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晃县检察院突出“四精”文化建设全面推进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 蒲昭凤
近年来,新晃县检察院立足于新形势下检察事业发展的新要求,把检察文化建设作为提高检察人员素质和推动检察工作发展的新动力,不断探索检察文化建设的途径与方法,充分发挥先进检察文化的激励、约束、凝聚、育人等功能,有效促进了检察工作的健康发展。该院被省人民检察院授予 “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荣誉称号;7次进入全省综治工作民意调查先进行列;被怀化市委评为“文明单位”和“文明红旗单位”;公诉、控申、民行、司法警察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先进;党风廉政建设、执法责任制考核、绩效评估、普法依法治理、综治维稳、建整扶贫、计划生育等工作多次被新晃县委、县人大、县政府评为先进单位。
一、以创新“精神文化”为重点,注入工作动力
深入挖掘检察文化底蕴,扩大检察文化宣传面,拓宽检察文化建设渠道,使检察精神文化对内入脑入心,化为干警自觉行动,对外发挥检察品牌的辐射功能,提高检察公信力。
科学制定规划。该院党组将检察文化建设提升到传承光荣传统、促进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来认识,院里经过多次酝酿和筛选,于2011年成立了检察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文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提出了“文化育检、文化兴检、文化强检”的文化建设思路,从精神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等方面入手,确保检察工作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坚守公正的价值追求,始终恪守廉洁的执业操守。《规划》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网全文刊发、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全文转载。根据《规划》要求,该院认真拟定年度《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检察文化建设稳步推进。
提炼晃检精神。新晃县检察院曾有过辉煌的历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该院曾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先进集体、荣记集体一等功。结合新晃检察的历史、特点和实际,全院干警深挖新晃检察文化底蕴,放眼新晃检察发展未来,群策群力,集思广益,确立了“崇法、尚德、秉正、慎独”的院训。“崇法”即崇尚法治精神,“尚德”就是尊崇道德规范,“秉正”强调的是持心公正,“慎独”要求的是以心治身,保持道德自觉。院训从“公”与“私”两个方面对新晃检察人作出了约束和规范,“法”与“德”形成一个整体,构成了检察职业的两根轴心,反映了检察工作的核心和根本。加强对院训的学习,力求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造浓廉政文化建设氛围,动员干警参与设计“廉政文化展示走廊”建设,广泛征求廉政格言警句,将选定的廉政、励志等格言警句纳入廉政文化走廊,使干警在耳濡目染中受到潜移默化。发起征集干警座右铭的活动,将干警的座右铭统一刻印在干警的水杯上,从而时时刻刻激励、鞭策干警奋发有为。
培育“学习”文化。院党组把学习当做一种文化来培育,制定《参加国家司考和研究生学习规定》,鼓励支持干警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司法考试,选送干警到先进县市区院不计报酬地跟班办案、学习,不断提升干警执法能力和综合素质。坚持以考促学、以考验学,每年进行两次业务知识考试,并将考试成绩折算分数纳入绩效考评。注重以工作绩效检验学习,自侦部门推出了 “一案一总结”、刑检部门推出了部门负责人“出示范庭、检察长跟庭点评”的办案模式,起到了边办案边培训、边总结边提高的作用。院文化建设领导小组还将每年五月定为“读书月”,每季度定期组织“读书会”,努力营造人人向学、人人参与、人人共享学习成果的良好氛围。由于安排精细,激励机制健全,后勤保障到位,该院干警素质得到了巨大的提升。
加强正面引导。该院坚持以正面典型引路,树立学习标杆,把学习检察官职业道德上升到“行为养成”的高度加以落实,制定检察职业礼仪规范,开辟“晃检讲坛”,不定期开展检察礼仪常识讲座,组织干警文明行为展示等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干警与检察官个人素养相适应的文化心理和职业认同感,促使干警言语文明、行为便民、执法为民。强化机制激励,注重发现匡扶正义、扶贫帮困、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先进事迹,积极宣传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引导干警向身边的先进典型学习。先后组织开展了学习先进典型、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和“办案能手”等活动。加强检察宣传,近年来共在中央、省、市等新闻网络媒体发表宣传稿件870余篇,市、县两级电视台先后10余次对该院工作进行了报道。
