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要不负新时代
为进一步落实中央[2015]18号文件和省、市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相关精神,促进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规范化,中共沅陵县委于9月17日在明溪口镇召开全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现场推进会,现就沅陵县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谈几点看法。
一、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展现了良好局面
2018年以来,各乡镇人大认真贯彻县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会议精神,不断提高对基层人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始终坚持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实施监督,在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基层治理进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呈现五个显著特点:一是政治站位更加提高。县人大常委会和各乡镇党委、人大能严格贯彻落实沅发[2016]4号《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有方案、有措施,做到同级党委一年至少两次听取人大专题工作汇报。县委也首次将人大工作成效纳入全县综合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对县人大常委会的执法检查、工作评议、视察调研、组织代表异地培训等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为县乡两级人大履职行权提供坚强地政治保障。二是履职思路更加明晰。各乡镇人大能严格按照年初与县人大常委会签订的目标考核责任书开展工作。不断推进规范化建设,提升监督工作实效,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培育特色典型,加强自身建设。积极调整工作状态,结合乡镇实际,探索乡镇人大工作新思路、新举措,步调一致、融会贯通,发挥了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应有的作用,基层人大工作的合力进一步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影响力有效提升。三是代表主体作用更加彰显。各乡镇人大以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为抓手,切实加强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血肉联系,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不断丰富代表履职平台,拓宽代表履职渠道,组织开展一系列富有成效的代表活动。活动中涌现了一大批优秀人大代表典型:有大山里养虾为贫困户增收的代表张桂英;有大力开发茶旅、帮助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的代表吕增国;也有连续九届县人大代表、四十年如一日为群众谋福祉的代表周树汉,他们都是代表中的榜样和旗帜。四是监督方式更加丰富。各乡镇人大对照县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工作安排,积极参与了工作评议、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工作,实现联动推进,有效推动了县委中心工作的全面有效落实。五是乡镇人大工作建设更加规范。各乡镇人大能熟练掌握《监督法》、《选举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增强依法办事意识,严格落实乡镇人代会一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的要求,保证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一年至少2次用于监督工作,进一步健全完善代表联络室、代表述职、代表小组活动等规章制度,各项工作迈上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轨道。乡镇人大的同志履职意识普遍增强,主动把时间和精力向主责主业上聚焦,人大工作由“职务专职化”逐步向“工作专职化”转变。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全县乡镇人大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工作专职化”推进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乡镇人大负责同志仍然不同程度兼带政府工作,平时忙于分管工作的会议、领导、组织、协调、推进,对人大工作是主责主业的认识不够清晰、抓得不牢。一方面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导致监督职能弱化;另一方面在时间上、精力上无暇顾及人大监督履职主责主业,组织代表活动少,服务和保障代表作用发挥不到位。二是监督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履行监督职能方面,形式较为单一,简单地以召开会议、组织视察作为履行监督职责,指出问题、提出建议的“火力”不足,没有真正达到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在监督工作中,发动代表参与的广度、深度不够,以开会传达的方式抓工作、促落实,在监督议题选择、工作部署和具体安排上对接不够,没有很好的将压力传导到乡镇一级政府及乡直部门。三是代表主体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部分乡镇人大开展代表活动次数偏少,活动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等代表履职渠道和平台空设、闲置。引导代表发挥作用的手段单一,导致一些代表履职意识不强,在密切联系群众、反映民情民意、参与社会矛盾化解等方面主动作为不多,没有发挥好人大代表应有的模范引领作用。四是对人大地位和作用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少数乡镇人大履职自信和底气不足,工作开展不够大胆。
二、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要勇于担当,不负新时代
