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发展同步,与民生相融
——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四十年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综述
1980年12月,沅陵县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沅陵县第八届人大常委会。弹指一挥间,沅陵县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迎来40周年,作为地方人大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县各级人大代表始终不辜负全县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职尽责,充分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积极为全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献计出力,代表全县各族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谱写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沅陵大地实践的新篇章,同时也开启了沅陵民生事业人大监督新的征程。
40年开拓进取,人大民生实事监督硕果累累
四十年峥嵘岁月,四十年风雨兼程,沅陵县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在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在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人大制度建设与民生保障进一步紧密结合,明确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定位和民生实事人大监督的历史使命。
这是一份恪尽职守的履职答卷:
40年来,沅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关系本县国计民生根本的、长远的、全局的、重大的问题作出决议、决定148项,有力推进了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民生工程的落实;依法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会议294次、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400余次;共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547个,组织和配合省市人大开展执法检查、专题调研400余次;先后对政府落实“民生实事”、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脱贫攻坚等工作进行专题询问。
一项项监督的履行,一次次专题询问的开展,一件件议案建议的办复,让我们听到了沅陵更好、更快、更高质量发展的铿锵足音。
40年凝聚共识,人大民生实事监督形成强大合力
回顾地方人大设立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在民生实事监督和探索中实践,在改革中壮大,在坚持中成熟,积累了丰富的监管经验。
初心不改: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特点所在,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这是沅陵县历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共同感受。
总结沅陵县人大常委会设立40年来情系民生事业的工作实践,进一步加强党的领导是最突出的特点。
近40年来,沅陵县历届人大常委会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始终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县委统一部署开展工作,通过法定程序将县委的重大决策部署转变为全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实际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确保了县委重大决策主张经过法定程序成为人大决议决定,确保了县委推荐的人选经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确保了县委的决策部署在人大工作中得到及时有效地贯彻落实。
承载重托:科学决定民生重大事项
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人大的重要职权。沅陵县历届县人大常委会紧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断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紧紧围绕县委工作大局,紧紧围绕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出台重大事项,推动全局工作。
1982年7月13日沅陵县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通过了“沅陵县城镇卫生管理办法”。该办法为建设干净整洁的沅陵县城提贡了有力的法规保障;1992年3月8日,沅陵县十一届三次会议作出大会作出了《关于兴建高滩电站的决议》;2000年1月18日,沅陵县十三届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决议》;2017年6月13日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常委会着眼规范城市管理和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加快城乡建设步伐,审议通过了《沅陵县城市建筑垃圾沙砾石和工程渣土管理办法》、《沅陵县城区殡葬管理暂行办法》,作出了《关于同意沅陵县公共场所控制吸烟管理办法的决定》。
尤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的《关于兴建高滩电站的决议》《关于加快小城镇建设暨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的决议》,其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凸现。创建文明卫生城市工作自2000年1月县人大会议作出决议后,近20年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围绕县城建设和县城环境维护上作出多项决议决定。通过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完成了软、硬件建设,先后实现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城市、省级文明县城的目标。
在 2002年1月8日县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县200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2 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未获通过。这是沅陵县人大史上首次不通过案,也是我国地方人大史上少有的不通过案。未通过案是中国在走向法治进程中地方人大依法履职、有所作为的一个具有标本意义的事件,对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推进依法行政产生了非同寻常的反响。
从财政预算部分变更的批准,到城镇总体规划修编,从财政经济的发展,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彰显了沅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一路探索,确保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行使不断加强。
