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反贪办案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必要性及路径探析
胡浪 鲁军权
十八大以来,各地检察机关贯彻中央提出的以“零容忍”的态度,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严厉查处贪腐官员的要求,查办了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受到群众的广泛好评。但是,由于案件不断增多,干警外出办案的次数越来越多,这个时候对外出办案干警的监管成了一个不得不重视的问题。各地为此采取了很多措施,其中应用比较广泛的一项是在办案一线设立临时党支部。该举措延伸了党组对干警的监管视线,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
一、临时党支部基本常识
(一)设置临时党支部的依据
党章规定:“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街道、人民解放军连队和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三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的基层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分别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
(二)临时党支部的特点概述
1.依附性。临时党支部党员的组织关系仍在原单位的党组织,党员仅仅是临时在这个支部过组织生活,接受临时党支部的监管,待任务完成后,党员仍回原单位的党组织。
2.临时性。临时党支部一般是在在执行某一项任务中建立起来的党组织,而执行某项任务时间一般不会太长,任务完成之后该支部就会解散。
3.限制性。临时党支部原则上不能发展党员,仅可以接受要求入党的人的入党申请书,在临时党支部任务完成后,将申请入党人的情况向有关党组织介绍。并且,对于在完成临时任务过程中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临时党支部仅能了解党员的具体错误事实,并向有关党组织提供情况。
(三)临时党支部职能概述
1.宣传贯彻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落实上级工作部署。
2.围绕党的工作,抓好党员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严格遵守各项制度。
3.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
4.加强对临时支部党员的管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开展好组织生活,保障党员权利。
5.积极做好临时支部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临时支部党员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二、反贪办案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必要性
(一)设立临时党支部是反贪部门加强办案干警监管的需要
近年来,随着办案任务的加重,反贪部门干警被抽调到外地办案的人数越来越多,给干警的监管带来诸多不便。以H省Y县检察院反贪局为例,该局抽调外出侦查的人数越来越多,个别年份还从反渎局借调干警帮助办案(具体情况见图一)。由于需要抽调干警外出侦查的案件大多属于大案、要案,往往一查就需要几个月甚至半年。并且基于取证的需要,干警的办案地点也较为分散。如此长时间、长距离脱离院党组的监管视线,极易引发干警出现违法违纪等现象。因而,有必要设立临时办案党支部,进一步延伸党组的监管视线,加强办案干警的监督管理,确保干警廉洁公正执法。
(二)设立临时党支部是反贪部门加强办案干警思想教育的需要
当前,反贪部门的队伍结构发生了很大变化,一批经验丰富的老同志陆续离开工作岗位,一大批受过专业教育的年轻 “80后”“90后”通过公招进入检察机关。这批年轻干警成长环境相对优越,个性较强,受到社会上流传甚广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的影响相对较重,对加强自我修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组织纪律性较差,自律能力相对较弱,因而需要进一步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一步提升自身修养。以目前H省Y县检察院反贪局情况为例,该院反贪局共有13名干警,其中“60后”4名,70后2名,“80后”3名,“90后”4名,可以看出,干警绝大部分是参加工作年限不长的“80后”以及“90”后干警(具体比例见图二),并且,由于外出办案工作强度大,经常加班、熬夜,也只有多抽调这些年轻力壮的“80后”、“90后”干警才更加合适。这就使得如何既能保证办案又进一步加强这批年轻干警的思想政治教育,成为不得不研究的重大课题。在此背景下,在反贪办案中有必要建立临时党支部,利用基层党组织加强干警执法办案引导与思想政治教育,促使干警尤其是年轻干警办案能力与思想政治水平均得到提高。
(三)设立临时党支部是反贪部门提升外出办案队伍整体的凝聚力与战斗力的需要
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是一项特别复杂的工作,需全体办案人员的紧密配合,这就要求办案队伍要着力提升凝聚力与战斗力。实践中,检察机关探索出了职务犯罪侦查一体化机制,即以侦查指挥中心为中枢,以交办、督办、提办、参办等为途径,对重大职务犯罪侦查行为统一组织指挥,侦查信息统一管理,侦查力量统一调配,侦查装备统一保障的侦查工作机制。该制度的提出进一步整合了侦查资源,有利于检察机关准确、快速办结案件。但同时,该制度也对办案队伍整体的凝聚力与战斗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与挑战,这就需要在具体的办案实践中进行克服。以H省Y县检察院反贪局近几年参办的4起具有较大影响力的贪腐案件为例,每次参与的单位均达3个以上。这个过程中,由于各下级院干警均是临时抽调上来的,干警之间互不了解,在办案中难免出现会“各自为政”现象。因而,通过设立临时党支部,促进干警之间的沟通,统一干警思想,增进干警之间的了解,提高干警办案能力,进而提升整个办案队伍的凝聚力与战斗力,大幅度提高案件办理的质量与效率。
三、反贪办案中设立临时党支部的具体举措
(一)抓组织领导,提升队伍凝聚力、战斗力
1.抓好临时党支部班子建设。临时党支部班子建设是支部各项工作的基础,必须摆在突出的地位。针对仅有一个单位侦查干警的办案点,要明确办案组长为支部书记,其他业务骨干为支委会成员。如果是由多个单位联合侦办的案件,要由上级院带队领导为支部书记,下级院的反贪部门办案负责人为支委会成员。同时要加强班子团结,提升支部班子的凝聚力。要着力克服临时党支部班子组建时间短,支部班子成员之间互不了解的困难。在日常生活中,大力提倡临时党支部班子成员相互尊重、相互关心、相互爱护、相互帮助,在临时党支部班子成员间建立浓厚的友情和信任;在工作中,加强临时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和联系,相互协调,相互配合,进而提升办案工作效率。
2.坚持领导干部一线指挥。临时党支部领导要发挥对党员干部组织协调作用,深入各小组听取汇报,检查办案工作进展和执行办案工作规章制度情况,还要及时解决办案中碰到的问题,确保调查取证工作有序、扎实、安全推进。同时,要深入了解办案干警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给远离家门的办案干警送上党组织的温暖和关怀。
