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几点思考
陈延生 张华
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第十七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上强调,对于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反腐败工作,将依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来大力推动,如何深刻理解全面把握其实质,通过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深化改革和创新体制、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笔者认为主要应抓好以下三点:
一、加强倡廉教育,筑牢反腐的思想道德防线
古人说,“德教为先”、“修身为本”。加强倡廉教育,对确立反腐倡廉意识、对拒腐防变能力的提高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要充分发挥教育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必须着重做好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要抓住重点,推进反腐倡廉教育的社会化。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为根本,以艰苦奋斗、廉洁奉公为主题,以更好地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目标,在党员干部中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法律纪律和优良传统教育,使广大领导干部常修为政之道,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为公。同时,反腐倡廉教育还要面向社会。要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自觉地与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要大力推进廉洁文化进社区、进机关、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促进全社会树立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营造有利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道德环境和社会氛围。二是要注重实效,不断创新教育方式。反腐倡廉教育,既要善于依靠各级党组织进行灌输教育,又要善于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进行自我教育;既要善于运用“三会一课”等传统教育手段,又要善于运用信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开展教育;既要继续加强示范教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导作用,又要注意运用重大典型案例和本地区、本部门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及时开展警示教育。要寓教于理,寓教于文,寓教于乐,寓教于各种有益的活动之中。要更多地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更多倾听和引导普通党员和人民群众的心声,在不断增强宣传教育的亲和力、渗透力和感染力上下功夫,在提高宣传教育“入耳”、“入脑”、“入心”的有效性上下工夫。
二、推进法制建设,创造反腐倡廉的法制环境
惩治腐败,建设廉政,是综合治理的系统工程,需要运用教育的、行政的、法律的多种手段,才能取得成效,而在诸多的手段中,法律无疑是最为有效的手段。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反腐倡廉方面的制度大多还处在纪律规定层面,尚未上升到法律法规,为了保证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进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首先,要大力加强和完善廉政法制化建设。要以法律形式明确界定是非,以客观标准确认廉政、腐败的内含和外延,用法律规定衡量国家公务人员是否违背人民的意志,是否有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等腐败行为。尽快使我国勤政、廉政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完备起来,以彻底堵塞体制、法制和政策等方面的漏洞。其次,要严格执法。制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运用它来规范人们的行为,调整社会关系,维护和发展正常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因此,再好的法律,如果不能在现实生活中得到实现也会失去存在的价值。这就要求我们破除“教育从严、处理从宽”的传统认识,坚持教育惩处并重,把惩处腐败分子作为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重要举措来抓。在惩治腐败的过程中,绝不允许存在“空档”、“特区”,不能搞上下有别,内外有别。对于违反法律的,不管是什么人,一律严惩,既要实行法纪、党纪、政纪严惩,又要实行经济制裁,使其财、位、权三空,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要变动其岗位,改变其谋私的条件和环境,借以有效地警戒后人,使之望贪却步。
三、完善监督机制,构建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
为了遏制腐败现象,保持政府部门的清正廉洁,必须建立健全对权力的监督制约机制,使滥用职权的越轨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的制裁和纠正,使弄权营私者无隙可乘。 要发挥监督作用,保证权力健康有效运行,就要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要建立健全监督体制,要赋予人民群众监督的权力,要调动群众的积极性,要动员群众勇敢检举揭发腐败分子,要同腐败分子作坚决斗争。这同时也要健全保障体系,使人民群众的民主监督作用得到极大地发挥。
第二,领导干部要为民主监督开道,要真诚主动地接受群众监督,广开言路,听民声,察民意、知民情,要建立健全以“公开化”为主要特征的公共权力运行程序,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过程,公开办事结果,以此来更好地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第三,健全监督网络,发挥整体效应。对腐败现象进行监督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任务,必须健全网络体系,开展整体性全方位的监督。一要自觉置身于在党组织的监督之下。切实加强班子内部互相监督,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的主渠道作用。二要加强各级人大监督职能。各级人代会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能,监督和督促公务员依法行政。三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为此,必须建立完善舆论监督机制,依法进行舆论监督,既保证舆论监督的正确性,又防止干扰舆论监督。
(本文第一作者系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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