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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红霞代表: 提高怀化境内高速公路限速标准
时间:2015-01-29 17:16:42点击数: 来源: 怀化人大

 

    高速公路的建设情况反映一个国家和地区的交通发达程度乃至经济发展的整体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规定,高速公路应当标明车道的行驶速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 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 公里。

    包茂高速怀通段近90% 都限速80 公里/ 小时, 但与怀化毗邻的广西与贵州境内都是按照车型进行限速,且都在100公里/ 小时以上。与新晃交界的铜仁地区道路状况比怀化差,但他们高速是按

    照大车100 公里/ 小时、小车110 公里/ 小时限行。而在进入怀化周围的高速100 公里内, 几乎都限速80公里/ 小时, 产生了奇怪的现象,仿佛暗示怀化的道路多么难行。我随机调查了一些会同、靖州、通道各县来往司机的看法, 他们普遍认为目前的怀通高速存在高速不快速的问题。为此, 我做了一次点对点的比较, 驾驶小车从会同县政府至怀化市政府, 走国道用时110 分钟, 走高速用时90 分钟但要交通行费39 元。这样的限速,导致司机不走高速,高速公路通行能力得不到体现,运输效率得不到提高,违背了国家建设高速公路的目的,建议有关部门对这一现象予以高度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