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法院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
为维护正常的经济社会秩序,切实增强公众对非法集资行为的判别、防范能力,引导群众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根据芷江县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部署,芷江法院于2017年6月5日开展了一次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宣传活动。
活动中,法院审判大楼醒目位置悬挂了内容为“打击非法集资齐参与,同享社会和谐共受益”的宣传横幅,同时在法院公告栏处张贴了宣传海报,旨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为下一步深入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法律常识: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按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法官提醒:非法集资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容易蔓延,犯罪分子骗取群众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使受害者(多数是下岗工人、离退休人员)损失惨重,极易引发群体事件,甚至危害社会稳定。所以,广大群众应依法投资理财,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增强抵御非法集资活动的能力,群众一旦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积极向公安等部门举报。(刘健 石小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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