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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学笃行勇担新时代人大新使命——市六届人大常委会2023年度工作综述(二)
时间:2023-12-25 18:05:43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服务中心 监督赋能高质量发展

加强新时代人大监督,就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寓支持于监督,抓监督促发展。而议大事、抓要事,正是市人大常委会2023年行使监督权的重中之重。

 

当好经济稳进提质的“助推手”

 

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财经监督新机制,用法治方式推动政府管好财政资金“账本”。

在推进人大预决算审查监督中,注重看好“基本盘”、看牢“全口径”、看紧全过程,将预算决算监督与审计工作监督、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政府债务监督有机结合起来,充分借助信息化手段,提升预算决算审查监督水平。一年来,听取和审议了2022年度社保基金相关专项报告,发挥预算审查监督平台作用,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部分科目超预算等问题,发出9份《交办函》,督促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约束,优化收支结构,规范资金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6月29日,市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平台验收会在市人大联网监督室召开。)

为扎实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后半篇文章”,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对前一年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跟踪督办,下达专题交办函,监督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依法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进行处理处罚、对整改不到位的进行督查或约谈,推动2022年度审计查出问题销号清零、2023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率达到94.32%。

把加强政府债务审查监督作为重要的政治责任、法律责任、工作责任,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本级政府债务使用和管理情况的报告;组织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政府债务审查监督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研究制定专项债券项目申报人大监督制度、平台公司转型进度报告制度、国有资产盘活处置报告制度、以市本级脱红为重点的监督机制、化债责任清单制度;督促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四项制度一清单》《怀化市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申报和发行建设管理办法》,切实加强债务风险管控。

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连续多年听取和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市本级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针对国有资产管理、金融企业改革、控制金融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强国有资本经营的管理、引导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健全金融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预算管理等建议,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

用“法律巡视”利剑推动法律落地生根

 

执法检查是人大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形式,也是保证法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的一把“利剑”。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充分运用“二次清单二次暗访”机制,自主检查2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配合省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5次,强力推动法律法规在五溪大地真正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中小企业作为国民经济的“毛细血管”,在促进经济增长、吸纳就业、改善民生、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帮助解决中小企业发展难题,更好地改善营商环境,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今年3月至6月,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带队,组织3个暗访组和8个执法小组,不打招呼、不定线路,深入13个县市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怀化高新区和24个市直部门,通过现场检查、召开执法检查汇报会和中小企业代表座谈会,重点了解中小企业在市场准入、融资促进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

6月25日,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对7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会上,针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提出了全面落实法定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全力破解融资瓶颈、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审议意见。会后,市人大常委会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要求及时反馈处理情况,切实为中小企业排忧解难。目前,发现并交办的126个问题,已经整改或基本整改102个,24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绿色是怀化最亮的底色,生态是怀化最好的资源。为助力“生态绿色之城”建设,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执法检查,组织3个暗访组和8个执法检查小组,围绕“组织保障、林地保护、森林执法、生态修复”四个方面,分赴13个县市区和38个市直单位开展了历时2个月的实地检查。并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对执法检查报告进行了审议,对6个职能部门开展了专题询问。针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缺乏力度深度、林业管护责任压得不够紧实等问题,从坚守“护绿”职责、拓展“增绿”途径、强化“管绿”举措、做好“用绿”文章、创新“活绿”机制等6个方面提出审议意见,连同执法检查报告和问题清单一并交办市人民政府研究处理。目前交办的118个问题已经整改或基本整改102个,16个问题正在积极整改。

(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湖南省林业条例》执法检查动员视频会。)

打造法治护航民族工作的“怀化样板”

 

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贡献人大力量。

(4月27日,湘桂黔环“三省坡”区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带启动仪式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三江侗族自治县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出席活动并致词。)

为适应新时代民族立法需要,市人大常委会积极指导民族自治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纳入《自治条例》修订工作的重要内容。目前,通道、麻阳、新晃、芷江自治条例完成修订,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怀化民族民间医药保护条例》是全国地市级出台的为数不多的关于民族民间医药方面的法规,不仅让怀化民族医药领域立法走在了前列,也是用法治力量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重要体现。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在2022年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情况报告的基础上,又于2023年3月组织开展专项工作监督,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压实创建责任、落实创建任务,完成创建目标。为助力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于2023年6月下旬专题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民族乡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告,形成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生态文化资源保护和转化、强化人才队伍建设等具体审议意见,交市人民政府处理。

与此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号召全市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把联系少数民族人大代表纳入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中,邀请少数民族人大代表参与视察、检查、调研等监督活动,在活动中宣传新时代党的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讲好民族团结进步故事。

紧扣改革发展大事做决定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抓大事、议大事,聚焦市之大计精准选题、靶向发力,全年作出《关于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的决定》《关于确定怀化市市树市花的决定》《关于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3个实体性决议决定。

针对高庙遗址保护利用工作中存在的价值挖掘利用不充分、部门协同不到位、发展规划滞后等问题,在深入调研、座谈、论证、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的决定》,对加强高庙遗址保护利用提出明确要求,为助力怀化文物探源工作和旅游“金三角”建设贡献了人大智慧。

(6月13日至1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省市人大代表开展生态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专题视察活动。图为视察高庙遗址现场。)

市树市花是城市风貌和城市形象的重要标志。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全省14个市州仅怀化没有完成市树市花的评选。为此,在全市公众投票评选的基础上,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确定怀化市市树市花的决定》,确定桂花树、山茶花为市树市花。

截至2022年底,我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达95.2万人,老龄化率21.06%,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在老龄化程度日益加剧的形势下,推进我市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大力发展银发经济,既是惠及广大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具有巨大发展潜力的朝阳产业。为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于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该《决议》系全国首个养老产业决议。

(8月30日,怀化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推进养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议》。)

两年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围绕国之大者、省之大计、市之大事正确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作出了8个实体性决议决定,创历届人大常委会之最。下一步,将加大对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确保决议决定得到有效贯彻。(吴俞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