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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时间:2019-11-19 08:25:13
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关于加强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机关党组成员 刘锡平
(2019年10月25日)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基层民主的有效形式。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基础在县乡。为加强县乡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作用,推动地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结合主题教育活动的开展,我对全市县乡人大监督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县乡人大监督工作情况
近年来,全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切实履
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紧扣中心,突出重点,加大监督工作力度,推动了县乡人大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主要体现在:
(一)严把“三个关口”,规范监督程序。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及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根据监督法的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准确把握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切实规范了监督程序。一是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相结合,把好调研关。坚持实行人大常委会会前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制度。每次常委会会议前,根据会议议题,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进行集中视察或专题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为常委会审议提供重要依据。2018年,为配合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执法检查前,鹤城区人大组成工作组深入到23个相关部门和企业进行调研,征求到意见和建议67条,并根据调研的情况,有针对性安排执法检查路线,确保执法检查活动取得良好效果。二是重点发言与审议意见相结合,把好审议关。建立和完善重点发言与一般发言相结合制度,每次会议确定与议题相关或熟悉议题的2-4名组成人员作重点审议发言,在会议上把有关问题说清、说透、说明白。提前将相关材料发至常委会组成人员手中,便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开展调查,充分整理好个人意见,进行审议发言,会后转交常委会相关委室汇总存档,并作为常委会组成人员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解决了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不主动、发言质量不高等问题。三是跟踪督办与票决落实情况报告相结合,把好落实关。跟踪督办“一府两院”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将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进行整改,切实提高了审议意见办理质量。同时,为了更好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实行对审议意见研究处理报告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为不满意的,“一府两院”要再次报告,再次报告测评仍不满意的,将通过询问和质询、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启动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问责。
(二)实现“三个转变”,创新监督手段。为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不断创新监督手段,改进监督方法,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由“监督事”向“监督人和事”转变。人大的监督权,不仅包括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也包括对人的监督。各县市区在工作实践中,在严把任前调查、法律考试、拟任发言等环节的同时,还通过听取汇报、座谈走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主测评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全面了解和掌握拟任职人员的履职情况,作为干部任免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由“专项监督”向“综合监督”转变。各地在工作中,坚持将人大监督与党内监督、纪检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等有机结合,让人大监督置于阳光运作之中,置于人民群众的广泛监督之下,进一步增强了监督工作的透明度,极大地激发代表履职积极性,扩大了人大监督的社会影响力。三是由“一次性监督”向“连续性监督”转变。紧紧扭住民生热点难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不放,连续进行跟踪监督、一抓到底,直至抓出成效。会同县人大常委会连续多年组织代表对精准扶贫工作进行了调研,积极开展《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全面掌握和了解《扶贫开发条例》的实施情况,督促县人民政府建立旅游扶贫机制,通过项目建设、发展服务业、设置公益岗位等方式,增加贫困人口就业,让贫困人口加快脱贫、稳定脱贫,取得良好的效果。
(三)处理好“三种关系”,强化监督保障。一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坚持党的领导的关系。始终坚持主动和自觉地接受县市区委的领导,凡是人大常委会开展的重大监督活动,作出的决议决定,都事先报当地党委批准,凡是当地党委作出的决策,安排的中心工作,都积极参与支持。近年来,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牵头参与了重点项目、脱贫攻坚、三城同创等具体工作,并取得良好成效,实现了人大工作在参与中进行监督的目标。二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寓支持于监督之中,通过人大各项监督活动,查找“一府两院”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帮助其解决自身难以解决的问题。三是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加强自身建设的关系。坚持将监督工作与加强自身建设结合起来,及时对原有的制度和文件进行清理,建立健全代表履职档案,优化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年龄和知识结构;通过常委会组成人员包片联系人大工作、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深入基层开展专题调查等形式,为人大监督工作提供了第一手资料。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在推进监督工作方面虽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也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
