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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廉洁从检建设
时间:2016-08-25 10:39:3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沅陵县检察院多措并举深入推进廉洁从检建设

 

◆胡浪 李德春

 

近年来,沅陵县检察院认真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廉洁从检建设的要求,出台多项举措深入推进廉洁从检建设,取得了良好的实效,始终保持了自恢复重建以来无干警违法违纪的记录,连续三年被评为纪检监察工作先进单位。

狠抓廉政风险防控,提高防腐拒变能力。一是寻找源头、抓住关键,排查风险“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针对检察工作中容易发生的问题和存在廉政风险的薄弱环节,结合各自岗位职能、工作流程及社会舆论热点认真查找各个执法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出内部管理、受案流程、个人守纪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9个,院纪检组根据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大会集中点评,对风险点排查不全面、原因分析不深刻、防范措施不具体、不得力等不足之处进行了回头看,深入分析廉政风险点产生原因,并有针对性地制定了风险点防控措施12条。二是注重教育、建立制度,夯实联防“线”。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从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两个方面着手,切实筑牢两条廉政防线。不断夯实思想防线。通过定期召开的党风党纪教育例会,讲廉政党课、举办专题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形式抓好日常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准则》《条例》,进一步强化廉政意识,夯实全院党员干部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切实筑牢制度防线。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并细化了《沅陵县人民检察院内部管理若干规定》,内容涉及队伍建设、检察业务管理、廉政建设、机关内部管理等十个方面。严格执行检察“十严禁”纪律,坚持用制度规范权力行使,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提高制度的执行力,使权力的行使更加透明、工作职责更加清晰、工作流程更加规范。三是运用技术、搭建平台,扩大覆盖“面”。以技术手段为抓手,积极探索运用科技手段防控廉政风险的方式和途径,借助单位内外网、单位内部QQ工作群、大屏幕电子屏等媒介,不断丰富廉政教育的形式和内容,对检察业务全程、所有职能岗位、内部事务管理的全面覆盖,尽可能把权力运行全程痕迹予以保留,实现对检察监督权和人财物管理权运行轨迹的全面管控。

狠抓办案监督,促使检察权规范行使。一是三“严”齐下,确保案前安全。严防泄密,成立办案安全责任领导小组,由主管检察长和局长亲自负责掌握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严控知情面,防止“漏风跑气”。严查隐患,由纪检监察部门和人民监督员负责定期对办案场所进行检查,及时消除办案区设施、配置、布局上存在的隐患。严抓环境,购置专门的安保设备,进一步强化门岗检查制度,营造了安全、舒适的办案环境。二是刚柔相济,强化案中责任。硬化办案作风,实行院领导、部门领导、办案干警之间层层签订办案承诺责任书,坚决抵制办关系案、人情案和金钱案,敢于查办大要案。增强安全意识,实行由分管检察长、部门领导对办案安全负责制。为防止出现办案安全事故,在讯问或询问前,邀请医护人员对年龄大、身体状况不好的犯罪嫌疑人或其他人员进行身体检查,同时在办案工作区与医院设立专线电话,在办案过程中如果案件当事人突发重大疾病,可及时通过专线电话联系医院前来实施救护。严格责任追究,从办理案件开始到终结,承办人对其中执法过错承担全部责任,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负有“连带责任”。三是内外并举,拓展案后回访。扩大案件回访范围,通过将案件回访范围从自侦案件扩大到普通刑事案件的不捕、不诉、撤案、刑事和解、涉检信访、刑事赔偿等环节,确保案后监督不留死角。建立“四员监督”模式,推行纪检监察人员与人民监督员、检风检纪监督员、乡镇检察联络员联合开展回访检查,实现了与案件当事人、执法人员的有机互动。认真举办“开门评检”活动。推行检力下沉,每半年组织开展一次“三进四联”活动,向基层群众宣传检察工作职能、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征求意见建议。目前,共累计发放宣传手册7000余份,发放调查问卷6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190余次。

狠抓检务公开,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一是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建设检务公开大厅,该大厅集案件办理情况查询、业务咨询、控告申诉接访、律师会见阅卷接待、新闻发布、检察长接访以及检察宣传职能于一身,方便当事人来咨询及控诉。配备“两屏”,在办公楼大厅墙壁上悬挂电子显示屏每天不间断滚动播放检察机关的性质、职权、各部门职责、受案范围、立案标准、办案程序、诉讼参与人的权利义务等。在办公楼大厅门口设立触摸屏,提供检院情况介绍、提供案件查询、法律法规查询等服务。二是加强检察宣传。建立和完善新闻发布会和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向社会发布检察工作的有关情况; 不定期发布检察机关重大专项工作开展情况、重大活动和社会关注的有重大影响案件等。加强与媒体的联系沟通,各地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主要媒体,通过拍摄专题宣传片、报送新闻宣传文字稿件等形式,加强检察宣传报道。积极探索检务公开宣传新形式,通过在八个较大乡镇设立检察联络室,主动深入群众宣传检察工作。三是建立代表委员长效联络机制。针对沅陵县实际情况,积极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各项制度,制定了《沅陵县人民关于进一步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的意见》,对重要事项及时向人大进行专题报告或汇报,主动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主动邀请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该院视察,指导检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