18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浅谈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的优势和作用

当前,中央已经把创新社会管理列为一项重要任务,人大代表如何在推进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中有所作为?笔者试就这个问题作些粗浅探索。

一、人大代表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

人大代表具有的代表性、广泛性和先进性的特点,决定了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应该而且能够发挥重要作用。

(一)人大代表的代表性是基础。创新社会管理最根本的就是妥善协调各方利益关系,平衡各个阶层的价值诉求,从而使各种社会利益和诉求可以介入决策过程。通过人大代表发挥作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国家权力机关能充分表达民众意愿,更科学地制定出整个社会所认可的公平、公正的规则体系,从源头上有效地制止矛盾的发生和激化。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为社会管理建立畅通、公正、规范的表达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及时、充分、有序地得到反映,并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人大代表的广泛性是根本。首先各级人大代表从地域、民族、党派、界别、行业诸多方面科学合理地形成上下左右、纵横联系的网络。这种网络通过代表对社会产生了良好的稳定作用。其次各级人大代表普遍由差额选举产生,通常情况下,是人民信赖的、靠得住的群体。再次各级代表的整体知识结构相对齐全,在社会各个领域发挥着积极作用,具有广泛群众基础,在群众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发挥好人大代表的表率作用,能够带动群众,促进各项事业发展。

(三)人大代表的先进性是关键。一是人大代表受到人民群众的监督,在诚信友爱、公平正义等方面能起到带头作用。二是人大代表是社会的“和谐剂”。代表履行职责的过程,是和谐国家机关与人民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关系的过程。人大代表把人民群众的心声,通过各种法定途径反映给国家机关,使其在决策中更多地体现人民意志,办事符合人民利益。并能通过自身的活动,把国家机关的决策、意图及有关情况,及时传达到人民中去,有效搭建了沟通双方的桥梁。三是人大代表队伍汇集了各方面的人才,能够群策群力,为创新社会管理提供智力支持。

二、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

创新社会管理,为人大代表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人大代表在创新社会管理中大有可为,也必定大有作为

(一)在促进经济发展中大有可为。加快经济发展,增加社会财富,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是创新社会管理的物质基础。人大代表要把促进和服务经济又快又好地发展作为履行职责的第一要务。企业界的人大代表要立志创大业、创伟业,努力把企业做大做强,为群众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为社会创造更多的财富。农村代表要在勤劳致富、科技致富上以小家帮大家,以先富带后富,引导、扶持身边群众走上创业之路,帮助困难群众脱贫致富。机关代表要在提高工作效率、服务水平、敬业精神上做出榜样,改进工作作风,多为群众着想;领导干部代表要在发展一方经济,确保一方稳定上尽职尽责,要以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服务水平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尊重和拥戴。

(二)在促进利益协调中大有可为。平衡各方利益是创新社会管理的核心要素。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大代表的天职。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中的优秀分子,要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承担起更大的社会责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利用资源,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公共利益。要多关心社会弱势群体,关心社会公益事业,多做访贫问苦、扶贫济困的工作,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失业职工、失地农民、拆迁居民和因灾因病致贫家庭,解决生产生活问题。

(三)在促进社会和谐中大有可为。人大代表要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多做联系群众、了解民情、反映民意、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引导群众以合理合法的形式表达自己的愿望。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维护群众利益和自身合法权益,自觉抵制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督促“一府两院”严格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要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协助做好人民调解、社会治安防控等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三、人大代表要营造社会管理共建格局

创新社会管理需要广泛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人大代表要凝聚人心形成合力,激发全社会的活力。

一是发挥好人大代表广纳群言的优势,为创新社会管理谋良策。人大代表要从维护大局出发,认真履行参政议政的职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对改革发展全局的了解,通过专题调研、视察和参加评议、执法检查等活动,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准确把握人民群众的意愿,使党和政府真正了解到的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促进出台创新社会管理的政策措施。

二是发挥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优势,为创新社会管理架桥梁。一要为群众排忧解难。千方百计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二要教育和引导群众顾全大局。主动向群众宣传国家法律,提高群众知法守法和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看待形势、认识大局,通过法律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三要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把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作为工作重点,协同基层组织,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发挥人大信访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及社会组织的联系与沟通,形成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的合力,促进社会和谐。

三是发挥好人大代表模范带头作用的优势,为创新社会管理当先锋。人大代表在自己的日常工作和社会生活中,应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接受选民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认真履行代表职责,多办实事好事,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拥护。人大代表应承担起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协调利益、化解矛盾的任务,为营造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环境添砖加瓦。张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