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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
时间:2018-12-14 01:53:0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决定

 

(2018年10月26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推动市委《关于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全域推进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市建设的决议》落到实处,加快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特作如下决定:

 

一、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生态环境保护作出的“守护好一江碧水”重要指示,深入实施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行动纲领和根本遵循。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的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引,切实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加快推进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把我市建成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市。

2.增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对全域推进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市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进行了全面部署。全市各级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要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上来,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决策部署上来,牢牢把握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和建设五省边区生态中心市的要求,扎实做好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创建工作,筑牢长江经济带的湖南西部生态屏障,使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惠及百姓。

 

二、把握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创建责任

3.明确目标任务。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是一项事关全局的战略任务,在我市2011年成功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市”的基础上,市人民政府要科学编制和实施《怀化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明确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的总体目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根据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创建内容指标,同步启动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工作,把具体目标任务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制定配套政策,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严格对照创建指标,突出重点,补齐短板,强力推进。用五年左右的时间,县市区要全部建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市区。到2025年,形成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实现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生态文明建设与社会发展主要指标全面提升。在此基础上,通过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验收。

4.着力加强资源保护。严格执行环境资源保护法律法规,加强自然资源保护。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快水污染问题整治,保障饮用水安全,突出治理好“电、毒、炸”鱼等非法捕捞乱象和破坏污染水域环境的行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加强大气日常监管监测,强化城市扬尘治理、工地扬尘监管,严格治理餐饮业烟尘排放,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城市建设用地土壤环境风险。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和投资强度要求,深入开展建设用地专项清理,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率。加强矿山监管,合理确定矿山数量和规模,恢复和改善矿山环境,推动绿色矿山建设。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质量,减少木材砍伐量和木材加工厂数量,保持野生动植物生态平衡。

5.加快发展绿色产业。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依托资源优势和产业基础,着力构建以生态文化旅游、医养健康(中药材)、绿色食品、现代商贸物流、电子信息等产业为支撑的绿色产业体系。加快产业集聚区建设,发挥国家高新区创新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集群建设,将怀化高新区建成生态科技园区,构建绿色、低碳、高效、循环的新型绿色产业体系。全面推行清洁生产,从源头上减少资源消耗和环境污染。农业领域要加大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力度,积极推广污染防治新技术,推动种养结合、农牧结合、林牧结合的现代农业发展新格局。全面推进生产、生活各环节的节能、节水,重点构建绿色生产体系,着力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单位生产总值能耗进一步下降,提升城乡形象。

6.积极推进生态城乡建设。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原则,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规划先行,落实“多规合一”,构建规划衔接协调机制。扎实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抓好“城市双修”和“农村双改”,加强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规范城市地下管线网规划、建设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房屋改造和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工作。建立健全符合实际、形式多样的城乡生产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污水处理运行机制,实施“厕所革命”。抓好绿色建筑建设,大力推广使用装配式建筑,切实保护好城乡地质环境。推进绿色交通建设,全力减少交通污染。

7.加快推进改革创新。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建设,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并严守生态红线法规政策。深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快推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及管理、生态补偿、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编制空间规划,改善空间环境。改进和完善人才、技术等体制机制,积极引进和培育科技人才,充分发挥科技人才作用。

8.压紧压实创建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和部门要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完成各项创建目标任务。注重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成果运用,全面推行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对县市区、市直部门年度综合考评的重要内容,且权重逐年加大。各级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切实负起责任,构建上下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机制。绩效考核部门要充分运用好考评结果,及时跟踪,综合考核。

 

三、加强法治保障,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全面有效实施

9.充分发挥保障促进作用。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乡镇人大及其主席团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依法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力。市本级和民族自治县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地方立法;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增强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监督工作实效,督促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解决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督促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法落实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年度报告制度,并将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市区创建情况纳入报告内容。各级人大代表要带头履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充分发挥联系人民群众的优势,更好地为创建工作履职尽责。

10.严格落实法律责任。各级行政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生态环境资源行政执法,加强市、县市区和部门联动,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要加大对环境资源方面的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问题投诉处理机制和监督评议机制;监察机关要强化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监督问责,依法调查生态环境领域贪污受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检察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检察机构和平台建设,依法提起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领域民事和行政公益诉讼,督促有关方面依法履行职责,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为履职提供必要的保障;审判机关要加强生态环境资源审判专门化体系建设,健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加强环境公益诉讼审判工作,严惩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四、推进全民共建,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11.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和方法,动员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广泛开展环保世纪行等生态环保公益活动,加强志愿者队伍和环保公益组织建设。全面及时推进信息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建立生态文明建设信息共享平台,依法公开生态环境质量信息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重大决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集思广益。

12.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将生态文明思想教育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树立正确的生态政绩观和生态效益观。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重点加强青少年生态文明基础教育。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教育引领作用,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活动,引导形成“生态文明人人讲、生态伦理人人懂、生态道德人人守、生态环境人人建”的良好社会风尚。

13.推进生态文明实践行动。鼓励全社会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实践。全面推进绿色办公、绿色采购和绿色行政,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和电子政务系统建设。推行绿色出行计划,开展“绿色回收”活动,推动家庭垃圾分类处理行动计划,引导绿色消费,倡导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成为生态文明倡导者和践行者,共同建设美丽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