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为民之心 修为民之德
辰溪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张文友
2012年以来,我院坚持以人为本,积极推行司法为民新举措,全面加强队伍建设和审判管理,问政于民、问计于民,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人民群众对法院的认可度和满意度得到大幅提高,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被中共怀化市委、市人民政府授予市级“文明单位”,年度考核被中院评定为良好类法院,另有3个集体、6名个人分别获得省、市以上荣誉。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坚持司法为民不动摇,让群众真切感受司法的温暖和方便
群众对法院的评价,要看法院为群众办了哪些事,群众满不满意、拥不拥护。因此,我们始终将关注民生,维护好、实现好人民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唯一标准,全面推行便民、利民、爱民、护民新举措:
一是排民忧,方便群众诉讼。第一,打造文明窗口。我院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制,严格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畅通当事人诉讼渠道。在立案大厅设立“一站式”服务平台,开展专人诉讼指导,为当事人提供各类诉讼服务1500人次;简化立案环节,推行网络立案、电话预约立案等方便群众诉讼;简化诉讼费退费程序,诉讼费退由当事人填写、签字交各庭室内勤统一制表、填单、送交审批,切实方便群众。第二,推出特色法庭。辰溪辖区山地较多,为方便群众诉讼,我院鼓励基层法庭法官走进基层,走进百姓,灵活化工作方式,将坐堂办案变巡回审判,使各基层法庭结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成立“巡回法庭”、“假日法庭”、“集市法庭”等多形式便民法庭,3年多来,五个基层法庭共办结各类案件2100余件,守护了一方的和谐稳定。
二是了民难,开展司法救助。每年设立10万元司法救助基金,为无法获得赔偿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和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实施司法救助,为困难弱势群体减免诉讼费用35余万元。为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赡养费、追索劳动报酬等严重影响当事人生活案件以及诉讼主体为老、弱、残和儿童维权案件,依法快立、快审、快结、快执。此外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访民情、送温暖”活动,密切干群关系,共对口帮扶贫困学生3人直至大学毕业。
三是解民惑,实现群众诉请。第一,依法加大执行力度。共执结案件195件,执结标的2000余万元。以机制创新为抓手,推进诚信、查控、惩戒、保障、救助等5大执行综治系统建设,采取发送司法禁令限制出国、限制乘坐火车软卧、乘飞机等高消费措施,督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成立“农民工工资执行专项小组”和难案执行组,开展以党政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专项积案清理活动以及“信用社改制大执行”等专项活动,兑现司法裁判,维护法律权威。第二,化解信访纠纷。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行动,坚持开展“院长集市接访”活动,院长在集市摆台,面对面倾听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坚持诉访分离,畅通信访入口,把合法诉求导入法律程序,并联合有关部门运用纠错、协调、教育、救济等手段化解涉诉信访积案21件。
二、狠抓案件质量不松懈,让裁判成为社会公平正义的标尺
为了确保司法公正,让案件质量经得起时间检验,我院以案件质量为重点,确定高标准、力求高质量,努力强化审判管理:
一是规范审判管理。通过推行院庭两级评查和交叉评查,规范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推行刑事案件“软措施”、执行案件“硬措施”和民商事案件诉讼保全措施适用的研究报批制和刑事案件量刑规范化,明确同类案件裁判标准,避免“同案不同判”,有效规范了自由裁量权;强化流程管理,在全市率先安装清华紫光审判流程管理软件,案件从立案、开庭、结案到执行全部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实行全程、动态跟踪,数据态势每月分析通报。
二是规范业绩考评。制订岗位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合理设定各项工作指标,细化、量化到中层单位和每个干警;成立绩效考评办公室,确定1名领导专管,加强日常考核;建立中层单位和每名法官绩效档案,将工作绩效与评先评优、晋升晋级和奖惩直接挂钩,搭建公平竞争的平台。
三是强化调解功能。我院坚持在审判执行工作中突出“三调”,即:庭前调、庭中调、庭后调。将调解贯穿于诉讼过程的始终,力求案结事了。对民商事案件,特别是法庭受理的涉及婚姻家庭、相邻纠纷等涉及民生的案件推行调解前置,每一件案件必须先行调解,力争圆满解决纠纷。对于难点、热点案件,我们注重借用行政资源和动用社会力量参与调解,邀请行政领导和德高望重的群众代表共同开展调解工作,收到了较好法律、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三、加强队伍建设不放松,让法院成为守住社会正义的防线
要守住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就必须要有一支清正廉洁、作风过硬的队伍。辰溪法院以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法院队伍为目标,大力推进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严格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一总要求,以解决“四风”问题为着力点,以改进司法作风为重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坚持公正司法、为民司法,保持司法廉洁。
二是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第一,着力提高法官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开展多类别、多层次的教育培训活动,选派干警到省、市、县参加各类培训35人次,新增46名人民陪审员,并组织统一培训。第二,开展庭审观摩、案例研讨、裁判文书评选、案件质量评查竞赛活动,以进一步规范审判执行工作,全面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
三是转变司法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开展“六难三案”和“四风”专项整治活动,出台了《辰溪县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机关纪律作风建设的十条规定》,切实抓好作风专项整治工作,在精简会议和文件、简化接待、厉行勤俭节约、办公用房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明显实效。
四是加强司法廉洁建设。第一,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强化审务督察,实行公车派车单制度,节假日公车一律入库;第二,狠抓各项纪律规定的贯彻执行,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纪违法干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制定《廉洁公正司法基金及奖惩办法》,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第三,对外公布针对纠正法官和工作人员违纪违法问题而开通的举报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和廉洁举报信箱,主动接受监督。第四,开展案件回访,通过对案件当事人的回访,了解当事人对法官的满意度,征求当事人对法院的意见和建议,促进法官审判和执行行为的规范化。今年来,我院未发生一起违规违纪案件。
四、主动接受监督不减力,让执法得到群众的理解和认同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要群众认识法院、理解法院、支持法院,就要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一是搭建“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我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完善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以“公开促公信”为核心理念,努力实现三大平台的一体建设和整体推进,提高司法透明度,让人民群众能够直观真切的感受到法院审判工作,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与群众联系。第一,走出去。我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组织多名法官上街开展妇女儿童维权等各类法制宣传,深入中小学开展普法教育,每年发放《便民服务手册》50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倾听群众意见。第二,请进来。每年至少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来院视察工作2次、旁听重大案件庭审6次、现场监督执行活动5次,把群众对审判结果的期待转变为对整个诉讼过程的参与和监督。
三是加大正面宣传。充分运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法院的执法和管理工作。由政法委牵头在县电视台开办《聚焦平安,点赞辰溪》专栏,及时报送重大案件和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裁判情况,以案说法。
三年来,我院以实现干警素质提高、服务提优、发展提速、阵地提升、管理提效、保障提标为目标,充分发挥法官干警的模范作用,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这条主线,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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