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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浦县人大“加减乘除”筑牢廉政“篱笆”
时间:2015-10-15 16:22:35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溆浦县人大“加减乘除”筑牢廉政“篱笆”

张 波

在溆浦县第十一届纪委第七次全会暨全县反腐败工作会议召开后,溆浦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在思想上高度重视,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为指针,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和省市纪委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依规治党,坚决有力严明纪律,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先后该县人大机关制定了《2015年溆浦县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计划》和《家庭助廉活动实施方案》,巧用“加减乘除”四则混合运算,推动人大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上台阶。
   
常用“加”法。“从伟人到滑稽小丑只有一步之遥”。对党员干部要经常加强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筑牢自身拒腐防变底线才是上策。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四次、五次次全会上的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引导党员干部树立规矩意识,要“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即必须维护党中央权威,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必须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听从党指挥;必须维护党的团结,不搞任何形式的判别活动;必须遵守组织程序,重大问题该请示的请示,该汇报的汇报,不允许超越权限办事;必须服从组织决定,决不允许搞非组织活动,不得违背组织决定;必须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默许他们利用特殊身份谋取非法利益。
   
善用“减”法。“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因素”。精选人大监督议题,在监督内容上做到“少而精”、“精而准”、“准而深”,切实减轻党员干部在工作上的压力。深刻认识“两个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的龙头地位和根本作用,强化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认真贯彻执行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和市委《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大机关六委一室领导班子和班子其他成员以及纪检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具体责任,厘清责任边界。各委室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进一步明确从严治党职责,狠抓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作风和纪律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定期向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县纪委报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巧用“乘”法。“权利失去监督,必然会导致腐败”。乘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大势,履行好人大监督责任,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紧紧围绕“监督、跟踪、问责”六个字,转作风,全面提高人大履职能力。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为适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常态,县人大机关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主要任务。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推进体系制度建设,促进权力规范运行。一方面进一步规范人大机关六委一室“一把手”履职用权行为和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坚持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切实对党员领导干部加强监督,确保权力始终在法律框架内活动。另一方面,为更好地推动“一府两院”及其工作部门依法履职,对前年制定的《“两个加快”专项工作监督办法》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找出在执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不断加以改进完善,不断完善权力规范运行的制度和监控机制。

活用“除”法。“‘四风’问题若得不到有效遏制,就会像一座无形的墙把党和人民群众隔开”。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回头看,大力除去机关党员干部在“四风”方面存在的残疾和懒政堕政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条规定》、市委和县委相关规定。以开展“五型”机关创建活动为载体,进一步加快服务型机关建设,对未实行开门办公、首问负责、一次性办结或一次性告知等制度的责任人员实行问责。大力整治机关领导干部“庸懒散”现象,严厉整治工作作风自由散漫、无故旷工、迟到早退、擅离职守等行为。坚决纠正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着力纠正和解决领导干部职务消费随意性大、铺张浪费、公私不分等问题,对领导干部违规职务消费和公款大吃大喝等问题进行严肃问责。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严格对照“八项规定”要求,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公务接待行为,严禁超标准、超规格接待,加强公务接待经费预算和财务管理,实现公务接待的规范有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