1.对监督工作的认识有偏差。一方面作为监督主体,主动监督的意识不够强,存在“党委不点头,不能监督;政府不高兴,不便监督;遇到大问题,不敢监督”的顾虑,对人大监督能发挥多大作用,权力用到什么程度才合适感到困惑,在支持配合方面考虑多,从监督制约角度考虑少。另一方面作为被监督者,还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对人大监督的法定地位和权力认识不够,认为人大监督是例行公事、是找毛病挑刺、是对工作的否定,没有引起根本上的重视。这两方面的认识偏差影响了监督作用的发挥,制约了县乡人大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2.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等跟踪监督缺少手段,“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的现象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对垂管部门的监督存在盲区,由于人、财、物的管理权都在上面,人大监督难以达到应有的效果。法律规定的质询询问、特定问题调查、罢免和撤职等刚性、强制性、制约性监督手段在一些地方长期搁置不用,造成人大监督太“虚”,没有威慑力,影响了人大作用的发挥。
3.监督能力建设亟待加强。一是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专职不专业。部分县市区人大常委会专职委员,由于专业其学历背景和工作经历不同,特别是法律素养不够深厚,在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时,比如听取和审议计划、预决算、审计工作报告,存在“听不懂”的问题,难以提出有针对性建议和意见。二是“一人委”的现象普遍存在,与监督工作的需要不相适应。如辰溪县人大法制委、财经委、教工委、研究室目前都只有一个人,“一人委”的问题制约工作效能的提升。三是代表自身素质不过硬。代表换届选举工作中考虑政治因素和代表类别较多,忽略了代表的文化程度、法律素质和履职能力,导致代表对人大业务和法律法规不熟悉,在工作中放不开手脚,开展监督心中无数,出现畏难情绪。
4.乡镇人大履职现状仍显尴尬。各县市绝大部分乡镇人大和街道人大办只配备一名主席、主任,力量较为薄弱。且这些人大主席、人大办主任身兼数职,其大量的时间、精力都投入到征地拆迁、重点项目、综治维稳等乡镇和街道的中心工作上,无暇顾及人大工作。加上本轮区划调整后,一些乡镇和街道管辖面积更大,管理人口更多,工作量更大,一名人大干部更难有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去抓好人大工作,很难充分发挥人大监督作用。
三、几点建议
1.进一步增强监督意识。实施人大监督既是我国政治体制的要求,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中央对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坚持与时俱进,依法履职,不断增强监督工作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切实提高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人大监督工作,积极回应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盼。
2.进一步完善监督体制机制建设。要善于运用法定监督形式和方法,严格按法定监督形式和程序,坚持依法行使监督权。要善于综合运用监督方式,加强跟踪监督,对重点难点问题反复督查,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上下联动监督,把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改进工作与修改完善法规结合起来,把组织代表视察、包括允许代表个别调研等活动与监督工作结合起来,做到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既不失职又不越权,体现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要加大垂管部门的监督力度,要求省市下伸单位主动接受当地人大的监督。要将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提出撤职案等刚性监督手段与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执法检查等监督工作有机对接起来,增强监督力度。
3.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一是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结构。适当增加专职委员的比例,形成专业结构合理化、知识层次多元化、年龄结构梯次化的人大常委会集体,使人大常委会既有懂政治、熟悉政策,又懂经济、熟悉法律,从事过专业工作的委员,全面提升人大监督工作水平。二是适当扩充人员。要根据监督工作的需要,增加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逐步解决“一人委”的问题。要建立健全人大干部交流机制,把人大干部的管理、选拔、使用与党委、政府部门的干部同等对待。三是要着力提高代表素质。要搞好代表培训工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强政治业务培训,使代表更好地了解和掌握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规,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开展活动的内容和方法,切实提高履职能力。四是做实乡镇、街道人大工作。要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建设,配齐工作力量,确保工作专职化,为乡镇、街道人大监督工作开展提供坚实保障。
4.进一步增强监督工作实效。增强实效是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关键。要把工作监督与法律监督结合起来,把专项监督与综合监督结合起来,把初次监督与跟踪监督结合起来,把听取专项工作报告与开展执法检查结合起来,把推动自行整改与依法纠正结合起来,努力增强人大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立足县情乡情,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围绕党委的中心任务,围绕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期盼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精准发力,久久为功,务求实效,取信于民。要深入调查研究,使人大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决定、审议意见和调研视察情况,符合民情民意,符合“一府一委两院”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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