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人大:出台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实施办法
为学习借鉴上海、浙江经验,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座谈会精神,12月6日,溆浦县人大常委会第18次会议出台了《关于县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这将是溆浦县有史以来首次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上由人大代表对全县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举行投票表决。
该《办法》规定县人民政府应当在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前及时启动民生实事项目征集工作,通过媒体、举行听证会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公告,向社会进行征集,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同时,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代表广泛联系选民和人民群众,认真听取选民和人民群众的意见,积极提出县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还规定县人民政府对征集到的重大民生实事项目汇集整理后进行初选,形成候选项目建议方案,经县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会议审议后,再形成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最后,经代表审议后的候选项目由代表在全体会议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票决结果当场宣布,并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为进一步推动重大民生实事项目顺利实施,该《办法》还规定县人大常委会应当组织代表通过视察、调研、专题询问等形式,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重大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开展满意度测评。对执行不力影响项目实施的,应当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撤职等方式强化监督。
该县人大代表唐顺成表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的出台,明确了人大代表从民生实事项目的 " 建议者 " 到" 决策者 " 的角色转换,有利于更好地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这次县人大常委会创新实施重大民生实事项目票决制,可以说是牵住了民生实事的‘牛鼻子’。充分体现出对人大代表、对人民的尊重,该《办法》既考虑到了政府部门实施项目的可操作性,也使得项目选题更加贴近民意、符合民需。这样的项目,我们政府部门办理起来就更有底气、更有信心。" 列席会议的该县司法局局长王光中说。
“组织代表对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进行票决,确保群众参与其中,实现了‘群众有所呼,人大有所应’。”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生礼认为,重大民生实事项目代表票决制的创新实践,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和改善了党的领导,坚持和完善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对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吴鹏)
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网站APP二维码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