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三部曲”依法行政促和谐
为有效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洪江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过程中积极推行“依法行政,和谐行政”理念,坚持协调优先,能判则判的原则,创新行政审判模式,既为行政审判工作注入了活力,又在法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之间搭起了连心桥,联手助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和谐。
一、定期组织座谈。当前,很多执法单位普遍存在重实体轻程序的认识误区,个别行政执法单位认为法院行政审判就是“挑刺”,对行政审判不理解。针对这种情况,该院行政审判庭定期与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进行座谈。除了一些专业的法律知识以外,还与参会人员就如何配合法院执行、送达等事项进行了沟通、交流,增进了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二、提出司法建议。在审判过程中,该院行政庭注重发现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行政审判实践中总结的经验,有针对性地形成较为完善的司法建议,主动向有关机关、单位指出以往普遍存在或今后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推动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三、举办业务培训。针对各行政执法机关平时工作忙、任务重,法律知识更新较慢的特点,该院行政庭及时制定培训计划,结合各自工作职能,定期组织全区三乡四街、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以及全院干警进行行政法律知识培训,促进提高办案质量,从源头上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今年2月,该院组织开展全区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行政庭副庭长江燕为全区三乡四街、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以及全院干警讲解了行政法律法规知识,受到大家的一致好评。李恒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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