不辱使命:执法调研普惠民生
40年来,人大监督工作始终坚持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大事开展监督。
1992年9月,国务院下发《关于深化卫生改革的几点意见》。沅陵县卫生系统代表就卫生体制改革方案迟迟未能出台,向政府提出意见,与分管副县长直接对话。对话后,县政府根据“支持有条件的单位办成经济实体或实行企业化管理,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原则,修订和批准了卫生体制改实施方案,调动了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2008年3月,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了关于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并启动“就医难”专题视察系列调研,把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工作这一惠及千家万户农民群众的民心工作落到实处,督促县政府出台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暂行办法》,完善了筹资机制,加大了对农合资金的投入,提高了特种病例的补助标准,切实解决农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保障了参合农民的利益。
2013年,县人大常委会督办凉水井镇代表团印湘兰代表领衔提出的《关于加大原合并乡镇卫生院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组织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视察,实地了解到全县乡镇机构合并后,原建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差、医疗设备落后、医技人才缺乏、债务负担重、运行十分艰难的现状,形成了逐年解决原建制乡镇卫生院所面临困难的视察报告,提交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会议决定由县人民政府从2014年起,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原建制乡镇卫生院的维修和改造,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原建制乡镇卫生院建设任务。
医疗、教育、住房、交通……40年来,沅陵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作为监督工作的重点之一,情系民生、体察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纾解民忧、珍惜民力,着力加强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监督,自觉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40年登高望远,人大民生实事监督续写时代新篇章
40年来,沅陵县人大在丰富和完善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果上作了一些新的积极探索, 不断创新监督方式。
人大评议,促进政府惠民上新台阶
1992年春夏两季,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县、乡人大代表评议乡镇“双管”单位(七站八所)的工作,全县40个区、乡(镇)开展了评议,参评的县乡代表共1621人,被评“双管单位”464个,经评议后,其中获信任票的139个,获基本信任票的295个,限期整改的30个。通过这次评议,增强了人大监督的针对性和权威性,促进了这些部门的工作,赢得了社会的好评;1993年7月至11月,县人大常委会组织省、县部分人大代表集中精力,在广泛深入调查的基础上对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司法局四个单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评议。1997年9月至10月,常委会又组织省、县部分人大代表对公、检、法“三长”进行一次述职评议。两次司法评议共督促纠正154个具体案件和问题,同时促进了司法机关的工作和队伍建设。
2006年监督法颁布实施,明确了监督的内容和形式,为人大常委会监督权的行使提供了法律依据。从2008年开始,沅陵县人大常委会将对被任命人员的述职评议调整为对部门工作的工作评议,并于2009年出台了工作评议办法,工作评议也是当前人大常委会重要的监督手段和监督方式。
专题询问,刚性监督获民好评
在2010年底召开的沅陵县十五届三次人代会上,11名“一府两院”官员集体亮相,接受255名县人大代表询问,并进行电视现场直播。
近年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积极探索实施刚性监督方式,先后制定出台了《沅陵县人大常委会专题询问暂行办法》、《沅陵县人大常委会质询办法》。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上,对2013年度5个被评议单位的整改工作进行回访监督。常委会委员和代表围绕13个方面的问题展开询问,5个部门单位负责人现场回答。常委会人员和代表当场表示是否“满意”,沅陵电视台、政府网站现场直播,社会影响大,效果好。
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着力提高监督实效
人大代表票决政府实事工程,使实事工程从“领导拍板”到“代表票决”,从“一厢情愿”到“你情我愿”,从“为民做主”到“让民做主”,从“一人撑船”到“众人划桨”。
2018年12月12日,沅陵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实施县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决定》,这是沅陵县首次将对县政府工作报告中拟定的年度实施民生事项交由全体人大代表进行票决。
四十年来,沅陵县人大常委会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密切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在行民生实事监督工作中,努力使每一个决定决议都体现和维护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增进人民福祉;使人大工作生动体现社会实践发展,更好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地方人大工作和建设,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
四十年来,沅陵县城已经从一个小城变得高楼林立。拔地而起的高楼中,一座座廉租房、公租房、安置房为县城平添了许多温暖,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使县城旧貌换新颜;城乡交通向外延伸,脱贫攻坚成果显现。
栉风沐雨四十年,已载史册;砥砺奋进新征程,路在脚下。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沅陵县人大将更加紧密的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拓奋进,扎实工作,以实干精神和责任担当促进工作开拓奋进,保障人民群众权益,向着富裕、美丽、幸福的目标稳步前行,奋力谱写人大工作新篇章。
(本文刊发于201 9年9 月30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四期“庆祝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0周年专栏”栏目,作者:沅陵县人大常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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