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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
时间:2015-08-29 12:12:37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827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第33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副主任潘运鹏、李健、周圣余、李应友、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熊文辉,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工作机构、市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农业委关于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民检察院关于侦查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全市侦查监督工作调研情况的报告、市人大预工委关于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情况的调查报告、市人大研究室关于市人大制度研究会2015年年会暨理论研讨会工作方案的报告、市人大办公室关于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建议议程及时间安排(草案)的报告和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就上述报告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共识,原则同意有关报告,原则同意有关报告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就贯彻落实《气象法》相关工作,杨方明指出,《气象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气象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大力宣传普及相关内容,依法开展气象工作,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防灾减灾、服务三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就下一步工作,杨方明要求,要进一步加大《气象法》的学习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定期和不定期举行形式多样的宣传,提升社会对气象法的认知。要进一步加快气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气象预报预警网络,推进气象服务与管理向乡村、社区延伸。要进一步提升气象部门依法行政水平,突出气象探测环境保护、防雷管理等重点环节。要进一步增强气象灾害防御能力,提高气象预报准确率,完善气象灾害预警应急机制,加强基层气象防灾减灾队伍建设。
    
就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工作,杨方明指出,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严格履行新刑事诉讼法赋予的法律职责,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刑事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三大职能,取得了良好工作成效。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杨方明强调,要立足审查逮捕这个中心,突出打击严重刑事犯罪,防止冤假错案。要强化立案和侦查活动两项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要加强侦监队伍建设,优化检察队伍配置,加强政治和业务培训,提高队伍综合素质。

就市本级价格调节基金征收管理使用工作,杨方明强调,要加强基金征收,积极研究征收政策,采取强有力措施,做到应收尽收。要严格基金规范管理,做到预算完整、执行细化、审计严格。要发挥基金使用绩效,建立项目库、绩效考核等制度,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底健)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方明,副主任潘运鹏、李健、周圣余、李应友、赵婉玉、蒲学联、蒋丙生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