辰溪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1月15日,在辰溪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县人大常委会联工委、研究室主任以及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交通运输局等11位新任命人员,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集体向宪法庄严宣誓。这是该县人大常委会首次组织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
为增强宪法意识,树立宪法权威、落实“对由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向宪法宣誓”精神要求,该县人大常委会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以及《湖南省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办法》,制定了宪法宣誓制度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操作流程。
这次宪法宣誓活动,县电视台进行了全程录像,并在当晚“辰溪新闻”栏目进行了及时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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