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丙生赴新晃、洪江开展禁毒“一法一办法”执法检查
4月9日至1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丙生率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第三小组赴新晃县、洪江区,就两地贯彻实施禁毒“一法一办法”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深入新晃县龙南社区和县禁毒教育基地,洪江区恒光化工有限公司、幸福路小学、沅江办事处犁头嘴社区和区禁毒教育基地,详细了解相关单位和场所在禁毒宣传教育、社区戒毒康复人员管控等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座谈会上,执法检查组认真听取了新晃县和洪江区关于禁毒工作情况汇报。在听取了两地进度相关工作汇报和与会人员的发言后,蒋丙生充分肯定了两地多年来的禁毒工作开展扎实有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蒋丙生强调,强调禁毒工作至关重要,各级各部门应当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禁毒工作实践,打嬴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要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做到宣传教育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改选择性宣传为普遍性宣传。要进一步突出严打整治。始终保持对毒品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严打态势,争取查获一批大要案。要进一步强化强制戒毒工作。深入推进社区戒毒康复工作,加强对吸毒人员的人性化管理,确保社区康复戒毒工作取得良好成效。要进一步强化禁毒严管行动,加大对制毒工厂、窝点的排查力度。(李沅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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