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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院】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转理念 抓重点 提质效 高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时间:2020-06-15 07:15:06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转理念 抓重点 提质效

高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黄翔

2019年以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理念,以生态环境和食药安全领域为重点,有力有效办理了一批公益诉讼案件,积极促进了依法行政,维护了公共利益。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72件,立案72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70件,所有问题均在诉前程序整改到位。

高位谋划,形成齐抓共管公益诉讼的强大合力

一是争取党委、人大、政府重视与支持。主动加强与县委的请示、汇报,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表示全力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县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公益诉讼报告,并提出审议意见。加强与县政府的汇报和沟通,推动县政府办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要求全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单位积极支持配合公益诉讼工作,严格按照诉前检察建议内容对照落实。

二是列入“一把手”工程。把公益诉讼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公益诉讼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将人力资源配置重心向公益诉讼倾斜,在员额数量相当紧张的情况下,为诉讼监督部门(民行、林检、监所合并)安排4名员额检察官,并按照“1+1+1”的配备标准,组建4个办案组,协同交叉办理公益诉讼案件。

三是整合内外资源汇聚工作合力。建立内部线索移送机制,要求刑检、控申等部门在办案中发现的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及时移送公益诉讼部门。修改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用数据和排名说话,有效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建立部门例会制度,通过以会代训方式总结办案经验,提升办案能力,倒逼加大工作力度。主动加强与有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在县生态环境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检察联络室,建立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不断汇聚工作合力。

聚焦重点,着力推动面上突出问题解决

一是聚焦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开展监督。联合开展“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对全县100余所中小学校、幼儿园食堂及小卖部的经营执照、食品安全等进行全面检查。针对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9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开展“网络餐饮服务”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摸排“美团”、“马管家”等多家电商平台,针对食品经营商家信息公示不符合规定等问题,向相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份,督促立案调查网络平台3家,促使无证商家全部下线。

二是聚焦锦江“母亲河”生态治理开展监督。县人大常委会对锦江河流域生态治理问题高度重视,在2018年专题听取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报告,并提出整改要求。我院迅速跟进,通过充分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将人大的关注点作为公益诉讼的着力点。2019年,针对锦江河流域非法捕捞、非法采砂、河面污染等问题,立案公益诉讼案件2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27份。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投放渔类5万尾,改善河流渔业生态环境。

三是聚焦固体废弃物治理开展监督。针对固体废弃物乱倒乱放严重污染水体和土壤的情况,将固体废弃物治理监督作为履职重点,共立案公益诉讼案件18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8份,督促全县各乡镇加大日常巡查、加强对随意倾倒行为的监管和治理力度,做好绿化工作,确保环境整洁,提升环境品质。

多措并举,督促监督内容落实落地

一是用规范化执法保障监督刚性。要求公益诉讼办案组在受理线索后,必须及时向分管副检察长报告和检察长汇报,批准后方予立案。针对公益诉讼调查取证难的情况,配备无人机、夜视仪等办案设备进行现场勘查,通过走访调查等多种方式收集证据,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对制发的每一份检察建议严格把关,做到于法有据,合情合理,提高了检察建议的针对性、可行性、操作性。

二是探索适用公开宣告送达模式。借助党委、政府平台,采取公开形式送达检察建议,强化了检察建议的权威性、严肃性、透明性。如在办理督促各乡镇整治固体废弃物公益诉讼案件中,选择在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县乡镇环境卫生点评会上,分别向17个乡镇和铜矿管理处公开送达诉前检察建议,引起了参会县领导的高度重视,确保了整治效果。

三是以“回头看”确保监督实效。针对检察建议发出后的落实情况,认真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专项行动,通过走访、阅卷等方式,深入实地进行全面检查,持续发力督促整改。如针对学红喜生猪养殖场非法排污问题向县畜牧水产中心发出检察建议,在收到整改回复后,又对该案进行了“回头看”,发现无害化设施未达到应有的环保效果。于是,同畜牧水产中心、养殖场沟通,制定了周密拆除方案,合力将养殖场拆除。(作者系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

 

积极推进认罪认罚从宽

制度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禹杰

 

【府院】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转理念 抓重点 提质效 高位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深入开展

 

 

2018年修正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制度推行以来,麻阳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拓创新,担当作为,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行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制定出台了一系列工作举措和机制,充分释放了制度在提高案件质量、节约司法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等方面的综合效应。去年11月,该院作为全市检察机关唯一代表,在全省检察机关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

一是提高办案效率。积极与公安机关沟通协调,明确公安机关在移送审查起诉前应告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相关规定,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犯罪嫌疑人是否自愿认罪认罚。开通认罪认罚案件“绿色通道”,对该类案件优先录入系统,快速分案到刑检部门。在制作审查报告时,对证据的归类不再摘抄原供述、陈述、证言的内容,而是实行概括归纳。出庭公诉时,不再制作讯问提纲、举证提纲、答辩提纲、公诉意见书等四类出庭预案。通过采取以上措施,确保认罪认罚案件全程提速。如办理的严某华盗窃案,通过适用认罪认罚制度提起公诉,办案期限仅为5天。

二是提升案件质量。在办理认罪认罚案件中,该院始终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以程序公正保障高质量办案效果。每月开展部门例会,对一些认罪认罚案例进行仔细探讨,使认罪认罚制度深入人心,进而形成自觉行动。为保持控辩平衡,该院充分听取案件当事人的意见,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会见权,并积极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建立值班律师制度,充分保障了司法程序的公正性。如办理的吴某云故意伤害案,其在公安机关的讯问中均未承认伤害被害人的犯罪事实,但有数名围观群众证实吴某云持铁铲打伤被害人。承办检察官在提审吴某云时,向其详细阐明认罪认罚的后果。同时,加强与值班律师的控辩协商,取得了一致意见。通过检律双向说理,吴某云最终如实交代了自己持铁铲打伤被害人的犯罪事实,在值班律师在场的情况下签署了具结书。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认罪认罚案件更加注重对被害人权益的实质保护,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从根源上减少涉法涉诉信访的发生。对于有具体受害人的故意伤害、侵财、交通肇事等类案,该院普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就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的法律规定、量刑建议以及程序适用等事项,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与其进行充分的沟通。将嫌疑人是否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赔礼道歉、赔偿损失、修复社会关系等作为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重要考量,争取被害人谅解,增进社会包容和谐。如办理的夏某花盗窃案,其归案后认罪认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通过积极赔偿,得到了谅解。经提起公诉,法院采纳量刑建议,对夏某花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

(本文刊发于2020年5月31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二期“府院”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