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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道人大:以协同立法之笔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画卷
时间:2024-11-07 10:35:2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通道人大:以协同立法之笔绘就基层社会治理新画卷

10月28日至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区域协同机制联席会第四次会议在贵州黎平召开。会议围绕“健全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化协同立法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主题进行交流讨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领导同志出席会议。

近年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为全县社会经济发展、民生保障、侗族优秀文化传承、自然文化遗产保护,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积极作用,进一步夯实了推动民主法治建设和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基础。

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推动基层治理水平提升

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是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的有效方式和重要途径之一。近年来,通道县人大常委会稳步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完善全国人大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区域协同立法信息采集点的工作机制,将立法信息采集点(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融合共建共享,有效整合人大代表、法律专家、信息采集员及立法宣传小分队“四支队伍”资源,规范化新建2个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灵活运用调研、座谈、论证、评估等方式,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草案)》《通道侗族自治县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草案)》等法律法规的意见征询活动,提交立法意见72条。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建立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法律专家对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和三源共治工作方法,多元排查及时化解,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今年1至9月,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参与排查各类矛盾纠纷834起,已化解829起,化解率98.8%。2023年信访工作全省排名第六,全市排名第一。

加强立法宣传工作,营造社会治理良好的法治氛围

坚持把立法同普法有机结合起来,使立法工作的过程成为宣传普及宪法法律、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创新立法征询方式,依托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三江基层立法联系点桂湘黔三省(区)六县区域协同立法信息采集点、县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和人大代表联络站等阵地,组建立法宣传小分队。充分发挥侗族文化特色,把立法工作与社会基层治理有机融合起来。采用侗汉双语“耶歌普法”“鼓楼议事”“款坪讲款”等侗族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走村进寨开展敲门行动,与群众“鼓楼聊”“小院聊”“板凳聊”“田边聊”,为群众深入浅出地讲解法律法规、涉农政策,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群众参与基层立法和基层治理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立法宣传既讲“党言法语”,又用讲故事的方式把法律法规宣传好、解读好、阐释好。“短频简”宣传、“小灵快”立法得到老百姓的认可和支持,进一步汇聚了法治建设正能量。我县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制定实施后,提请县委召开全县性会议,推动各级各部门及领导干部先学一步、深学一层。扎实推进民族法治进学校、进社区、进党校,增强全社会民族法治观念和法律法规意识,同时将自治条例纳入“一府一委两院”选举任命人员任前考试内容,更好推动条例落地实施。

统筹“立、改、废”,增强社会治理法治保障能力

法律不能一成不变,必须与时俱进,因需、应时、统筹、有序开展“立、改、废”工作。立足县情实际,加强对特色产业、文化保护等相关法律的制定、修改、完善,切实增强社会治理法治保障能力。在修订自治条例中增加了“民族传统文化艺术、医药医术、工匠工艺”等内容,对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发展作出法律规定。《通道侗族自治县万佛山侗寨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制定,则为保护通道独特的自然文化遗产提供了可操作性法律依据。在今年制定的《通道侗族自治县木结构房屋连片村寨消防条例(草案)》过程中,充分吸收广大人民群众意见,突出村民预防火灾方面的作用,规范村民责任和义务,明确县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村委会在火灾预防、消防组织、灭火救援、法律责任等职责内容,让村寨消防工作做到有法可依。(杨良明 石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