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代表的权力落到实处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创新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小记
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意愿和要求。新晃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法律赋予代表的这项职权,将办理代表建议作为一项义不容辞的责任,作为促使国家机关决策更科学、更民主、更合理,作为促进机关单位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联系群众,了解民意,解决矛盾的一条重要渠道,创新工作方法,确保代表的权力落到实处。
一
领导重视,是办理好代表建议工作的重要一环。年初,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各承办单位都要有一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组织研究,督促检查。另外,县人大常委会还要求建议从交办到办理完毕,承办单位主要领导要实行全方位负责。县政府分管领导将建议阅批到各承办、主办、协办单位后要过问办理工作情况,对能办不办或办不好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对此,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对所有的建议都签了办理意见,各单位的主要领导都过问、把关,具体承办者大多懂业务,懂国家政策,懂法律,懂管理。
县人民政府于2005年4月上旬组织了37个部门承办人专门对建议的办理进行培训,县人大常委会专门派人到会作了培训,培训中有2个部门未到,2个部门中途退会,督查室对这些单位提出了严肃批评,并再次找了这几个单位的承办人以不同形式培训。经过处理"缺会退会"事件,各单位高度重视,办理代表建议的积极性明显增强。
由于加强了宣传,各单位办理代表建议态度明显端正,大多数能坦然面对人大代表建议。环保局局长田友明的答复代表了普遍的心声:"代表对我们工作提意见,说执法不严,那是很值得高兴的,说明老百姓的环保意识上来了,这个更能够促进我们的本职工作。"对代表提出的涉及部门的批评性意见,各单位都认真地反思,并积极找出问题的症结及其原因,落实纠正措施。从文字上看,敷衍塞责的字样不见了。翻阅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答复件,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我们过去已答复,无须再提","这件事不能办,请翻某某文件第几条就明白了"等明显托词。当少数代表的建议与有关工作的实际有出入,或对有关政策、法规掌握不准时,没有粗暴地批评代表,而是耐心地向代表做宣传解释工作,没有出现有意为难代表的现象。
二
2005年4月2日,在县人大常委会的协助下,县人民政府正式出台了《县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制度共17条,明确规定了办理工作指导思想,办理程序、基本要求、负有责任、采取措施等内容。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有了明确的规章可依,操作中各部门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进行,既规范了办理,又提升了规格。
承办单位收到意见后,承办人逐件登记,及时提出分办意见,并报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进行办理。如教育局对收到的3件代表建议,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将办理的任务分工落实到分管领导,落实到具体承办人。落实了责任人,各承办单位采取各种形式组织力量深入调查研究。力求调查研究证据充分,保证办理工作实事求是。办理中还加强了协调,凡属涉及几个单位,需要共同协商办理的,主办单位都负责牵头联系,主动提出本单位的意见,然后征询会办单位的意见。如办理"小商小贩乱排乱倒垃圾问题",作为主办单位的教育局列出台帐,会同文化、交警等部门将所反映的问题作了很好的协商,解决了这一问题。
各单位在答复代表时,格式规范,内容基本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从实际出发,说明实际情况。对代表提出的意见和要求,不说空话、套话,语气诚恳,文字简明,凡是有条件的抓紧时间办;因条件所限在短时间内不能解决的纳入规划,逐步解决;因政策和法律原因或在较长时间内不能解决的,实事求是地予以说明。如县林业局在答复代表时,答复件先由股室办理,办公室把关,送局长审,再送县政府督查室审查后送给代表。
三
县人大常委会加强了代表日常工作的组织、指导、催办、督办、检查。今年来利用电话联系,下发催办、督办通知书5次,登门检查和抽查16次,较全面准确地掌握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情况。7月中旬,人大联工委会同政府督查室对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督查,涉及所有的承办单位。督查中追踪落实兑现答复承诺事项。
工作中,人大还严把了反馈关,要求各承办单位与提建议的沟通率为100%,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各单位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形式,邀请代表座谈,充分听取意见或现场办公,共同商办。如县旅游局办理《关于征用土地修建夜郎旅游景点--燕来寺广场的建议》,便会同财政局、国土局、民宗局等部门到燕来寺召开协调会,使代表十分满意。对个别没有与代表沟通的单位,督促县政府进行了批评,并责令加强与代表的沟通。
在答复代表时,都附有县政府办公室统一印制的《办理建议、提案征求意见表》,代表将意见反馈县人大联工委,并适时通报,若代表对办理结果明确表示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在收到反馈意见后,应在一个月内认真研究,重新办理答复,直至代表满意为止。今年有3件代表建议打回单位重办。
办理工作结束后,要求各承办单位及时向县政府写出书面总结报告,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写出建议办理工作情况报告。同时,作为抓承办工作的政府督查室专题向县政府常务会议报告办理工作情况。最后,县政府在年度县人大会议召开后,结合新的建议提出,召开建议交办工作会议,会议总结上年度建议办理工作,表彰办理工作的先进单位和个人。每年的交办会议,都请县人大的领导和有关人大代表参加。
2005年50件建议、批评和意见全部办理完毕,从走访了解的情况看,满意的32件,基本满意的13件,不满意的2件,办结率为100%,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90%。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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