二、以培养“精英文化”为手段,树立工作标杆
打造坚强班子。该院从机制建设入手,完善相关规定,确保各项权力在制度的严格规范下有序运行。出台了《党组民主议事制度》、《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八条规定》等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班子成员率先垂范作用,做到班子成员个人学习日常化、集体学习制度化。班子成员经常沟通,坦诚相待,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共同提高班子的驾驭能力。推行领导干部公开承诺制度,自觉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干警监督,自觉接受纪律约束。
强化素能建设。积极打造学习平台,通过“晃检讲坛”这一学习载体,邀请不同领域的专家学者上课,拓宽干警知识面;加强业务素能培训,通过专业技能培训、初任检察官培训以及岗位练兵、演讲赛、辩论赛等方式,提高干警的法律素养和办案水平。加强职业道德能力建设,组织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等一系列主题教育活动,用最新的政治理论成果武装检察人员头脑,用文化活动来培育良好的精神道德风貌,提升干警监督执行能力。加强高素质人才引进,推进整体素质优化,为队伍建设注入新鲜血液,提升活力。坚持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志愿者活动,引导干警深入群众、了解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
三、以建设“精细文化”为主导,规范工作管理
加强制度和机制建设,组织编写了《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全面推行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管物,以制度文化“软性”的内在约束,不断促进 “硬性”的制度建设。
全面推行绩效考核。出台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对全院实行两级分类量化考核:院里对部门量化考核,鼓励创新;部门对干警个人量化考核,实行“一月一小评,一季一大评”,干警工作完成情况、遵章守纪情况、争先进位情况等全部计入个人得分,作为干警评优评先、选拔任用和奖勤罚懒的重要依据。完善部门工作规则,建立职责明晰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制作部门工作流程图,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工作。通过推行绩效考核,完善部门工作细则,在全院营造公正有序的竞争环境,极大地激发了干警的工作热情,也促进了管理精细化、执法规范化。
积极推行人文管理。以人为本,让检察文化充满“温情”,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心理辅导,坚持做到“五必访”、“六必谈”,即:干警及家人生病必访,干警长期在外办案必访,干警家发生重大矛盾必访,干警家有红白事必访,退休老干部必访;工作岗位变动前必谈,提拔任职前必谈,发现不廉洁苗头必谈,相互发生矛盾摩擦时必谈,思想有明显波动时必谈,干部工作出现失误或受到处分时必谈。教育引导干警学会快乐工作, 快乐生活,用正确的方式处理人际关系,懂得感恩社会, 保持内心和谐,增强进取心和责任感。建立干警健康档案,每年组织干警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坚持定期不定期与干警交心谈心,征求干警意见,了解干警需求,想方设法为干警排忧解难,让干警感受到“家”的温暖,增强职业归属感。
四、以“精品文化”为目的,强化工作效果
通过营造文明庄重、优雅和谐、井然有序、文化气息浓厚的工作环境,使干警在潜移默化中养成刚毅沉稳、豁达干练、团结共进的品格。
构筑精品“阵地”。该院修建了集法警训练馆、干警活动中心、院史荣誉室等功能于一体的附属楼。在办公楼大厅正墙悬挂晃检院训,大厅设置现代化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在各层走廊张贴格言警句,使全院处处散发着检察文化的芳香。积极提升创建“园林式单位”层次,优化机关大院环境建设,打造生态式办公区。该院先后被新晃县、怀化市评为园林式单位和绿色机关。
打造精品项目。创新学习载体,开辟“晃检讲坛”,邀请专业人士作了“共建我们的精神家园”、“细节决定成败”、“检察人员礼仪规范”等讲座,“晃检讲坛”也被怀化市委评为党建优秀学习载体;推出“晃检品读”,每年由检察长或政工部门推介品读书目,组织干警读书学习,定期召开读书会,交流读书感悟;开展“晃检论案”,为干警提供岗位练兵和学习研讨业务知识的平台,提高干警的办公办案能力;设立“晃检艺苑”,成立摄影、自行车、篮球、羽毛球等兴趣小组,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活动,使干警在活动中陶冶情操,促进检察文化与地域文化的融合。
致力精品传播。精心编辑文化资料,拍摄了《热血铸剑,惩腐扬善》电视专题片,印制了《检察工作宣传手册》和《检察文化手册》,编纂《新晃检察志》;建立了检察网站,与县移动公司共建了检察信息平台,定期向社会各界通报检察文化建设工作动态,提升检察文化的辐射力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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