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侗族自治县是湖南省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县,境内居住有侗、汉、苗、瑶等13个民族,为多民族聚居地。长期以来,自治县历届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持续保持了全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2017年,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更加注重发挥自身工作优势,勇于担当,积极作为,深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使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得到了进一步巩固。
注重推动社会民生建设,
努力增强民族“获得感”
着力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常委会把助推脱贫攻坚作为最大政治任务和最大民生工程来抓,将脱贫攻坚纳入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并按照县委的安排,明确一名常委会副主任牵头负责全县脱贫攻坚指挥部的日常统筹协调工作,为全县脱贫攻坚提供了有力支持。一年来,常委会及时召开会议对脱贫攻坚领域重大事项进行审查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5项。同时,主动聚焦全县脱贫攻坚的重点工作和贫困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综合运用听取专项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工作评议、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依法实施有效监督。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精准扶贫工作的专项报告,对《湖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同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事关全县年度脱贫攻坚任务目标实现重点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以及重点产业扶贫项目建设进行了集中视察和专题调研,促进了一大批扶贫开发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落实、落地和发展。此外,常委会还积极开展“人大领导挂点、人大机关包村、人大干部联户、人大代表带头”的“脱贫攻坚--人大在行动”活动,形成了助推脱贫攻坚的强大合力。
着力推动民生实事落实。一年来,常委会积极支持县人民政府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争取和实施,就县人民政府提交的涉及水、电、路、教育、医疗、住房、环境卫生等一些重大民生项目建设及筹资方案的议案及时召开常委会会议进行审议,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常委会会议在听取上半年计划执行情况报告的同时,还专项听取县人民政府关于民生实事项目落实情况的汇报,并组织部分人大代表对纳入年度重点项目笼子的一些重大城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集中视察,提出了一些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通过一大批民生实事项目的落实,特别是通过中小学办学条件的改善,城乡医疗服务设施和水平的提升,以及农村安全饮水、通村通组公路和农网改造全覆盖,使全县各族人民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变化。
着力推动美丽通道建设。按照县委关于县级领导联系重点工作和重点项目的分工安排,常委会有两名副主任分别挂帅推进“国家卫生县城创建”和“美丽乡村建设”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分管领导主动服从和服务于全县大局,勇挑重担,善谋实干,积极带领全县各族人民建设“布局美、产业美、环境美、生活美、风尚美”的幸福家园。通过狠抓净化工程,在改厕、垃圾和污水处理、村内道路建设、路灯安装、农户室内电改、规范标识标牌、拆除乱搭乱建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狠抓绿化工程,扎实推进裸露山地造林绿化、坡耕地造林、新造林抚育、封山育林、疏残林改造、国省道补植补造,打造了一批生态景观;通过狠抓淳化工程,深入推进“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为主题的文明创建活动,民风、社风为之一新;通过狠抓房屋改造工程,重点推进“三线”沿线民居风貌改造、农村危房改造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着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全域美丽乡村,群众的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大为改善。
注重推动平安和谐创建,
努力增强民族“幸福感”
着力推进《自治条例》修改工作。常委会根据年度立法工作计划,突出抓好《通道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修改工作。一年来,常委会坚持以《立法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遵循法制统一、立法为民、科学发展、彰显特色的原则,结合通道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实际和人文特点,对不适宜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不符合通道发展实际情况的条款进行修改、完善和补充,力争用好、用活、用准国家给予的自治权利和民族优惠政策,妥善解决民族自治地方在改革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力求在非物质文化保护与传承、经济建设、紧缺人才引进、传统民俗节假日的放假规定等方面有新突破,使之更加符合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精神,更加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效发挥法律保障作用。目前,《自治条例(修订草案)》已按照立法程序广泛征求意见,并已经过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查,下一步将提交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然后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新修订自治条例的实施,对保障自治县行使自治权利,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促进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必将发挥重要作用。
着力推动平安和谐通道建设。常委会坚持把接待群众来信来访作为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了解民意、促进和谐的大事来抓,对群众来信来访和申诉,逐一登记、热情接待、认真倾听、依法批转、加强督办。一年来,人大常委会机关共接待人民群众来访210余人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0件,办结60件,其中转“一府两院”办理5件,转乡镇人大办理7件,通过法制宣传、教育引导和疏导协调,妥善处理48件,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与此同时,常委会继续全力支持“一府两院”深入推进“法治通道”、“平安通道”建设,努力保持良好的社会秩序。
着力促进接边地区和谐稳定。常委会注重发挥人大交流广泛的优势,主动加强与省际、县际接边地区人大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不断完善“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边界居民联谊、经济活动联赢、平安边界联建”的边界联合治理工作机制,进一步推动了与贵州、广西和本省邻县接边地区矛盾纠纷的联防联调工作,促成了“县县协调、乡乡参与、村村支持”的工作格局,使各类跨界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排查化解,维护了湘、桂、黔三省(区)接边地区的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注重推动民族文化弘扬,
努力增强民族“自豪感”
着力推动侗寨申遗。通道是侗族文化的重要发祥地,侗族文化底蕴深厚,尤其是侗族村寨聚落文化,作为千百年来活态生存和繁衍的文化遗产,具有原真性、完整性和很高的普世价值。自2012年侗族村寨成功入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以来,县人大常委会一直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侗寨申遗工作。一方面,按照县委的安排,明确一名常委会副主任兼任县申遗办主任,全身心投入侗寨申遗工作;另一方面,根据申遗工作需要,历时三年,制订了《通道侗族自治县侗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特别是今年以来,常委会注重通过人大代表建议、人大互访交流、向上汇报工作等渠道,积极为侗寨申遗呐喊、奔走、聚力,努力争取国家、省委、省政府及专家层面的重视和支持,有力推动了侗寨申遗进程,群众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日益增强。
着力推动文物保护。常委会将《文物保护法》执法检查纳入年度执法监督计划,于5月份组织对全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向县人民政府提出了强化文物保护责任、加大文化保护资金投入、加快出台文物保护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做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等一系列意见和建议,使全县文物保护事业得到进一步重视和发展。2017年,启动了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目前,全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达到6处14个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4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达到26处,另有国家历史文化名村2个,中国传统村落10个,中国少数民族特色村寨14个,成为湖南省名副其实的文物大县。
着力推动文化传承。常委会坚持以“民族团结进步行动”为载体,支持组委会积极推进各类“文化创建”工程,深入开展侗文化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四进”活动,定期举办“大戊梁”歌会、“月地瓦”、“中岭”苗族歌会等民间文化活动,大力鼓励文艺精品创作,大力培养民族文化传承人,大力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努力构筑人民群众的共同精神家园,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民族自豪感和归属感得到不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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