切实提高人大工作的政治站位。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重要组成部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当前经济社会加快发展、民主政治建设日益深入的形势下,人大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人大的地位只会增强不会弱化。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动国家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推进社会治理进步,已成为重要共识。我们一定要对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充满信心,毫不动摇地坚持。要深刻理解党的十九大关于人大工作的新定位,从思想深处相信其强大的生命力,用实实在在的履职成效,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体验,增强人大代表履职价值感,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更加根深蒂固、深入人心。
持续推进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2017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强调推进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要抓好乡镇人大规范化建设,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进一步突出规范,确保程序不漏项、日常工作常态化。要依法按程序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和主席团会议,提高会议质量,认真做好代表培训、视察调研、建议办理等工作,规范开展代表小组活动。二是要进一步着眼实效,重点工作务必落地。推进人大代表联系接待群众“一室一点”阵地建设,落实代表坐班接访制度,确保平台规范运行,切实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三是要进一步刚性要求,主责主业务必落实。要严格按照年初人大目标管理责任制要求,规范行使职权,确保人大干部和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加快实现“工作专职化”,是为了更好推动党委决策部署落实,促进政府正视并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权力制约机制,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从而推动社会治理进步。通过“党委中心工作部署到哪,人大监督触角就跟进到哪”的主动作为意识,更好地有效履职,赢得县委和同级党委的信任和支持,促进人大组织建设进一步规范化。四是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健全工作机制,坚持领导带头,推进各项工作规范开展,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2016年换届以来,在县委的重视和支持下,一批年富力强、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充实到乡镇人大干部队伍,基层人大力量显著增强。一要弘扬真抓实干的优良作风。做好新时代人大工作,要有“功成不必在我、建功必须有我”的执着信念,潜心解难事,埋头办实事,把基础性工作抓得更规范,把监督工作做得更有成效,把代表作用发挥得更充分,实实在在推动解决一批民生难题和系统性基础性问题,真正把人大的作用发挥出来,权威树立起来。无论是开展调研,还是监督,都要深入基层一线、深入工作现场,做到社情民意在一线掌握、调研报告在一线形成、代表建议在一线督办,努力把情况摸实、建议提准、监督到位。二要锤炼善作善为的过硬本领。既要强化“有为”观念,也要把准“善为”路径、提高“能为”本领。要切实加强学习,在学习中熟悉法律法规、把握工作规律、精通人大业务,使自己在谋划工作时脑中有思路,在履职行权时手里有办法,在开展监督时心中有底气。三要保持创新进取的工作激情。要结合工作实际,在保持工作连续和力度的基础上,充分借鉴外地人大的好经验好做法,对人大履职的方式方法、平台载体、制度机制等,不断加以改进、完善和提高,重点要对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监督工作措施、代表活动形式、建议督办机制、代表履职管理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努力打造兼具实效和特色的工作亮点。同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和方法,宣传推介人大工作,讲好人大故事,传播人大正能量。四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乡镇人大负责同志要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做到管好自己、管好身边人、管好干部队伍,同时要加强对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的教育管理,使人大代表队伍成为一只真正的模范先锋队伍。
三、乡镇人大工作和建设要自信前行,展现新气象
一是加强履职培训要有新措施。县人大常委会要通过组织外出学习、法律讲座、业务辅导、工作座谈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乡镇人大干部的岗位培训。继续坚持县人大代表列席县人大常委会制度,在县人大常委会开展的工作评议、执法调研等活动中,要让各级代表参与其中,不断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能力,激发代表履职热情。
二是开展“脱贫攻坚战,代表在行动”主题活动要有新成效。具体实施好“思想引领、产业助推、慰问救助、建言献策、监督问效”五大行动。从近两年的开展情况来看,代表在产业助推、建言献策等方面表现积极,也取得了一些实实在在地效果。但是在代表参与扶贫的组织化程度上还不高,成效还不明显,帮扶的潜力和空间还很大。因此,需要持续发力,加大宣传力度,制定激励机制,深入推进这一主题活动。
三是增强履职保障要有新动力。积极争取县委和同级党委支持,落实好乡镇人大主要负责同志参加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等应有的政治待遇,探索建立乡镇人大干部激励奖励机制,提高基层人大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县委和各乡镇党委要全力支持乡镇人大依法履行各项职权,真正为担当者担当、为干事者撑腰,着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是依法履职要有新作为。乡镇人大要突出高质量履职,加强系统谋划,认真研究和思考人大工作的具体目标和履职成效,绵绵发力、久久为功,着力推动办成一批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实事好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五是特色工作要有新探索。创新是人大工作的动力和源泉,虽然人大工作程序性强,但在监督方式、履职方法、制度创新等方面还很多可以探索的内容。乡镇人大要发挥站在基层第一线的优势,为全县人大工作创新作出有益的尝试。
(本文刊发于2018年9月30日出版的《怀化人大》杂志第四期“调研”栏目,作者:中共沅陵县委副书记 谭绪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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