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建平赴辰溪、沅陵开展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和禁毒“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4月10日至13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向建平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辰溪县、沅陵县就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湖南省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和禁毒“一法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办法》)贯彻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查看了辰溪县沅辰水务有限公司、沅江北岸污水管网设施、县垃圾处理场、火马冲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沅江大洑潭河段、饮用水源保护区、强制隔离戒毒所工地、禁毒教育基地工地、湘运公司辰溪汽车站、锦滨镇禁毒办、岩地村;沅陵县饮用水源保护区、备用水源建设工地、县垃圾处理场、凤凰山社区郑家村黑臭水体治理现场、沅陵职中、鸳鸯山社区、禁毒基地工地、长青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和现场,详细了解水污染防治、饮用水源保护、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等工作。
在辰溪县和沅陵县的执法检查工作汇报会上,检查组分别听取了两县关于水污染防治 “一法一条例”和禁毒“一法一办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并于相关单位负责人座谈交流,就前期暗访和本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对于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向建平强调,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此次全国人大组织的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正视法律法规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论证研究,拿出有效的整改措施;要敢于担当作为,加强考核力度,切实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
对于禁毒“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向建平强调,要进一步落实禁毒工作责任制,加大组织推动力度;要加强禁毒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强戒所和禁毒教育基地建设;要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毒拒毒和参与禁毒的意识;要加大打击力度,对犯罪分子形成震慑作用;要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抓好管控工作;要抓好整改落实,全力做好明察暗访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谢顺电 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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