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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时间:2017-10-16 11:32:4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在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的讲话

  怀化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    石希欣

2017825日,根据录音整理)

 

同志们:

这次常委会会议主题突出、内容重要,主要涉及立法、计划、财政等工作。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特别是立法工作具有开创性、标志性意义。会议开得很有成效、有特色。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表决通过了《怀化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草案·表决稿)》。到现在,我们市本级的起草审议修改工作基本完成,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就是提请9月份省人大常委会会议批准后,再由市人大常委会公布实施。对这部条例,我有三点感受。一是来之不易。作为怀化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的第一部实体法,自起草和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就引起了全市各界广泛关注。市委对条例制定工作高度重视,市委常委会及时批准立法计划,认真研究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把条例制定工作摆在全年工作的重中之重,多次研究部署,及时协调解决立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立法起草班子多次深入调研、多次召开不同类别会议、多次向上汇报和外出取经,收集意见数百条,修改文本十余次;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负责审议,积极建言献策,提出修改意见。可以说,条例走到今天来之不易,凝聚了广大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常委会组成人员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心血,尤其是从事立法工作的同志付出了辛勤汗水。在此,我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向大家表示感谢。二是意义重大。一方面,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对上位法作出细化、补充和延伸,涵盖了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划分、市容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方面内容,具有较强的地方特色,对于加强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维护城市整洁、优美,增强市民市容环境意识和文明素质,推进怀化城市发展和提升城市品位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条例是我市第一次立法,具有开创性、引领性、先导性的作用。起草审议修改过程中,我们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充分发扬“工匠精神”,以严格、严谨、严肃的工作作风和精致、精细、精准的工作态度,逐条逐款“打磨”,一字一句推敲,确保了条例具有较强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通过这次立法实践,我们熟悉了立法要求,摸索了立法规律,积累了立法经验,提升了立法能力,必将对今后的立法工作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任重道远。一方面,法规表决通过后,还要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当然,最后更重要的是要把法规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颁布后,市人大常委会要加强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和评估,适时对法规实施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另一方面,这次立法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立法技术和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征求意见的方式和渠道有待进一步拓宽;相关配套制度和机制有待进一步跟进,各方面的配合协调有待进一步增强,等等。下一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市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要认真总结经验,把立法中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定下来。特别是要根据这次立法收获,对《怀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草案)》再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持续改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总的来说,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市人民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围绕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目标,积极应对宏观复杂形势和重大洪灾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全市经济运行稳中有进、产业结构逐步优化、投资消费需求平稳增长、各项改革持续推进、民生条件得到改善,保持了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能够取得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值得肯定。但全市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全市经济增速未实现预期目标;工业经济回升动力不足,全市104家企业负增长,拟退出名录库企业24家;重点项目结构不优,产业项目占比低,高科技、创新性项目少,有效投资未过半,尤其是市本级重点项目投资仅完成年初计划的26.3%,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当然,我们在清醒认识、积极应对困难和问题的同时,也要树立信心,坚定决心。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和全省“一带一部”、全市“一极两带”等战略的全面实施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全力推进,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陆续出台,一系列精准调控政策逐步见效,支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利条件和积极因素将不断增多,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将稳中有进、持续向好。会上,与会人员提出了很多好的建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虚心接受,认真采纳,积极整改。后一阶段的工作要着力把握三个方面:一是目标要坚定不移。要紧盯年度目标,倒排时间,不等不靠,精准施策。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对重点经济指标及时跟踪、分析、调度,尽量把工作往前做、进度往前赶。尤其是对前几个月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欠账,要认真剖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力争各项主要指标全面完成,在全省的位次有所前移。二是重点要十分突出。要重点围绕市第五次党代会确定的总体战略目标和市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具体目标来开展工作。第一,要做大做强“四大”特色产业。产业是激活改革发展的强劲动力,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引擎。市第五次党代会将现代商贸物流业、生态文化旅游业、医药健康产业、绿色食品产业作为支撑怀化未来发展的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做好了这“四大”产业,可以说做好了怀化经济的“半壁江山”。因此,市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紧紧围绕这四大支柱产业来谋划工作,抓好落实,切实增强经济发展内生动力。第二,要提速提质项目建设。特别是要把产业项目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补齐全市产业项目落后的短板,推进产业项目存量、增量、质量“三量齐升”;要把市本级项目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快市本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发挥好重大项目的拉动作用。第三,要想方设法破解发展“瓶颈”。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推进“三去一降一补”五大任务。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大力推进财税、金融等重点领域改革;积极应对信贷收紧等不利因素的影响,通过招商引资发挥社会资本效益和作用。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要素保障,想方设法破解资金、征拆、施工环境等问题的影响。第四,要压紧压实工作责任。把精力、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经济建设上,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推进重点工作目标化、目标任务责任化、责任落实具体化,坚决克服看似都在抓、实则没人抓,嘴上很重视、实则没人管等问题。三是民生要高度重视。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民生领域的投入,让人民群众享有更多获得感。尤其是要把脱贫攻坚工作作为民生工作的重中之重,推动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在“精准”二字上狠下功夫,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怀化市2016年市本级决算草案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怀化市2016年度市本级决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以及市人民政府关于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相关决议和审议意见。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科学的财税体制是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保障。应当说,去年以来,市人民政府及财税部门坚持依法理财,不断培植壮大财源,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实现了财政收支运行平稳、收入增长、质量提高,增强了民生的保障能力。审计部门工作扎实细致,敢于担当,审计工作报告客观实际地反映了2016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基本情况,指出了问题,提出了建议,在降低投资成本、规范资金管理、防范经济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全市财政收支矛盾仍非常突出,财源结构不合理,尤其是融资平台税收大幅增长应当引起重视;财政支出进度缓慢,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不够彻底,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不够理想;税收质量不高,税占比偏低;预算编制不够细化、不够规范;资金使用方向、方式有待进一步改进优化。下一步,一是要积极培植财源。牢固树立抓产业项目就是抓财源的理念,千方百计发展产业,壮大实体经济。要认真研究、善于抓住、用足用活有利政策机遇,如脱贫攻坚产业项目扶持政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要重点向市本级产业项目、重点税源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倾斜。二是要加强税收征管。努力克服“营改增”对地方财政收入的影响,采取有效措施留住税源、引进税源、提高分配额度。要妥善处理好涵养税源与依法征管的关系,既要应收尽收,又要充分考虑发展环境和企业实际,避免杀鸡取卵、过头征收。要依法依规征收非税收入,按规定将非税收入占比降到合理区间。三是要深化改革。进一步理顺市财政与市高新区、市经开区财政收入体制机制,科学合理确定财政收入级次划分办法。要加强全口径预算编制和管理,根据全国人大和省人大的部署安排,加快推进预算执行实时在线监管。四是要强化重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五是防范财政风险。习近平总书记在“7·26”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治理攻坚战”,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到空前高度。我市当前的债务总体在上级规定的范围内、可控范围内,既不要过度放大问题,也不能放松监管。要建立风险预警机制,加强对所有债务的监管,从严控制债务规模,降低债务成本,增强偿付能力。六是要加强审计监督。突出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监督,有步骤、有重点推进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全覆盖。要加大重点问题的审计力度,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重点专项资金、政府投资项目等专项审计。要准确把握审计监督过程中各类问题和相互关系,既要对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有效监督,又要发现、指出部门财务收支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既要通过审计规范财政收支和经济行为,又要考虑优化经济环境,保护发展积极性;既要严肃认真查处相关问题,又要依法合理界定问题性质,分情况作出处理。要切实加强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建议,被审计单位要认真研究、及时整改。相关部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要一并向市人大常委会进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