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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晃:审计整改监督念好“实”字经
时间:2017-06-13 15:28:41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新晃:审计整改监督念好“实”字经

 

杨彩云 钟秋田

 

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监督是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财政预决算的重要措施。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针对财政预算执行中不少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不良现象,不断改革和完善工作方式方法,着力在“实”上下功夫,加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力度,增强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实效。

 

写“实”审议意见

审议意见质量高低直接关系到审计整改的效果,意见不实反而容易被忽视,甚至被束之高阁,失去监督的意义。为提高审议意见质量,该县人大常委会一方面针对常委会组成人员对审议工作不“懂行”、不熟悉的问题,采取专家讲座、会前集中学习等方式,加强财务、审计业务知识培训。同时,引导鼓励常委会组成人员少栽花多栽刺,大胆地提出存在的问题,并对症下药,切中要害。另一方面,进一步规范审议意见归纳整理程序,对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由常务委员会办公室在充分尊重常委会组成人员原意的前提下,按照少“捧”多“指”、忌“偏”对“症”、戒“违”求“真”,进一步修改、完善审议意见,科学地提出问题存在的根源及其解决建议,经主任会议研究,形成书面审议意见。这既保证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意图得到体现,也改变了过去处处整改、却总抓不住问题关键的现状。

 

做“实”整改报告

为便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能够有时间并能读懂整改报告,从2013年起,对报告时间、报告格式、报告内容等进行了规范。一是实行“两审制”。过去只在每年7月份的审计报告中,对上年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报告。现在,常委会不仅要求当年11月底前报告整改结果,第二年7月还要报告再次整改的情况。二是规范程序。整改报告必须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前30天报县人大财经工委进行初审,财经工委认为有不完善的地方,退回审计局及相关部门进行完善,并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前7天送到人大常委会委员手中,以便于县人大常委会委员有充足的时间对审计整改情况报告进行审议和调研。三是严格报告内容。在内容上注重针对性、通俗性和完整性,要求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有针对性地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和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办理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逐一报告。同时,对一些专业性的词语,要求报告单位在附件中进行解释说明。

 

充“实”报告主体

为有力地触动和督促被审单位自觉及时地整改存在的问题,2015年,该县人大常委会改变了过去由县审计局局长代表县人民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情况,决定对预算执行中问题较为严重的县财政局、房产局、森林公安局等部门,也在县人大常委会上报告本单位整改情况。所有问题涉及单位负责人必须列席会议。这一举措对参会单位起到了很好的触动和震慑作用,有力地推动了审计整改工作的开展。

 

督“实”整改结果

一是限时整改,全程跟踪。要求县人民政府在收到审议意见后2个月内将整改方案报县人大财经工委,6个月内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县人大财经工委全程跟踪整改方案落实情况。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召开前一个月,由人大常委会分管领导组织财经工委对整改结果报告进行专题调研,财经工委在县人大常委会召开会议审议整改结果报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作调研报告,为常委会组成人员发言提供客观参考依据。二是实行“票决制”,整改不力严问责。县人大常委会决定对整改结果进行满意度票决,对满意率小于50%的,要求政府在规定的期限内继续整改,并重新报告,两次整改不到位的严肃问责。20151125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县人民政府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不够、效果不佳,报告未获通过,被要求重新整改、重新报告。审议意见交办后,县人民政府加大了对财政欠款和土地出让金的清收工作。由于清收难度大,县人民政府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请求延期6个月报告整改结果。2016923日,在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审计整改报告再次未获通过。会上决定,对未落实问题实行挂牌督办,若仍未整改到位将启动质询或特定问题调查。在经过认真整改后,今年3月在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才获表决通过。


3月27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政经(左三)在该县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听取和审议2014年度审计整改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