3.加强临时党支部队伍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强化支部领导的责任意识,所有支部领导均要签订《“一岗双责”廉政承诺书》,实行“一岗双责”。同时,临时党支部要成立纪律督察小组,负责办案纪律、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坚持用党的组织纪律规范办案纪律,用党内生活制度规范办案秩序,用党性原则指导干警言行,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违法、违纪等现象发生,确保办案干警廉洁自律。
(二)抓思想教育,提升干警思想政治水平
1.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教育。要利用好临时党支部会议,组织临时党支部干警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习近平十八大以来反腐倡廉重要论述汇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读本》、《检察机关党建工作文件选编》等一系列重要读本。引导干警学会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指导办案,增强在纷纭复杂情况下判断是非、明辨真伪的能力,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
2.加强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临时党支部要定期开展“入党为什么、在党干什么”,“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为谁执法、为何执法、如何执法”等为主题的大讨论,真正解决“为什么入党,为什么从检,为什么奋斗”的问题。定期组织观看《郑培民》、《生死牛玉儒》、《永远的焦裕禄》等介绍先进人物典型事迹的电影,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树立“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检察职业道德核心理念。
3.加强廉政警示教育。临时党支部要认真组织干警学习高检院编发的《警示与警戒——检察人员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检察人员廉洁从检“十项纪律”》、《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关于规范检察官与律师交往行为的暂行规定》等规定,从各类型的违纪违法案件中深刻剖析原因,吸取教训,进一步增强公正、廉洁、文明、规范执法的意识。同时要将廉政警示教育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每一名干警从自身工作实际认真查找问题,书写剖析材料,制定整改措施,承诺整改期限,确保廉政警示教育落到实处。
(三)抓办案指导,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率
1.案前早动员。临时党支部要对办案过程各阶段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预判,对案件办理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廉政风险的环节进行仔细分析与排查,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并且要召开案前动员会,切实做好办案前的思想动员,将干警的思想统一到执法办案上来,为案件的办理奠定思想基础。
2.案中抓指导。要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定期组织支部各办案小组干警座谈,研究阶段性工作部署。并且临时党支部要对办案中个别出现思想波动的干警进行谈话,详细了解干警思想波动的原因并对其进行针对性指导与辅导。
3.案后严考核。案件办结之后,临时党支部要对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严格的评比与考核,对在案件办理中表现出色、业绩突出的干警报请院党组进行立功表彰。对在案件中起消极作用、或者有违法违纪现象的干警,要向院纪检组报告,对其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理。
(四)抓制度构建,巩固临时党支部的作用
1.建立临时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要制定《临时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临时支部党员大会、临时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要将“三会一课”作为对外出办案党员干警经常性教育的重要形式。并且,“三会一课”不仅次数上要达到党建要求,还着重在提高质量上下功夫。要通过“三会一课”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纠正,及时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还要结合上级的要求和办案实际,不断创新教育载体,不断给“三会一课”注入新的内容,确保“三会一课”不虚、不空、不走过场。
2、建立临时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根据外出办案工作的特点,可以按照“定内容不定方式,定期限不定进度”的原则,科学制定组织生活计划,为临时党支部落实提供方便。临时党支部书记利用工作间隙,见缝插针地开展党日活动、党员汇报等活动,确保组织生活时间不被挤占、内容不被简化、标准不被降低。针对侦查办案任务重,人员难以集中的实际,临时党支部还可依托手机短信、手机微信等现代化通信手段,积极开展“短信党课”、“微信交流”等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组织生活,适时进行党员思想“微教育”、开展民主评议“微交流”,让组织生活全方位覆盖、多角度渗透。院党组成员还要对临时党支部进行考察和评估,通过采取座谈了解、调阅会议记录等方式,查看临时党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是否到位、民主氛围是否浓厚、议事决策是否规范。针对存在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指派专人帮扶指导。
3.建立执法办案说情报告制度。临时支部针对办案过程中干警出现有关单位、组织或个人邀请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律师、亲友的;检察机关非办案人员探询案情或为当事人说情送礼或许诺的;办案干警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参与了与案件当事人有关联的宴请,事后才知晓的;非办案人员向办案干警探询案件的初查计划、侦查方案、秘侦手段、证据掌握情况以及举报人、举报内容等相关情况的;检察人员之间相互为案件请托、说情,或以其他方式向办案干警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等情况的,第一时间组织督察组干警进行调查核实,并由支部书记向院党组汇报调查情况。
反贪办案中设立临时党支部是一项新做法,它的出现是加强党对反贪工作的指导,打造廉洁、高效办案队伍的必然要求。希望该做法能够在实践中进一步得到推广。(作者单位:沅陵县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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